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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 个结果
  • 简介:<正>人大工作程序法是规定人大工作的方法、形式、步骤及其顺序、期间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对于完善人大制度,规范、指导和督促人大工作,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本文就完善该法的途径、该法应当规定的内容、基本原则和制度、以及违反该法的法律后果等问题,提出自已粗浅的人大制度确立四十年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在人大工作程序法建设方面

  • 标签: 人大工作 程序法 人大代表 法律后果 工作程序 基本原则
  • 简介:小额诉讼程序的创建可以极大地改善民众的权利救济环境,使蕴含诉讼民主、诉讼和谐、程序效益、程序多元的诉讼文化深深地植根于普通民众的法律生活之中,使民众的诉讼活动变得非常直接、快速和低廉。我国民诉法中的简易程序在诉讼理念、诉讼程序和诉讼费用等方面与小额诉讼程序追求不需要法律技巧的简易和效率的理想相距甚远。督促程序虽有其自身的优势,但在我国因先天设计的不足,使这一制度几乎处于瘫痪状态,无法完成简速解决民事纠纷的任务。为实现司法的大众化理想,有必要在民诉法中引入小额程序

  • 标签: 小额诉讼程序 简易程序 督促程序 繁简分流 程序相当
  • 简介:一、行政程序必须法定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行政法发展的历史看,实体法定和程序法定是推动行政法制建设的二个轮子,缺少了任何一个,都不能推动法制建设的发展。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行政程序法定被认为是控制行政权滥用的手段。当资本主义从自由竞争时期进入垄断阶段,行...

  • 标签: 行政程序法定 当事人 国家行政机关 依法行政 行政决定 公务员
  • 简介:当前我国各级法院正全面推行量刑规范化改革,这对刑事二刑期改判必然会带来一定的影响。在对过去30年来二刑期改判数量和比率方面的变化特点进行考察的基础上,借助实证分析的方法,研究量刑规范化改革背景下二刑期改判的走向和趋势,对于进一步深化量刑改革具有重要的意义。通过分析可以发现: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之后,影响一量刑和二刑期改判的主要变量趋同,二与一量刑将有趋同的可能;二刑期改判会受到一定限制;二刑期改判率会下降;二减轻刑罚率也会下降。

  • 标签: 量刑规范化 二审刑期改判 实证分析
  • 简介:治安管理当场处理程序的设置,有利于提高治安行政效率,维护国家、集体和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由于现行法律规定比较抽象,可操作性不强,使得当场处罚程序作用未能充分发挥出来。当场处罚程序在适用条件、具体内容、适用权限等方面需要完善和改进。

  • 标签: 治安管理 当场处罚 完善程序
  • 简介:刑事辩护从单一的实体辩护,发展为实体辩护与程序性辩护并行,乃至程序性辩护先行。面对辩护形态的多元化,对程序性辩护存在认识不足以及过度辩护两种误区。应加强对程序性辩护诉讼原理研究,准确界定程序性辩护特点及诉讼价值。结合司法实践,归纳出程序性辩护八大误区以及应对思路:立法宗旨理解不到位,望文生义确定程序违法;不当放大程序瑕疵,过度进行程序性辩护;程序性辩护顾此失彼,缺乏连贯性和完整性;辩护目标不清,不能准确界定证明对象;忽视程序违法程度差异,辩护缺乏“硬道理”;没有以“证”质“证”,证据形式定位不当;滥用程序性辩护,“质疑”不成反被“质疑”误;有错就辩、小错大辩,程序公正观念绝对化。研究应对程序性辩护思路和方法,避免程序性辩护误区,提高庭审诉辩能力。

