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中国的司法体系运作及其改革会影响多方个人与团体的利益,同时也受多方个人与团体的影响。组织研究的学者把这些个人与团体视为利益相关者(stakeholders)。如果将利益相关者的理论应用到中国司法改革的研究中来,则应将法院系统和检察院系统视为两个大型组织,并把司法改革看作这些组织的重大行动目标。依据相关理论,中国司法体系运作及其改革的诸多利益相关者可以被区分为主要利益相关者和次要利益相关者,前者又包含核心利益相关者与非核心利益相关者。法院和检察院系统中的司法人员是核心利益相关者,其根本利益受司法改革的直接影响,并通过日常的岗位职责直接影响司法改革的落实。对全国1748位检察人员的问卷调查表明了司法人员对于执政党十八届三中全会启动的本轮司法改革的基本立场。他们一方面表达了对部分改革任务的困惑与质疑,另一方面也表现出因改革走向不明朗所产生的不安。而在表达机会得不到充分保障的前提下,司法人员与其他一些利益相关者一样,会选择以沉默或者“用脚投票”的方式来应对。这导致优秀司法人才与社会精英的进一步流失,进而对改革产生负面影响。这种不能有效动员利益相关者参与改革的境况,正是司法改革“组织约束”的核心要素之一。为了使本轮司法改革取得更好的效果,可以借鉴利益相关者参与组织决策的“阶梯理论”,为如何在当前的政治语境下有效扩大利益相关者合理参与司法改革决策,提供一些具体的建议。
简介:理论自信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适足性的清晰认知和坚定信念,是对广大党员干部精神信仰的新要求。问卷抽样分析发现,在认知度上,受访的党员干部对“理论自信”这一提法的认知度适中,但对“理论自信”内涵的认知度偏低;受访者年龄、党龄、职业身份、任职级别、党内任职、在职情况等对理论自信认知度的影响差异性比较显著,而受访者文化教育程度对理论自信认知度的影响不大。在信心指数方面,“知道”理论自信具体所指的受访党员干部中,85%的人对坚定理论自信表示“有信心”;受访者文化教育程度、职业身份、任职级别、党内任职、在职情况等对坚定理论自信信心指数的影响差异性比较显著,而受访者年龄、党龄等对坚定理论自信信心指数的影响不大。问卷测试座谈和回访发现,不少党员干部在坚持这一理论体系时,确实还存在种种不够自信的认识或判断,甚至带有似是而非、怀疑、否定的论调在一些党员干部中流传。笔者从理论阐释、理论宣传等方面提出了相应的对策性建议。
简介:国外学者一般是从刑罚存在的“正当性”意义上来理解和认识刑罚的本质,主要有报应刑论、目的刑论和并合主义刑罚论三种,但都有其不足之处。以进化论为视角,刑罚存在的正当依据应该是“社会进化的必要性”。国内学者从一般从刑罚的“根本属性”意义上来理解和认识刑罚的本质,即刑罚区别于其他事物的根本属性。学者对此提出了多种观点,但也都有明显不足。以刑罚进化论为视角,刑罚本质从两种意义上使用,一种是有效的区别刑罚与非刑罚措施的根本属性,即宏观刑罚的本质,它应该是严厉的国家惩罚性;另一种是区别此刑罚与彼刑罚的根本属性,即微观刑罚的本质,它应该是对受刑人权利的剥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