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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第三致雇员人身损害的案件本来与普通的侵权案件并无实质的区别,但是由于雇佣关系的存在,司法解释规定雇主应对此类损害承担责任,将雇员的损失转嫁于雇主,再由雇主在承担赔偿责任后通过追偿权来弥补自身损失。此种规定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使雇员的损害得到及时的救济,但是却忽视了雇主的利益,使雇主承担了自己过错之外的责任,不符合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有违社会公平,也为司法实践带来了困扰。随着《侵权责任法》的实施后,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应视为已经失效,此类案件的法律适用将更加明确。

  • 标签: 第三人 雇主责任 侵权责任法
  • 简介:摘要:政府信息公开中涉及第三的信息时,由于制度设计的不完善,行政机关要么直接公开,抑或是以此为由拒绝公开信息。这就有可能使得第三的相关权利致损。解决的路径应是:一、细化告知程序;二、增加听证程序;、涉及公益时可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 标签: 政府信息公开 个人隐私权 行政公益诉讼
  • 简介:在执行拍卖程序中,法院对债权查报的债务的财产范围仅采形式审查,难免时有失实或存有差错,以致第三所有的不动产屡被作为执行标的物而遭拍卖,但现行法亦未赋予其充分而有效的程序保障与实体救济。因此,应合理界定执行拍卖的性质及效力范围,区分并区别对待拍定人的主观善恶之心理状态,完善不动产第三救济制度,即通过拍卖程序终结之前的程序保障与拍卖程序终结之后的实体救济对其予以保护。

  • 标签: 不动产 执行拍卖 第三人 善意取得 异议之诉
  • 简介:由于善意取得制度本身的缺陷,无法充分保护第三的利益,其保护第三利益的功能不如公示公信原则周密。物权的公示公信原则与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均坚持物权变动须经公示,且物权公示具有公信力,二者在保护第三利益方面具有一致性,但两者之间无法相互替代。他们具有内在的本质的联系,物权行为理论的区分原则和抽象原则为物权变动的公示以及公示的公信力提供了理论依据。应以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为基础,以公示公信制度为原则,以善意取得制度为补充构建我国物权法的第三保护制度。

  • 标签: 物权变动 善意取得制度 公示公信原则 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
  • 简介:所谓工伤.是指劳动者因工作而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工伤保险制度的核心是保障工伤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实践中.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的侵权行为而导致的工伤。时有发生。由此.劳动者就会面临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和民事侵权损害赔偿的选择与适用问题。对此问题,我国从理论到实务处理.意见纷呈,既有主张兼得模式,即劳动者可以根据社会保险法获得工伤保险给付.

  • 标签: 法律适用问题 第三人侵权 工伤职工 工伤保险制度 竞合 侵权损害赔偿
  • 简介:虽然二被告在离婚纠纷中法院已判决该款项由被告李秀琴负责偿还,被告林天潮出具一份欠条给原告,被告林天潮欠原告邓科丰瓷砖款人民币17000元

  • 标签: 判决对抗 对抗第三人 离婚诉讼中
  • 简介:以"杨文伟宝二十冶公司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为例,分析如何处理工伤赔偿与第三侵权损害赔偿竞合的问题,进而探讨重复模式的适用。重复模式的采取不能变成受害人取得意外收益的契机,为克服重复模式的缺点,让工伤保险、民事赔偿各司其职,需要对重复模式进行修正,引入代位求偿制度,将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区分开来,使得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更全面的保障。

  • 标签: 工伤 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代位求偿权
  • 简介:在特殊动产物权变动中,登记对抗主义应采不完全物权变动说。第三可分为未经登记绝对可对抗的第三与未登记不得对抗的第三。善意第三是指善意的未经登记不得对抗的第三。未登记不得对抗的第三,包括当事及其概括继承以外的取得所有权之人、取得限制物权之人、租赁权、破产债权、强制执行债权及参与分配债权等。“善意”仅指“不知道”,不应包括“不应当知道”。

  • 标签: 特殊动产 物权变动 善意第三人
  • 简介:无独立请求权第三制度是我国民事诉讼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却极其简略,在理论和实务中引起了广泛争议。无独立请求权第三是否属于案件当事,在诉讼程序中有何种权利义务,法院直接判决其承担民事责任是否合理,对我国无独立请求权当事制度的缺陷予以分析,同时与外国类似制度相比较,有助于探究该制度的改革和完善途径。

  • 标签: 当事人 无独立请求权 诉讼地位 辅助参加
  • 简介:利他合同涉及方主体,存有方法律架构,此方关系影响着第三的权利与义务.在真正的利他合同中,第三取得权利与承担义务的法律基础是第三承诺,经承诺后,其即享有履行请求权、损害赔偿请求权、某些情况下的利他合同内容变更权以及对合同当事人部分合同权利的限制权,与此同时,经过承诺后第三也负有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相关义务,以及在基础关系与对价关系无效下的不当得利返还.

