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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突发事件应急决策是一种分布式组织决策,应急决策组织中个体的决策行为及个体间的交互方式是决定应急决策质量和效率的关键。突发事件的发生、发展具有不可逆性和不可重复性,给研究突发事件应急决策带来了极大困难,为了评价应急决策的效率,提出基于多主体建模应急决策组织的方法,实现对应急决策过程的模拟。通过扩展TmD0s方法建立应急决策组织的主体组织模型模拟应急决策交互过程,基于信念-愿望-意图(BDI)结构建模应急决策组织成员模拟个体决策行为,并采用JACK平台模拟了三峡水库防洪调度中的多部门洪水会商的应急决策过程。研究结果表明,组织配置和协调机制是影响应急决策效率的主要因素。使用该方法构建的应急决策组织独立于突发事件情景和组织协调机制,可以灵活地模拟不同突发事件情景下的应急决策过程,为突发事件应急决策的组织协调提供参考。

  • 标签: 应急决策组织 多主体系统 BDI主体 建模与仿真 三峡防洪
  • 简介:近年来集中于遗弃罪主体的争论在学界已有很多,针对97年刑法典中该罪位置的变动,结合现在的社会现象,学者开始主张依照实质解释论和客观解释的立场等解释论原理对其进行重置,从而扩大遗弃者范围。由于实质解释论不利于保障人权,难以发挥罪刑法定的限定机能;同时客观解释方法不适用于自然犯问题,所以选择的重置方法并不可取,而且两者并非同一层面的概念,且不可将其混淆;另外学者们提到的位置变动、致人危险因素的增加及抚养社会化的问题,并不能成为推翻传统理解的充足合理的根据,因此尽管传统理解可能确实存在着缺陷,但就目前来看其依然是最好的选择。

  • 标签: 主体 实质解释 客观解释
  • 简介:中国海洋环境保护现状不容乐观,海洋生态索赔案件存在索赔主体混乱、错位的现状,有关国家机关就索赔权的行使尚未能有效协调,不利于及时、有效地对海洋生态损害提出索赔。从中国海洋环境保护立法现状入手,以海洋行政主管机关的职能划分为视角,分析各职能机关的权限范围,理清有关国家机关海洋生态损害索赔权行使的界限,以确定和统一各类型海洋生态损害具体适格的索赔主体,并探索确定中国海洋生态损害索赔主体的方法。

  • 标签: 海洋生态损害 索赔主体 海洋环境保护
  • 简介:诉讼证据是民事诉讼的灵魂,而证据提出的主体是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自行委托鉴定、协商鉴定或法院指定鉴定所得出的鉴定结论,在庭审质证前均属证据材料,只有经法庭质证、审查后才能上升为认定事实的依据。所以说,自行委托鉴定与协商鉴定和法院指定鉴定一样,具有同等的证据主体地位。司法实践中,对当事人自行委托鉴定结论持怀疑和否定的态度,不愿将其作为有效证据看待,甚至通过不予质证的方式直接否定其证据的证明力,这种看法和做法是值得商榷的。

  • 标签: 自行委托鉴定 证据主体地位
  • 简介:在现代社会里,业务过失犯罪日益增多。由于业务过失犯罪的主体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中对其犯罪主体的认识分歧较大。本文从犯罪主体的特征、犯罪主体的确认和犯罪主体的类型几个方面,对业务过失犯罪的主体进行了探讨,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 标签: 业务过失犯罪 犯罪主体 构成要件 业务范围 执业素质
  • 简介:我国正处在社会经济转型期,劳动关系的深刻变化,使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成为政府、用人单位、劳动者三方主体的法定职责和共同愿景。劳动关系主体各方必须及时找准自身在劳动关系中的角色定位,认真研究探索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中的问题和对策,在推进和谐社会建设进程中发挥各自的独特作用。

  • 标签: 劳动关系 企业 工会 政府
  • 简介:<正>职务犯罪问题是近年来刑法理论界研究较为薄弱的环节之一,尤其是在目前国人同声疾呼严惩职务犯罪,加强廉政建设的形势下,这一点显得更为明显。如果说刑法理论界对自然人的职务犯罪研究不够深入的话,那么对以法人形式出现的职务犯罪则很少有人问津,而这一问题又与国家的廉政建设事业密切相关,为此,本文试图就以法人形式出现的职务犯罪问题作一探讨。

  • 标签: 职务犯罪 理论界 刑法 自然人 法人犯罪 法人主体
  • 简介:社会调研是党政领导干部必须掌握的重要丁作方法,是党校学员坚持和发扬理论联系实际优良学风的具体体现,也是党校对学员进行综合性考核评价的主要形式。因此,党校在干部培训中.增加实践锻炼的环节,让学员通过动脑、动手、动口、动腿等活动.在社会实践中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研究理论上热点、难点问题.学习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增强党性锻炼,提高运用科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 标签: 党校学员 专题调研 主体班 党政领导干部 理论联系实际 党的优良传统
  • 简介:自20世纪中后期以来,基于需求膨胀与有限政府的内在紧张,私主体参与行政任务被认为是各国打破行政垄断、推行公共行政改革的共同选择。但基于国家任务之不完全可授性、公民权利保障之不可克减性以及法律制度供给之非充分性等法理,私主体参与行政任务并非毫无界限。应当在遵循基本权利保留、适度性原则的基础之上,健全立法保障、恪守行政谦抑、完善社会监督,实现私主体参与行政任务的良好效果。

