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了动物主体论与动物客体论两种观点。认为:动物主体论忽视了动物义务的构建,在法理上存在很大缺陷;动物客体论承认动物作为特殊的物,能合理解释人类利用动物的必然性行为。主张利用动物时应保护动物福利,这是对动物的最佳保护。
沈阳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4年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