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协商建国是中国历史发展的重大事件,是对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具体运用。少数民族作为中华民族的平等成员与各进步党派、社会团体共同响应中国共产党的号召,积极参与新政协。参与协商建国的少数民族代表主要通过协商推荐的方式产生。少数民族代表在协商建国的过程中充分体现了参与主体的平等性、参与形式的多样性、参与内容的广泛性等特点。少数民族积极参与协商建国,见证了国家的历史转折与进步,实现了少数民族在新政权建立中的政治参与,既有助于保障少数民族的政治权益,也彰显了少数民族对促进民族团结和民主政治所具有的重要作用。少数民族代表通过积极参与协商建国,与社会各界共同开启了我国社会发展的新篇章。
简介:摘要:地方各人大政府为了加快实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和依法立法过程,所采取的协商立法,是确保其实现法治化的有效途径和重要工作。其中,公众积极参与民主立法作为政府促进司法民主及立法改革的重要实践环节,许多的地方立法机关在实践中都曾主动或采取以各种积极形式引导与鼓励社会公众踊跃参与,引领了开门立法与民主立法的潮流。因此,本文特地借鉴上海特色的治理经验,来探索公众参与民主立法的路径,发现其提高公众参与民主立法的途径有建立征询民众意见联系点、拓宽线上互动参与、推动政协参与民主立法、引导新阶层人士积极参与制定法律法规保障民众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