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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我国《刑法》第287条之二所规定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并不是帮助犯的正犯化,只是帮助犯的量刑规则;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成立,以正犯实施符合构成要件的不法行为为前提,故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设立也不表明《刑法》第287条之二对帮助犯采取了共犯独立性说;《刑法》第287条之二第1款将“情节严重”作为成立条件,为限制中立的帮助行为的处罚范围提供了法律依据,对网络服务商作为业务行为所实施的中立的帮助行为,原则上不能以该罪论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设立,也没有加重帮助犯的处罚程度。

  • 标签: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正犯化 独立性 处罚范围 处罚程度
  • 简介:随着《刑法修正(八)》的颁布实施,我国民事罪刑化问题得到进一步的重视。立法上的民事罪刑化是解决实定法上的实质犯罪的犯罪化问题。我国已经进入“风险社会”,正是基于社会结构弱化、行为人角色冲突、社会规范失调、个体自由过限等这种情势,公法的矫治才能取得正当性的基础。目前我国在刑法立法层面上的非犯罪化空间不大,甚至就我国犯罪圈的划定范围来看,相当长时间内,刑法立法的趋势应是民事罪刑化。

  • 标签: 刑法修正案(八) 民事罪刑化 正当性基础
  • 简介:刑法修正是目前我国刑法修正的唯一模式。晚近十余年通过的八个刑法修正,不但对国内新的历史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做出了及时的反应,而且有效地回应了我国已缔结或者参加的相关国际公约。这种回应既是国内刑事立法与国际公约接轨的表现,也体现了中国刑法不断走向国际化的趋势,具有及时性、广泛性的特点,但也存在一些弊端。国际公约在我国今后的刑事立法活动中应占有重要的地位。

  • 标签: 刑法修正案 国际公约 刑法修正 刑事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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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摘要】刑法修正(八)确立了对犯罪的老年人从宽处罚和不适用死刑的原则,既可以充分反映刑法的科学内涵,更有利于体现刑法的理性和人道,彰显司法文明和法律伦理主义体现了刑法的人道性、谦抑性,是对传统立法惯例的理性回归和超越,也是对世界立法趋势和潮流的呼应,科学性勿需置疑,本人以刑法修正八为背景对老人犯罪从宽处罚原则的必要性和从宽处罚的具体含义提出了相关见解。【关键词】老年犯罪从宽处罚宽严相济不适用死刑世界卫生组织发表的2006年《世界卫生报告》显示,中国男性平均寿命70岁,女性74岁,人均寿命72岁。老年人口的绝对数量及其占人口总数的相对比例不断提高,中国已成为一个“老龄型”国家。①无论是从刑事责任与年龄的关系、社会对老年人犯罪的宽容态度来看,还是从刑法的机能、刑罚目的方面来看,对老年人犯罪予以从宽处罚的做法势在必行。2011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八)》正式实施。在刑法第十七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七条之一:“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刑法第四十九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第七十二条增加了75周岁的老人作为应当适用缓刑的对象……

  • 标签: 修正案分析 刑法修正案 原则刑法
  • 简介: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颁布以来,共犯的正犯化这一现象愈发广泛.此立法技巧并未违反传统共犯理论,而其可罚性在于造成了法益侵害或者法益侵害之危险.现行刑法中类似共犯正犯化规定可分为共犯的量刑正犯化和定罪正犯化,后者进一步细分为共犯(行为)完全正犯化和共犯(行为)部分正犯化,对不同性质的正犯化应当以不同的方式处理.未来立法中,共犯的正犯化将会常态化,立法范围进一步扩大,而处罚更加精细,但同时也要注意对正犯化加以限制.

  • 标签: 共犯的正犯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共同犯罪
  • 简介:虽然《刑法修正)》对行贿罪进行了大幅修正,行贿罪在查处时仍面临诸多问题。应该进一步完善现行法律:扩大行贿罪的惩治范围,完善罚金制的实施;加大行贿罪处罚力度,平衡刑罚配置;增加资格刑,适用从业禁止规定;强化非刑罚处罚方式,加大行贿成本。

  • 标签: 行贿罪 刑罚配置 立法完善
  • 简介:极端主义犯罪作为一种新型的犯罪,其核心内涵在于它的价值理念的极端性与行为手段的极端性。而作为全球的现实威胁与危害最严重的暴力犯罪恐怖活动犯罪,一如既往的受到严厉的打击。它们最主要的区别在于极端主义犯罪不是以政治指向性为必要条件,但极端主义犯罪发展到一定程度之后极可能演变为恐怖主义犯罪。然而极端主义犯罪作为一种新型犯罪,它具有不同于恐怖主义犯罪的其他特点。因此,分析它们之间的区别不但能为解读这种新模式的立法现象提供理论根据,而且有益于具体罪名在极端主义犯罪与恐怖活动犯罪的适用。

  • 标签: 恐怖主义 恐怖主义犯罪 极端主义 极端主义犯罪
  • 简介:船舶在营运过程中会产生大量垃圾,如果管理不善,就会对海洋环境造成重大危害。随着业界对船舶垃圾污染的认识不断加深,国际海事组织海洋环境委员会不断完善MARPOL附则V,以规范船舶垃圾管理,防止对海洋环境污染。

