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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7 个结果
  • 简介:英美法系争点效力理论积极地赋予判决理由中的重要争点以不可争议的遮断效力,一旦法官按照客观范围、主观范围、作用情形、运用方式等一整套的判断规则和程序规则认定前诉判决确定的争点对后诉事实认定发生争点效,后诉法院和当事人就只能接受前诉对该争点的判断结果。争点效理论有利于实现诉讼经济、一次性解决纠纷和避免矛盾判决,但是反对论者也提出诉讼突袭、过度诉讼、侵害法院的审理权限等理由相抗衡。在反思争点效理论的比较法意义后,本文认为,我国决效力条款应当朝向大陆法系事实证明效力方向发展,修正遗留自苏联的法理偏差,同时吸收争点效理论在客观范围、除外情形等方面的设计,以期通过细化的公文书证证明力规则丰富和完善民事判决理由的法律效力制度。

  • 标签: 争点效 预决效力 判决理由 公文书证
  • 简介:5月22日,围绕“发挥公证制度对实施《物权法》的重要保证作用,在权变动、登记等环节发挥公证的职能优势”主题,“中德权与公证比较国际研讨会”在北京召开。中德法学专家、全国人大法工委、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国土资源管理局负责人、法学界学者、高级公证员等80余人参加了会议。

  • 标签: 国际研讨会 公证制度 物权登记 中德 国土资源管理局 《物权法》
  • 简介:张甲与王乙系邻居,2000年10月5日王乙因承包一生猪屠宰场缺乏流动资金向张甲借款80000元,借款期限一年。王乙之弟王丙以自己所有的一辆桑塔纳轿车为该笔借款提供抵押担保。2001年6月5日,王丙的桑塔纳轿车被盗,王丙应从保险公司获得保险赔偿金10钫余元。

  • 标签: 保险赔偿金 借款 履行 抵押物 抵押担保 债务
  • 简介:随着立法步骤的加快,物权法已列入我国立法机关的日程。作为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物权法的制订与颁布必将使我国的民事立法更趋完善。在物权法草拟过程中,学者们对我国物权法是否采纳权行为理论有不同主张,但研究权行为在财产流转关系中的存废,对我们深入理解权理论无疑具有积极意义。

  • 标签: 流转 财产 重要组成部分 物权行为理论 物权法 立法机关
  • 简介:罗马法学家对要合同范畴的提炼一方面是以消费借贷为基础的,另一方面是以该范畴与其他合同范畴的不同为依据的。这两个参考因素带给我们这样的理论认知,要合同的硬核为协议加给托付。协议是其目的性要素,“给”是其产生根据,“托付”是其产生背景。正因此,其典型类型是消费借贷、使用借贷、寄托与质押,无名合同不是真正的要合同。在界定要合同时,认为以完成其他给付为成立要件的合同也是要合同是反历史的。

  • 标签: 罗马法 要物合同 无名合同
  • 简介:权层面的权公平与权效率相适应,但在权效率与高层面的社会公平之间的交叉层面,权效率则因起点、机会、结果等与社会公平发生冲突;在这一交叉层面的权垄断势能所产生的"马太效应"不可能熨平。通过公平与效率在立体结构中的对立统一路径可知,实现权自然化发展向社会化转变,是效率与公平和谐统一的动力机制。公权力管制时限制权利用中附属权利而防止权垄断形成。限制是在初次分配中重新界定权利,不是要素所有的分配。通过权利分配为弱者增加竞争的权利势能以缩小贫富差距,这是北欧的新经验。

  • 标签: 效率 公平 分配 物权 社会化
  • 简介:权分类的角度,建设用地使用权归入到用益权的范畴,自然具备用益权的属性,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集体所有的土地作为建设用地使用的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办理。”这就使得集体所有土地作为建设用地时是否具有用益权属性的法律依据产生了歧义,为求梳理其中法律关系,阐明法律概念,明析其法律地位,做此文简要讨论。

  • 标签: 集体所有的土地 用益物权 属性
  • 简介:船舶买卖合同中的所有权保留条款应具有权效力,才符合实务的需要,具有现实的价值。一些学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认为,当事人关于船舶所有权变动的约定不再具有权效力。从法价值、特别法与一般法适用原则和文义解释的角度看,该观点值得商榷,司法解释相关条款应置于其全文及相关法律规范构成的整体语境下适用,不能简单、武断地否认所有权保留条款的权效力。

  • 标签: 船舶买卖 所有权保留条款 物权变动 物权效力
  • 简介:<正>权变动,作为一种权利的动态现象,从权本身的角度说,是权的发生、变更、消灭;从权主体的角度说,是权的取得、变更、丧失。本文要讨论的区分原则不仅本身对于权变动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而且是对权变动法律关系进行分析的重要思维逻辑基础,毫无疑问应该在有关领域中得到贯彻。因此,本文将在对区分原则特点进行探讨的基础之上,以权变动中的无权处分为例,讨论区分逻辑在具体问题中的贯彻与运用。