  • 标签: 真正利他合同 第三人 法律架构 权利与义务
  • 简介:摘 要:《民法典》第581条旨在平衡债务的人身自由与债权的合理利益,作为实体法上的规范,其不属于原给付请求权的范畴,而是代替直接强制履行,成为违约救济的一种手段。在违约救济体系中,《民法典》第581条规定的第三替代履行费用请求权与替代给付的损害赔偿存在实质不同,且债权无须受制于契约严守原则而优先行使该请求权。适用《民法典》第581条的前提为债务性质不属于第580条第1款第2项规定的不可替代性行为债务,即相比债务人本身的特质或才能,债权更看重法律或经济效果的实现;此外,债务须存在违约行为,但不必达到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程度。债务可对债权人主张的过高费用行使抗辩权,债权因此只能请求损害赔偿。

  • 标签: 替代履行 强制履行 损害赔偿 原给付请求权 违约救济
  • 简介:不同类型的行政强制第三具有不同的法律地位。从实体公平与程序便宜的角度考虑,《行政强制法》(草案)规定的代履行人应当包括紧急情况下行政机关代替义务履行义务的情况在内;当被执行人消失时,若被执行人承担的是具有高度属人性的行政法义务,则不得由民事权利义务承受人承受被执行人的法律地位;应当修改受邀请第三和行政机关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规定,明确规定因第三的原因带来的损失应当由行政机关承担行政赔偿责任,行政机关在赔偿后有权向有过错的第三追偿。

  • 标签: 行政强制第三人 行政法义务的承受人 代履行 连带责任
  • 简介:无权代理未获被代理追认、且不构成表见代理时,为保护善意第三利益,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规定“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但该责任的性质、内容及范围,现行法均未明确。通说认为,该责任是一种以无过错责任原则、履行利益为特征的特别责任,但从功能论视角分析,兼顾概念逻辑周延,该责任应适用过错责任原则,赔偿范围也限于信赖利益。

  • 标签: 无权代理 民事责任 责任性质 赔偿范围
  • 简介:当前我国已经制定的《公司法》当中对于隐名出资的股东资格认证并未有明确具体的规定,这就导致在实际处理过程当中缺少统一有效的参照标准,对司法的权威性产生了严重的不利影响。2011年我国出台相关规定,对隐名出资股东资格进行了相关规定,但是仍然存在不少不足之处。本文将主要对隐名出资股东资格认定以及第三权利保护的相关内容进行简要论述。

  • 标签: 隐名出资人 股东资格 认定 第三人权利保护
  • 简介:阳泉市第三民医院是国家级乙等医院,是受人事部、卫生部表彰的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手外科是其重点专科之一,于1995年3月建科,设床位50支,医护人员22名,有肌电图室、理疗室等,是山西省第一家成立的完整的手外科临床科室。

  • 标签: 第三人民医院 手外科 阳泉市 三级乙等医院 先进集体 卫生系统
  • 简介:周杰伦看到宝宝超炫的街舞技能,宝宝喜欢舞蹈,侯海琳便让儿子到专业街舞班学习

  • 标签: 出舞蹈 春晚英伦 爸育
  • 简介:违法行政行为的撤销需要综合考虑行政合法性与法的安定性之间的价值冲突,需要考虑撤销所欲实现的公共利益与相对的信赖利益之间的冲突,等等。文章以“具有第三效力的违法行政行为的撤销”为研究对象,在对违法行政行为作合理的类型划分的基础上,对不同类型的违法行政行为所关涉的相互冲突的价值与利益进行衡量取舍,进而建立相应的撤销规则,以使它们达到大致的平衡。

  • 标签: 违法行政行为的撤销 第三人效力 撤销模式 撤销裁量
  • 简介:本文对上古有代表性的十二部典籍中的"彼"进行了穷尽的调查研究,认为"彼"的称代用法和指别用法是其与生俱来的固有功能,认为上古汉语第一、第二、第三称代词是俱全的,其第三称代词是自成一个完整系统的,办法是多个成份合作,各司其职,综合体现.即:"彼"(主要作主语,少量作宾语、定语)与"夫"(主语)、"其"(领属性定语)、""(宾语)等构成了上古汉语第三称代词的完整系统.

  • 标签: 上古汉语 第三人称代词 “彼” 语法 称代用法 指别用法
  • 简介:行政诉讼中如何正确追加第三是一个一直让法院为困扰的问题。一方面.第三与被行政行为之间利害关系的界限从学理上没有明确的标准.实践中的情况又千差万别;另一方面,一旦遗漏第三,又将构成严重程序违法,因此造成人民法院对于面对追加第三的问题时,常常是小心翼翼却又莫衷一是。本文试图结合实践中出现的一些案例,就行政诉讼中追加第三的问题作一粗浅的分析,以期能给从事行政诉讼的法官们提供一些思路。

  • 标签: 行政诉讼 第三人 人民法院 利害关系 行政行为 程序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