  • 标签: MARPOL 修正案 海洋环境污染 解读 国际海事组织 垃圾污染
  • 简介:3月14日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并交由会议主席团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此次修宪是现行八二宪法的第四次修改,此次修宪回应了处于社会转型期的中国人民在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呼声诉求,反映了近年来法学界尤其是宪法学界的最新研究成果,具有这

  • 标签: 2004年 宪法 修宪 中国共产党 公民权利 特点
  • 简介:现代宪法学中一些最具争议的问题来源于第一届国会特定的决定,这一决定列举了一些——但一定不是所有的——基本权利作为我们基本的法律分析框架。笔者相信,洛克的社会契约理论可以帮助我们理解《宪法》的这些条文,尤其是第修正和第十修正。[1]

  • 标签: 权利法案 实定法 法律理论 社会契约理论 解释法律 反联邦党
  • 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六)》将依法承担仲裁职责的人员在仲裁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决的行为规定为犯罪。枉法裁决行为的入罪,既是预防与惩治枉法仲裁行为的现实需要,又弥补了现行刑法规定之不足。这一新增犯罪的罪名,可考虑定为“枉法仲裁罪”。在司法实践中我们应正确理解枉法仲裁罪的行为方式、主体范围,枉法仲裁罪与徇私枉法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的界限,以及枉法仲裁罪与受贿罪、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受贿罪的关系。

  • 标签: 刑法修正案 仲裁活动 仲裁人员 枉法裁决 受贿罪
  • 简介:刑法修正(八)将社区矫正正式写入其中,这是我国在刑罚轻缓化发展方向上迈出的重要一步。但是,修正后的刑法在社区矫正执行的范围、内容及主体等具体方面,仍存在亟须完善之处。对这些问题的正确理解及合理解决,将有助于推进社区矫正的司法实践。另外,我国应根据社区矫正工作的现实情况和发展需要,适时地制定《社区矫正法》,以推进行刑社会化的全面发展。

  • 标签: 社区矫正 刑法修正案 刑事执行 立法
  • 简介: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2006年6月29甘通过了第六个刑法修正。该修正对现行刑法作了20个方面的修改、补充和完善,是立法机关对我国刑事领域基本法所作的六个修正中条款最多的一个。该修正做出的修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对刑法有关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罪犯罪主体加以调整,并提高法定最高刑,将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罪犯罪主体由“企业事业单位”的人员扩大到凡是有严重违法行为,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人员;

  • 标签: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 刑法修正案 安全生产事故 企业事业单位 犯罪主体 法定最高刑
  • 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六)》增加了重大群众性活动安全事故罪、安全事故报告失职罪、虚假破产罪、上市公司高管背信罪、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金融机构背信罪、违规运用公众资金罪、强迫组织残疾人、未成年人乞讨罪、仲裁枉法裁决罪9个新罪名,修改了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等13个旧罪名。从刑法解释论的角度对这些新增及修改的罪名及其犯罪构成要件等进行解读,对完善我国刑法学理论和指导司法实践具有重大意义。

  • 标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 刑法 犯罪 法定刑
  • 简介:我国金融犯罪刑事立法政策基本合理,主要表现为:犯罪圈扩大;合理的非犯罪化或从轻化;保持经济、行政法规的衔接与协调;入罪标准科学化。但也存在一定局限,主要表现为:刑罚处罚趋向加重;缺乏超前和预见性;部分罪名修改缺乏一体性考虑。建议在未来金融刑法立法上。谨慎保持扩大犯罪圈的趋势;改变立法的重刑结构;注重立法的科学性原则。

  • 标签: 金融犯罪 刑事立法政策 刑法修正案
  • 简介:一、第六十三条修改为: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两个以上减轻处罚情节或者同时具备减轻处罚和免除处罚情节且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也可以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二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

  • 标签: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修正案 建议稿 量刑幅度 减轻处罚 草案
  • 简介:刑法修正(三)》对《刑法》第120条进行了较大程度的补充、修改,主要体现在:一、修改法定刑,重组量刑档次。补充、修改后的法定刑既有科学、合理的成分,也有不尽人意的地方。二、增设了资助恐怖活动罪,弥补了1997年刑法在该问题上的疏漏。

  • 标签: 《刑法修正案(三)》 法定刑 修改 恐怖组织 97年刑法 资助恐怖活动罪
  • 简介:嫖宿幼女罪的废除经历了漫长而艰难的过程,此罪名的废除带来的启示是在信息现代化背景下,我国刑法立法改革的方向是建立“回应民意型”的刑法更新机制。这一立法模式须坚持民主原则、科学原则、宪法原则,通过构建回应民意的制度化渠道、建立刑法的立法动议制度、创新刑法制定与修订的听证制度、加强刑法立法公开和监督制度建设、刑法立法和修订评估制度建设的途径来实现。

  • 标签: 嫖宿幼女罪 刑法更新机制 信息现代化 “回应民意型”机制
  • 简介:法庭言论入刑固然有其必要性,但也不是毫无逻辑和底线。"明显而即刻危险原则""真实性抗辩原则""公共利益原则"等,英美国家精心设计的致力最大限度保障言论自由的方案,为厘清法庭言论的刑法边界提供了有益借鉴。划分刑民边界,明晰要件要素,扩展阻却事由,保护善意言论;高配入罪门槛,区分善意和恶意、公益和私利,等等,在审慎扩权的同时严格限权,是新条款施行平行不悖的两条进路。

  • 标签: 《刑法修正案(九)》 法庭言辞入罪 刑罚边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