  • 标签: 物权变动模式 无权处分行为 区分原则 物权行为理论 债权合同 债权形式主义
  • 简介:权公示原则是物权法领域的一项基本原则,是为贯彻权的对世性和排他性所设,旨在保护交易安全.隐私权作为一项具体人格权,是自然人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应贯彻于民法的方方面面。尽管权公示原则和隐私权所指向的内容可能会存在一定重叠,但因两者分别服务于不同的立法目的,适用于不同领域,在理论上并不排斥,故两者可以且有必要并存于一圆法律体系之下。在具体适用上,因隐私权保护属于基本法,而权公示原则属于特别法,根据“特别法优先于一般法”的法理,为贯彻权公示原则所必须公开的信息,隐私权人应当作出让步,但这种让步仅限于权公示原则的目的范围内,且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否则便构成对隐私权的侵犯.我国现行立法多为原则性规定,过于抽象,且存在漏洞,应尽快予以完善。

  • 标签: 物权公示 隐私权 对立 协调
  • 简介:物权法作为调整主体对客体的财产支配关系的法律,是人们从事社会经济活动、取得或让与财产及对财产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最基本的法律规则。作为与债和合同法、侵权行为法等相对应的法律制度,物权法历来就是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在我国,自建国以来,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我们不仅在法理上否认了权学说,

  • 标签: 物权法 财产 法律规则 合同法 法理 侵权行为法
  • 简介:【裁判要旨】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处理夫妻共同房产,与第三人订立房屋买卖合同,该行为为无权处分。处分包括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对于负担行为的买卖合同来说,若不违反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无效情形,则合同的成立不以出卖人对于买卖标的享有所有权为要件,合同自签订之日生效;而权变动的处分行为则处于效力待定状态,除了需要房屋共同共有人的同意,还需满足物权法第十四条规定的过户登记要件,否则第三人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

  • 标签: 房屋买卖合同 处分行为 无权处分 效力待定 共有物 房屋所有权
  • 简介:运用核磁共振氢谱、碳-13谱、质谱、红外光谱、元素分析等分析方法,确定了案件中爆炸成份为过氧化二苯甲酰,并用对照品予以确证.

  • 标签: 爆炸物 过氧化二苯甲酰 NMR IR 元素分析
  • 简介:一概念的界定及问题的提出按照大陆法系的传统民法理论,瑕疵担保责任是主要适用于买卖契约的一种责任形式,是出卖人就买卖标的之权利或其标的本身之瑕疵,所应负之法定责任。其中"瑕疵"有两种,一种是权利瑕疵,一种是之瑕疵。权利瑕疵担保是指卖方应保证其对

  • 标签: 债务履行 履行责任 担保责任债务
  • 简介:这是一组闪光的数字:截至今年11月,江苏省响水县人民法院已审结案件8016件,同比增长37.5%,院领导人均结案608件,庭长人均结案2135件,法官个人最多结案484件,院庭长人均结案数位居全市基层法院第一,案件发改率、服判息诉率等质效指标连续多年位居全市先进行列。今年,该院被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表彰为“司法理论宣传工作先进集体”,被市委政法委评为“先进政法单位”。

  • 标签: 最高人民法院 响水县 江苏省 侧记 矛盾 理论宣传工作
  • 简介:本刊上期刊发了作者的《(物权法)关于担保权的创新及审判实务面临的问题》(上),文章就“一、物权法、担保法的规范冲突与选择适用”以及“二、担保权公示的法律效果”进行了论述.本期接上期刊登该文下半部分,敬请继续关注。

  • 标签: 《物权法》 担保物权 审判实务 选择适用 规范冲突 法律效果
  • 简介:学界主流观点不区分后买受人主观态度,主张一数卖所涉合同均有效欠缺法理,且对恶意串通的认定存在认识偏差。只要后买受人明知先买受人的存在,则后买卖合同相对无效。先买受人未取得标的所有权时,先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有权要求恶意的后买受人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先买受人行使债权人撤销权除要求后买受人主观恶意外,还需以出卖人不履行合同难以承担违约责任为前提。根据《合同法》第151条出卖人不承担权利瑕疵担保义务的规定,恶意的后买受人未取得所有权时,出卖人不承担违约责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及先买受人要求后买受人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时,责任主体的责任范围包含权利主体的预期利益在内。

  • 标签: 一物数卖 合同效力 恶意串通 权利救济
  • 简介:公示是涉及成本的经济行为,不同公示行为的成本、风险以及收益均有不同;而交易安全的辩护并不成立,因此强制性公示颇值反思。公示作为当事人降低风险的机制,应由市场主体自行选择。公示作为推定知悉制度,与实际知悉具有相同的核心逻辑,不宜与权变动硬性捆绑。公示规则应与实际知悉一并纳入知悉规则,并借助客观证明责任的方式加以表现。

  • 标签: 物权公示 成本 知悉规则 交易安全 客观证明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