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行使的起算点及期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7-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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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在2002年就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答复,对解决实践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由于该答复与《合同法》286条的规定本意上有冲突,实践中各地法院分别制定了指导意见,就优先权的起算点和期限的行使分别作出了不同的规定。为统一裁判标准,维护施工企业的合法权益,最高法院有必要出台新的司法解释,扩大优先权的起算点和期限的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