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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在早期的古代汉语中,“美”的用语,也不仅仅来形容从“人的美”(外形的“美人”、“美女”,内在的“美贤”、“美才”,人与人之间的“人情之美”)到“社会的美”(“先王之道之美”、“义之美”、“和之美”),从“语言的美”(“美言”、“文翰之美”)到“歌舞艺术的美”(“响美”、“美音”、“讴之美”、“舞之美”),也更多指向了“”——植物的“草木之美”、“美禾”,动物的“羽之美”、“角之美”,山川的“美景”、“丘壑之美”,还有日常生活当中所使用的大量的器物,如此等等,它们都被囊括到“美的辉光”的照耀之下。

  • 标签: 生活美学 物体系 物质 趣味 明清 中国
  • 简介:以现象学批评理论为视域,深入对比研究T·S·艾略特的“客观对应”论与中国古典诗学意象说,可发现两者在意象实质、言-象-意转化机制、审美意蕴方面的本质异同。通过对比研究,既深入解析现代主义诗歌巨擘艾氏意象观的精髓,又可挖掘出中国优秀传统诗学意象说的现代特质,以实现双方的互补互照,在古为今用、中西融合中丰富当代诗歌“意象”内涵及意象理论体系的构建。

  • 标签: 审美意象 意向性 直观 客观对应物 非个人化
  • 简介:应用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HPLC-MS/MS)建立了一种简便、快速、灵敏度高的定量检测尿液中甲基苯丙胺、苯丙胺、吗啡、O6-单乙酰吗啡、氯胺酮、去甲氯胺酮等常见毒品及其代谢方法,尿液经蛋白沉淀、过滤后,采用BEHHIUJC(2.1*100mm,1.7μm)色谱柱进行分离,电喷雾正离子(ESI+)模式电离,多反应监测(MRM)模式进行检测,6种毒品及代谢在5-500ng/mL浓度范围内均获得良好的线性(R2=0.998),回收率为91.04%-115.81%,定量检出限为0.1-1ng/mL.此外建立了同时检测尿液中40种常见药物的定性检测方法,定性检出限为1-10ng/mL.

  • 标签: 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 常见毒品 代谢物 吸毒检测
  • 简介:在个人信息保护法律关系中,“信息自由”和“私保护”的博弈既是个人信息保护法律关系的基本矛盾,也是各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所要解决的基本问题。对此,美国与欧盟分别形成了“信息自由”和“私至上”两种不同的模式。基于国际立法趋势与自身立法传统的综合考量,我国应当以私保护为中心,充分保护信息主体的信息控制,加强信息利用主体的责任,制定一部规制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的综合性个人信:息保护法。

  • 标签: 利益冲突 信息自由 私权至上 以私权保护为中心
  • 简介:鄂政函[2018]80号宜昌市人民政府:你市《转报夷陵区关于在全区开展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工作的请示》(宜昌政文[2017]124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工作的决定》(国发[2002]17号)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一、同意你市在夷陵区开展相对集中行使行

  • 标签: 夷陵区开展 宜昌市夷陵区 工作批复
  • 简介:目前,我国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确权登记这一过程中遇到诸多困境.以安徽省试点乡镇王庄、大新镇为例,在进行调研和数据分析的基础上,根据有关的土地法律法规,结合理论,尤其是不动产物理论的相关内容,从国家立法、执法、司法和公民守法等层面上提出对策建议,希望能够为实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法律化、制度化提供一些理论支持.

  • 标签: 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 法律理论 法律困境 法律建议
  • 简介:尼采反对康德在认识论上把主客体对立起来,认为以主客体对立的方式解决认识问题是没有出路的.客体不可知,主体是一种虚构,因而,认识只是个体的理解和解释。尼采认为,感性、知性这两种认识能力的划分缺乏合理性,这些能力都基于身体之上,不存在认识能力的高低之分,只有对于身体有益的东西才能被更好地认识,认识是价值判断而非事实判断。尼采批判康德的认识论最终是为了消解“自在之”,如果承认“自在之”的存在,必然会导致感性世界和知性世界的对立,这种对立构成道德形而上学的根基,尼采致力于重估一切价值,其要破除超验的道德王国。

  • 标签: 主体 客体 解释 自在之物
  • 简介:在伶仃洋里架一座大桥,将珠江口东西岸连接起来,推动内地与香港、澳门共同发展。这个肇始于上世纪80年代的构想如今终于实现,横跨伶仃洋、全长55公里的港珠澳大桥主体工程已于今年2月交工验收,全线通车指日可待。

  • 标签: 港珠澳大桥 全国政协委员 中国奇迹 总工程师 管理局 锻造
  • 简介:《代表法》第32条第3款确立了人大代表人身特别保护许可的合目的性审查原则。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地方人大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对于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保证宪法法律的正确解读和执行拥有重要的宪法职责。地方人大如何理解代表特别保护许可的规范内涵,成为合目的性审查原则能否得到正确实施的前提和关键。但通过梳理可以发现,这一原则在地方性立法中未能得到良好落实,存在大量问题。我国就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立法监督确立了双轨制的备案审查体制,但地方性法规的备案审查体制存在着审查主体和提请主体位阶过高、备案审查动力不足等问题,这些问题亟待改善,以促进我国人大代表人身特别保护许可的合目的性审查原则的落实。

  • 标签: 人大代表 人身特别保护 合目的性审查原则 地方性法规 备案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