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我国将一夫一妻制纳入社会主义婚姻法发展经历了两个阶段,即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婚姻法和社会主义革命建设时期的婚姻法。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比较系统地建立了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权利平等、保护妇女和子女合法权益的社会主义婚姻制度。1980年,随着形势的发展以及内外部环境的深刻变化,社会在婚姻家庭方面出现了重婚、姘居、婚外恋等问题,直接威胁着我国一夫一妻婚姻家庭制度和伦理道德。本文将结合一夫一妻制这一婚姻法中重要原则进行探究和思考。
简介:“述而不作,信而好古,窃比于我老彭”是孔子在原始经学时期提出来的一个重要且完整的经学诠释学命题。关于这个诠释学命题的提出,孔子是受动于血缘宗法制信仰的推动。而没有给出逻辑的论证,因此孔子以一个独断论的诠释学命题封闭了“六经”文本。把“六经”负载的意义在绝对的遵循中诠释为绝对真理——周公礼乐制度,同时也为自己塑造无冕素王的圣人形象提供诠释学意义上的必要性准备。西方基督教的释经学关于《圣经》的诠释有着重要的自解原则,中国经学诠释学对“六经”或《十三经》的诠释也有着在信仰上构成的自解原则。而经学诠释学自解原则告诉我们,“述”的字义与词义是“遵循”.“作”的字义与词义是“制作”与“兴作”。杨伯峻将“述而不作.信而好古”过度诠释为“阐述而不创作,以相信的态度喜爱古代文化”,从而把一个经学诠释学命题降解为文学诠释学命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