  • 标签: 司法公正 程序性辩护 诉辩误区 应对能力
  • 简介:世界贸易组织的相关协议对争端解决程序中的举证责任几乎没有规定,相关举证责任规则是由处理争端的专家组和上诉机构发展起来的。在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程序中,谁主张谁举证是举证责任规则的基本要求,其标准是初步证明(证据)标准,这种标准实质上是一种推定技巧,而非终局的证明标准。提供充分的证据并说服专家组是举证责任的内在要求。不同诉因、不同条款可能影响争端方举证责任的分配。争端方是否满足了举证责任的要求,由专家组最终评估、认定,专家组在这方面享有相当大的裁量权。

  • 标签: WTO 争端解决程序 举证责任
  • 简介:<正>莫晓芙(以下简称莫)。《中外法学》1989年第6期发表了袁红冰,徐友军的对话录,題目是"对我国刑事诉讼若干问题的认识"。你是否看了?李心鉴(以下简称李);看了。北大未名湖畔青年学人的漫谈,挺有意思。莫;他们谈了不少问题,其中的一个问题还比较新,这就是刑诉中实体真实与法律程序的关系问题。李:说比较新,在国内确实.而在国外,很多年以前它就是一个倍受人们关注的问题了。在日本,它关系到刑诉制度的指导思想、目的、现代特色等刑诉法学中最重大的问题。莫:有那么严重?我对这个问题在国内刑诉中的表现挺有兴趣,你能先谈谈它在日本是怎么回事吗?

  • 标签: 正当法律程序 实体真实 日本学者 刑诉法学 被告人 真实主义
  • 简介:反思我国死刑执行程序的立法现状和实践运作,不能不说在一些方面还存在许多不尽人意甚至不尽人道的地方.因此,重构、完善我国的死刑执行程序,使之更加理性、文明和规范,不仅是人权保障价值的必然要求,也是实践的迫切需要.

  • 标签: 中国 死刑 执行程序 人权 司法体制 执行主体
  • 简介:司法程序现代化是在传统司法程序基础上不断扬弃而形成与新的社会背景相适应的更为合理科学的现代司法程序的过程。司法程序现代化的标准不但是司法程序现代化成果的衡量标准,同时也指向现代司法程序所应具有的基本特征。司法程序现代化的标准包括形式、价值和实践三个方面,形式标准可以区分为周延性和体系性两个方面,价值标准则包括公正、和谐和效率三个方面。

  • 标签: 司法程序 现代化 标准
  • 简介:执行程序可适用财产保全措施滕尚文执行程序是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重要阶段。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关依法作出的裁决书和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所确定的权利义务,如当事人不自觉履行,人民法院将在执行程序中,通过依法采取各种强...

  • 标签: 财产保全 执行程序 人民法院 当事人 被执行人 执行通知
  • 简介:面对刑事案件量激增的社会现实,为实现案件的有效分流,更好地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权,对轻微犯罪切实贯彻宽缓刑事政策,部分基层检察机关进行了认罪轻案程序改革,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要建立独立的认罪程序,必须修改《刑事诉讼法》,建立全面的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律师在场制度,赋予认罪协商以明确的法律效力。

  • 标签: 认罪案件 繁简分流 认罪答辩 量刑建议
  • 简介:近几年的量刑程序改革一直把重点放在检察机关与法院活动的变化上,却忽略了被告人对于量刑程序的参与。被告人参与到量刑程序之中不仅能有效地制约法官量刑裁量权的行使,其本身的参与也正是程序正义的重要表现。刑诉法的修改与"两高三部"颁布的量刑规范意见一同为被告人参与到量刑程序中提供了很好的制度基础。被告人积极参与量刑证据收集时,法检也应当履行适当的义务。同时法院对量刑程序应当适用变通的证据规则与证明标准,这样才能使被告人真正参与到量刑程序中来,并有效地促进量刑公正。

  • 标签: 量刑证据 量刑事实 程序参与
  • 简介:英美量刑听审程序呈现出量刑程序的独立型、量刑信息的开放性、量刑裁决的听证式等特征,而欧陆量刑听审程序则与之相反。在我国,构建相对独立的量刑听审程序关系着辩护方的权益保障、审判公开化改革、量刑建议试点之成效,亟需重视。在本土化路径方面,不宜选取英美国家的和欧陆学理中的独立型量刑程序,而应以中国试点的独立型量刑程序为皈依,这在改革背景、制度方案及实践效果方面均有相当的可行性支撑。