  • 标签: 私主体 行政任务 公共利益 公民权利
  • 简介:申请宣告军人失踪、申请宣告军人死亡的案件,失踪人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死亡,失踪人的利害关系人即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该失踪人死亡

  • 标签: 中主体 主体范围 宣告死亡
  • 简介:行政主体的职权是行政法学中行政主体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概念在学界已形成共识。在分析行政主体的职权时,理论界普遍认为行政主体的职权具有不可处分性,其以行政职权是国家权的组成部分、行政主体没有独立法律人格、行政主体权利义务不可分割等理论作为支撑。我们认为这些理论本身的缺陷决定了它们不能支撑职权不可处分的论点。原因在于行政主体在职权行使过程中的意志并非从属而是独立的,行政主体在作出行政行为时并非无人格而是具有法律上的人格,行政主体在行政法关系中是完整而非不完整的一方当事人,行政主体的行政自由裁量权实则处分一定行政职权之权。行政主体的职权处分权一旦能够从理论上得到合乎逻辑的证明,其一旦能够成立就应该作为一种法律制度在行政法治中得到反映,应被国家法律作为一个重要的行政法制度确立下来。

  • 标签: 行政主体 职权可处分性 职权处分的法律限制
  • 简介:新警的执法主体的身份适格性有待商榷。在保障人权和依法行政的背景之下,因新警作为执法主体违反法律程序引起复议、诉讼的情形呈上升趋势。借鉴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人职业身份取得的法律规定,应当在《人民警察法》等法律法规中就新警的任职资格作出明确规定,建立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资格等级考试相适应的新警任职身份取得制度。

  • 标签: 新警 执法主体 身份适格 初任培训 民警执法资格等级考试
  • 简介:转化型抢劫罪的主体范围是否包含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在我国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中有不同理解。从刑法条文、司法解释、刑法理论和刑事政策看,这一类未成年人应当是转化型抢劫罪的犯罪主体

  • 标签: 转化型抢劫罪 犯罪主体
  • 简介: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强调,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中心任务,就是要解决科技和经济相结合的问题,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增强企业创新能力。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努力寻求增强企业创新能力的具体实现路径和工作着力点,推动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的主体,是摆在各级科技部门面前重中之重的任务,也是对科技工作的最大考验。

  • 标签: 企业创新能力 技术创新主体 科技体制改革 技术创新决策 中心任务 决策部署
  • 简介:谈谈对平等法律主体的公平保护罗堂庆对不同的法律主体应否实行公平保护,其争论由来已久。早在斯大林时期,苏联社会流行一种观点,认为国家所有制是最发达的、最成熟的社会主义所有制,集体所有制是低级的社会主义所有制。因而强调社会主义国家的民法必须对国有财产及其...

  • 标签: 法律主体 民事法律关系 法律法规 特殊保护 当事人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 简介:政府绩效评估作为一种政府管理的重要手段,在服务型政府建设中将越来越凸显出其实践价值。然而,审视当下我国流行的主要政府绩效评估模式,明显存在着诸如可信度不高、形式化现象严重等问题。多元主体政府绩效评估模式意味着公众意志的整合与表达,尤其是关注了政府责任意识与合作政府理念,从而在主体构成方面能够确保评估工作既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实现程序公正;又要保证实体公正,实现评估结果的高度公信力。这意味着,只有把公众本位贯穿于政府管理的始终,以公众满意作为政府绩效的核心评估标准,建立和谐的多元评估主体关系,才能客观准确地评价政府绩效,形成服务型政府建设过程中的有序治理局面。

  • 标签: 政府绩效 评估主体 多元合作
  • 简介:韩国公共外交主体多样化,其中政府是主导。在实施范围上,韩国公共外交主要集中在亚洲地区。通过构建优质的国家品牌,韩国正在逐渐培育世界对韩国的“好感”,而通过不断扩大韩国对国际社会的贡献,则有利于引起他国民众的“共感”。但是,韩国公共外交也存在缺乏统一协调部门和面临他国民族主义及文化渗透等议题。

  • 标签: 公共外交 韩国 内容 亚洲地区 国家品牌 国际社会
  • 简介:非法行医罪中的“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是指缺乏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医师资格;就个体行医者而言,还包括缺乏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在行为人超越执业注册的执业地点,但没有超越其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的情况下执业的,或者在行为人超出执业注册的执业范围执业,但没有超过大的医师资格类别的,不能构成非法行医罪.但是,跨越了执业注册的大的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情节严重的,可以非法行医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未同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和医师执业资格的实习生擅自在医疗机构中独立行医的,可以成立非法行医罪.乡村医生跨行政区域进行执业的,不宜以非法行医罪论处;跨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的,可以非法行医罪论处.美容师进行医疗美容,情节严重的,可以成立非法行医罪.

  • 标签: 非法行医 主体资格 医生执业资格 执业医师资格 医疗机构执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