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一)财权与事权难以统一。现行乡镇财政体制,绝大部分实行“核定收、划分税种、增收分成”的办法,即以上年决算收入数作为收入基数,以上年决算分成数剔除增值税增收分成和歉收扣减部分,作适当调整后核定支出基数,实行定比增收分成,问题在于,一方面,核定的基数起点,过多考虑了县级财政利益和乡镇间的平衡,缺乏激励机制,另一方面,一些本应由市,县政府办的事,却推给乡镇政府去办,财力的转移却十分有限,乡镇政府在不断增长的支出压力下,势必在体制外寻求资金支持,在目前计生工作正常性,土地资源严格控制和国家减轻农民负担各项措施逐渐到位的刁难部下,余下就只有通过收费和举债来解决了。
简介:乡镇是我国行政区划的基层单位。乡镇财政是我国财政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乡镇财政状况如何,直接关系着乡镇一级党政机关能否正常有效运转,关系着整个农村经济的发展,关系着农村社会大局的稳定。多年来,由于种种原因,乡镇一级财政已形成了入不敷出、债台高筑的局面。这种状况如果持续下去,不仅将制约农村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而且将严重威胁基层政权的稳定,甚至有可能演变为一个严重的政治问题。一、乡镇财政存在的主要问题1、入不敷出。据某省财政厅调查,全省2152个乡镇,1999年一般预算收入为58亿元,乡均264万元。在基本上是发放“四基本”工资(基础工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工龄工资,一般仅占全部工资的6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