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我国《刑法》第287条之二所规定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并不是帮助犯的正犯化,只是帮助犯的量刑规则;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成立,以正犯实施符合构成要件的不法行为为前提,故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设立也不表明《刑法》第287条之二对帮助犯采取了共犯独立性说;《刑法》第287条之二第1款将“情节严重”作为成立条件,为限制中立的帮助行为的处罚范围提供了法律依据,对网络服务商作为业务行为所实施的中立的帮助行为,原则上不能以该罪论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设立,也没有加重帮助犯的处罚程度。
简介:【摘要】刑法修正案(八)确立了对犯罪的老年人从宽处罚和不适用死刑的原则,既可以充分反映刑法的科学内涵,更有利于体现刑法的理性和人道,彰显司法文明和法律伦理主义体现了刑法的人道性、谦抑性,是对传统立法惯例的理性回归和超越,也是对世界立法趋势和潮流的呼应,科学性勿需置疑,本人以刑法修正案八为背景对老人犯罪从宽处罚原则的必要性和从宽处罚的具体含义提出了相关见解。【关键词】老年犯罪从宽处罚宽严相济不适用死刑世界卫生组织发表的2006年《世界卫生报告》显示,中国男性平均寿命70岁,女性74岁,人均寿命72岁。老年人口的绝对数量及其占人口总数的相对比例不断提高,中国已成为一个“老龄型”国家。①无论是从刑事责任与年龄的关系、社会对老年人犯罪的宽容态度来看,还是从刑法的机能、刑罚目的方面来看,对老年人犯罪予以从宽处罚的做法势在必行。2011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实施。在刑法第十七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七条之一:“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刑法第四十九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第七十二条增加了75周岁的老人作为应当适用缓刑的对象……
简介: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颁布以来,共犯的正犯化这一现象愈发广泛.此立法技巧并未违反传统共犯理论,而其可罚性在于造成了法益侵害或者法益侵害之危险.现行刑法中类似共犯正犯化规定可分为共犯的量刑正犯化和定罪正犯化,后者进一步细分为共犯(行为)完全正犯化和共犯(行为)部分正犯化,对不同性质的正犯化应当以不同的方式处理.未来立法中,共犯的正犯化将会常态化,立法范围进一步扩大,而处罚更加精细,但同时也要注意对正犯化加以限制.
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增加了重大群众性活动安全事故罪、安全事故报告失职罪、虚假破产罪、上市公司高管背信罪、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金融机构背信罪、违规运用公众资金罪、强迫组织残疾人、未成年人乞讨罪、仲裁枉法裁决罪9个新罪名,修改了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等13个旧罪名。从刑法解释论的角度对这些新增及修改的罪名及其犯罪构成要件等进行解读,对完善我国刑法学理论和指导司法实践具有重大意义。
简介:法庭言论入刑固然有其必要性,但也不是毫无逻辑和底线。"明显而即刻危险原则""真实性抗辩原则""公共利益原则"等,英美国家精心设计的致力最大限度保障言论自由的方案,为厘清法庭言论的刑法边界提供了有益借鉴。划分刑民边界,明晰要件要素,扩展阻却事由,保护善意言论;高配入罪门槛,区分善意和恶意、公益和私利,等等,在审慎扩权的同时严格限权,是新条款施行平行不悖的两条进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