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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人类的社会性决定着人与人之间渴望沟通,而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人们之间的沟通方式正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各种沟通媒介的出现演绎出多种形式的交流格局,从短信到微信,从“Call我”到“@我”,无一不体现着沟通维度的时代变革。近年来,龙华法院顺应时势发展,从实际出发,紧紧把握群众需求和司法公开的要求,遵循新媒体传播规律,不断创新形式、丰富内容,探索构建了多维信息便民诉讼服务平台(简称“多维诉服平台”),充分发挥多维沟通联动服务机制优势,开创司法公开新局面,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 标签: 服务机制 法院 全媒体 纪实 代建 司法公开
  • 简介:5月31日,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在京召开运用新媒体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工作座谈会。司法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赵大程出席会议并讲话。来自中宣部、中央网信办等有关部门,新华网、央视网和百度、新浪、腾讯等网络公司以及上海、江苏、陕西司法厅(局)的有关负责同志在会上作了发言交流,并就如何利用新媒体新技术助力宪法学习宣传和法治宣传教育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建议。司法部法制宣传司负责同志主持了会议。

  • 标签: 宣传教育工作 座谈会
  • 简介:网络舆情管理是社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虽然形成了大致的工作框架与相关的配套法规。但是法治化水平仍有待提高。微博技术的冲击也对现有的网络舆情管理制度提出了调整的要求。以此为契机,应当以法治化建设推动网络舆情管理制度建设。

  • 标签: 微博 社会管理 网络舆情
  • 简介:中国与东盟食品安全合作的稳定推进需要相应法律机制的保障。这一法律机制应立足于双方食品安全合作的已有法律依据和实践,从组织机构、表现形式和规范体系三方面予以构建。该法律机制的组织机构建设应依托于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整体性机构安排;该法律机制的表现形式主要是中国与东盟秘书处和中国与东盟各国食品安全职能部门签订的合作文件。这些文件的法律性质是法,其制定和实施均应遵循法的法治特征;该法律机制的规范体系应至少涵盖四类规则:食品安全信息交流制度、食品安全标准协调制度、食品安全能力建设制度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协处制度。

  • 标签: 中国-东盟 食品安全 法律机制
  • 简介:随着现代科技的高度发达,互联网渗透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人们获取讯息的方式也在发生着变化,尤以自媒体的迅速崛起为显。自媒体以其独有的风采彻底改变了传统的信息传播方式。司法公开作为现代司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反映了社会对民主、法治的需求。司法工作要想得到公众的普遍认同,就必须深层次地公开,而以微博为代表的自媒体恰恰提供了这样的机会与平台,使得司法公开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和机遇。自媒体与司法公开正经历着在冲突中不断前进,在前进中寻求平衡,在平衡中促进互动的过程。本文拟以微博直播庭审为切入点,探索在自媒体时代深化司法公开的路径,以期能够进一步突破限制司法公开的制度与实践藩篱,从而推动司法公开向着更高的进阶发展。

  • 标签: 自媒体 微博直播庭审 司法公开
  • 简介:世界范围内媒介素养教育理念开始由"保护主义"立场向"超越保护主义"的"赋权"立场转变,培养学生的批判意识与思辨能力、信息生产与传播能力成为新的教育重点,而对于学生传播行为的前提——传播权利或媒介权利的教育却极其缺乏。在当前我国社会转型的大背景下,伴随着网络媒介时代的到来,我国公民的媒介素养状况呈现出媒介权利意识缺乏与媒介权利滥用并存的畸形状态。"媒介权利素养"概念的提出与普及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而培养社会公众健康成熟的媒介权利素养,其难点既在于权利主体自我权利意识的内化,更在于公共理性与公共责任意识,以及他人权利意识与规则意识的培育和养成,即要形成权责均衡的权利观念。这种权利素养的形成与固化,既需要媒介权利素养教育的开展,更需要媒介权利法制的完善与有效实施:一是要完善现有的教育法律与法规;二是要增强现有媒介权利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三是要通过立法加大对新媒体环境中对公民违法媒介行为与对公民媒介权利侵权行为的管理力度。只有如此,才能让社会公众既在理论上,更在社会实践中体验到两者的统一。

  • 标签: 媒介素养教育 媒介权利素养 权责均衡 教育立法
  • 简介:<正>近年来,浙江法院在最高人民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十分重视涉司法敏感案(事)件舆论引导工作,先后有效地应对了"杭州胡斌交通肇事案"、"金华吴俊东交通事故赔偿案"、"张高平叔侄强奸冤案"等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最大限度地增加舆论的"正能量"。浙江省委和最高人民法院领导先后对浙江法院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作出批示肯定,浙江高院在省委召开的全省互联网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 标签: 新闻宣传工作 舆论引导 媒体环境 正能量 高级人民法院 交通肇事
  • 简介:新闻媒体对梁丽案案件事实不统一、有分歧的报道以及导向性评论给办案的司法机关很大的舆论压力,这凸显了当前我国新闻自由与司法权的冲突。新闻自由和司法公正独立同为民主法治国家追求的目标,由于业务要求和价值追求的不同,我国媒体的新闻监督开始干扰司法独立。为解决这一问题,新闻媒体内部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同时加强对新闻媒体行为的外部监督和制约;司法工作人员应当做到依法办案,增强对抗外界干扰的能力。

  • 标签: 梁丽案 新闻自由 新闻监督 司法独立
  • 简介:2013年8月21日,是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外履职第一日,新华社北京分社、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人民广播电台、《人民日报》《北京日报》等30家媒体争先前来报道。北京市第三中级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履职工作,提出了“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三个到位的要求,确保正式收案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 标签: 中级法院 新闻媒体 北京市 履职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 北京人民广播电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