  • 标签: 量刑听审程序 模式特征 背景机理 本土路径
  • 简介:一民事抗诉程序的立法缺陷和后果。现行民事诉讼法用四个条文规定了民事抗诉程序,与原民事诉讼法(试行)相比,现行民事诉讼法在原则性规定的同时,又赋予人民检察院以民事抗诉权,实现了原则性与具体权能的相结合,这在完善民事审判活动中检察监督制度上迈进了一步。但是,与人们期待的实现检察机关保障司法公正的职能以及诉讼法治化的要求相比,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民事抗诉程序还存在相当的缺陷。

  • 标签: 民事抗诉 民事诉讼法 立法缺陷 检察监督制度 完善 诉权
  • 简介:在民法中,专为债权人利益而设计的连带债务制度,如何在破产法中妥善加以运用,是我国在制定新的《破产法》时须面临的重大问题之一。在破产程序中,连带债务同样具有双重法律效力,即各债务人的整体对外效力以及多数债务人内部各债务人之间的对内效力。在对外效力上,主要解决的问题是,当连带债务人中之一人或数人或全体被裁定开始破产程序时,连带债务人之间如何承担连带债务,即债权人应以何种债权额向连带债务人中的何人行使其债权。我国现行的《破产法》并未加以规定,瑞士立法例无疑是很好的借鉴。在对内效力上,主要解决连带债务人的内部求偿权问题。在《破产法》无明文规定的情况下,民法理论以及国外成功的立法经验仍然需要我们作为思考的基石。

  • 标签: 破产程序 连带债务 债权全额 求偿权 破产法
  • 简介:死刑执行程序作为死刑程序的最后一个环节,必须对其进行严格规范。设置立法严谨、运行高效的执行程序,严守刑事司法活动的最后一道关口,确保死刑罪犯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限度地维护,使死刑的执行更加规范化和人道化,以实现程序公平、正义。基于此,文章从我国死刑执行程序的现状入手,分析了死刑执行程序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对我国死刑执行程序的法律完善给出了自己的建议和对策。

  • 标签: 死刑执行 程序 问题 执行监督 法律完善
  • 简介:<正>破产程序是对债务人的财产的执行程序。为了加强破产程序中的财产管理,就必须要有相应的人员负起责任,建立高效、精干的财产管理人制度。临时财产管理人,指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委任的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并予以占有和处分的人员。破产程序中的财产管理人制度,因所采取的破产程序制度的差异而有所不同。以法国、德国为代表的大陆法系国家,实行破产程序宣告开始主义。法院宣告破产前,破产程序并未开始,法律上没有理由设立专门的财产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法院仅在破产宣告时,指定破产管理人负责破产财产的管理。以英国、美国为代表的英美法系国家,实行破产程序受理开始主义,则有必要建立分阶段的财产管理人制度。法院受理破产

  • 标签: 财产管理人 破产程序 债务人财产 破产管理人 人的财产 债权人会议
  • 简介:非讼程序是审理非讼案件所适用的程序,具有监护、确认、许可、证明及预防纠纷的功能。然而,非讼程序在我国的现状是,立法逻辑不严谨、案件范围过于狭窄、与诉讼程序的转换机制不健全以及利用率低,不能在实践中充分发挥作用。制定单行的非讼程序法符合程序设置的发展规律,并有利于构建科学的立法体例和扩充非讼程序的容量及篇幅。建议单行法应扩大非讼程序的适用范围,体系结构采用“总一分”形式,还要特别考虑非讼程序与诉讼程序的转换机制、非讼程序的救济机制等问题。

  • 标签: 非讼案件 非讼程序 诉讼程序 单独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