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调整第七届国家卫生标准委员会及部分标准专业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国卫办法制函[2015]408号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5-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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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工作变动和标准管理工作需要等原因,根据《国家卫生标准委员会章程》,现对第七届国家卫生标准委员会及部分标准专业委员会委员作如下调整:一、国家卫生标准委员会增补国家卫生计生委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中心陈锐同志为委员兼秘书长,国家卫生计生委人事司南春梅、应急办许树强、妇幼司秦耕、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策法规与监督司桑滨生同志为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