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新增"公益诉讼"条款。这一简单条款意义非常重大,必将为公益司法保护机制打开闸门,结束长期以来公益诉讼于法无据的尴尬局面。
法治研究
2012年1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