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是民事诉讼法中案外人救济制度的一种,其在实施中能够有效改善案外人的实体权益,被不当执行行为侵害而难以有效救济的困境,不仅可以保护案外人的合法民事权益,还能够及时发现并纠正人民法院的错误执行,因此在实现司法公正与公平上有着重要的作用。但是我国立法并未对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制度进行详细规定,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诉法》”)的第二百零四条增加了有关规定,因此使得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制度的实施还存在诸多问题,并没有充分发挥该制度在案外人的合法权益保护上的作用。基于此,本文就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的存在问题和完善构想进行了研究,全文共分为三个部分,第一个部分概述了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制度的相关内容;第二个部分分析了当前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存在的问题;第三个部分提出了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的完善构想。通过上述研究,以期能够为当前的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的实施提供一定的参考依据,以便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对促进社会的公平与公正也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简介:(1998年4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970次会议通过,自1998年5月26日起施行)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鄂高法[1996]191号《关于对案外人的财产能否进行诉讼财产保全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最高人民法院法发[1994]29号《关于在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若干规定》第14条的规定与最高人民法院法发[1992]22号《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