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1.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的适用范围是怎样规定的?适用范围包括本省行政区域内的:①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营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及其他企业;②民办非企业单位;③个体经济组织;④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⑤应参加社会保险的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2.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到哪里举报?对中央属、省属用人单位及与之合资、合作企业和外省、部队、驻鲁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到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监察监督处举报。对其他单位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到市(地)以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监察监督机构举报。
简介:陕西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建设从1986年开始起步,经过20年的发展和完善,到2005年,全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已经达到217万户,在职人员268.5万人,离退休人员1075万人,基本养老保险负担系数40%: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646元,月人均缴费工资884元,养老保险替代率73%,征收养老保险费73亿元,发放基本养老金73.5亿元。目前,陕西省社会养老保险费由地税部门代征,养老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储存,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委托银行、邮局实行社会化确保发放:基金运行实行统收统支、收支两条线的省级统筹模式:全省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由省社会保障局实行垂直管理。
简介: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朱镕基近日强调,加快建立全国统一、规范和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对于深化改革、保持社会稳定、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高度重视,以对人民、对历史负责的精神,抓好这件关系全局的大事。5月26日上午,朱镕基在中南海主持召开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座谈会。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北京、河北、内蒙古、辽宁、陕西等省区市有关负责同志汇报了确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和确保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发放工作的情况,并对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出了建议。朱镕基在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