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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当前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争论的症结在于:其一,没有区分现行土地承包经营权与改制后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改制后,土地经营权内涵与功能发生根本改变,其自由流转(包括继承)当无异无疑。其二,没有认识到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流转与其他流转方式的区别。继承是原承包经营权人死亡原主体丧失为前提。而转让、抵押、入股等方式流转则是以原承包经营权主权生存并且往往根据其意志进行。现行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肩负着社会保障功能,人身性没有涤除,又鉴于中国人多地少的实际国情,因而不应当也不能够继承。问题的根本解决,应当消除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人身性:一是,维持现行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变,国家对无地的农村人口给予与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相当的社会保障。二是,维持现行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布现状不变,但变无偿享有为有偿享有,集体向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收取的利益用来维护全集体所有成员的社会保障。三是,彻底涤除家庭承包经营权的社会保障功能,由国家负担农村集体所有成员的社会保障。从当前中国实际来看,第二种路径最易实现。

  • 标签: 土地承包经营权 继承 社会保障
  • 简介:我国编纂民法典,必须修订《继承法》,编入民法典作为"继承法编"。我国现行《继承法》完成于1985年。30年前改革刚刚开始,尚未深入进行,仍处于计划经济的社会背景,个人拥有的财富很少,没有对继承法的立法提出更多的要求,因而使该法存在较多缺陷,不能适应当今市场经济社会发展和个人财富增多的要求。编纂民法典时将继承法修订入典,为我国继承法的现代化提供了契机,尽管由于存在思想认识上的不同,而使我国的继承法改革面临很大障碍,但基于社会经济进步、个人财富增多、时代发展要求而进行的继承法改革,是必然的,必须完成的。民法学者和公众一道,期待我国继承法修订入典,出现一部完善的、完备的、制度配套的"我国民法典·继承法编",并且与其他部分相互协调,构成和谐的我国民法典体系。

  • 标签: 编纂民法典 继承法 修订入典 障碍 期待
  • 简介:<正>原北京政法学院民法教研室编写的《继承案例汇编》第104页介绍了下面这个案例,并附了编者按语.金继全、尚长荣夫妇有三个女儿金英华、金英芹(现均为工人)金英美(现为公社社员).土改时,政府给金及三个女儿七间房屋.尚过去和长女共同生活,仅在1969年初至1973年2月由其侄金英舟(公社社员)赡养过一段时间.后金、尚夫妇相继死去,均由金英舟发葬,但金英华姐妹也拿过一百元丧葬费.现金英舟以赡养过伯母及发葬了伯父母为理由,要求全部继承留下的七

  • 标签: 继承权 赡养义务 法定继承人 继承遗产 案例 政法学院
  • 简介:<正>原告人童和明的伯父母童安汉、何坤山早年建有××码头25号楼房一栋.1955年原告人父母双亡,童安汉、何坤山将其从农村接到家中抚养,1959年,童、何夫妻将原告人送给他人做子,1961年,原告人因不堪虐待回到伯父家,直到成年.此段时间前后,童安汉、童和明当年的档案材料均以父子相称.1960年何坤山病故,1967年童安汉亲子童树清跳河身亡,遗下其妻周彩霞(系本案被告人)、其子女周志海(1961年生)、

  • 标签: 原告人 继承权 被继承人 收养关系 父母子女关系 遗产继承
  • 简介:<正>章广德和冯玉珍婚后多年无子,经夫妇商量,并征得其堂兄嫂同意,将出生三个月的堂侄章富根收为养子。一九七○年,冯去世。当时家有房屋六间。七二年,章续娶季彦,时养子十五岁,一家三口因琐事经常发生纠纷。七六年五月的一天,章富根又因小事和养父争吵,继母季彦为避免矛盾尖锐化,把章富根送往四伯父家暂住。第二夭,章富根从四伯父家跑回生父家和生父一起生活,并到生父所属生产队参加劳动。年终分配时,章富根从劳动所得中拿出一百元钱给养父。七七年一月,章富根从生父家应征入伍,军属待遇由其生父享受。七九年,回家探亲也住在生父家。仅

  • 标签: 养子 遗产 收养关系 婚后 遗嘱继承 纠纷
  • 简介:试论律师在继承案件代理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马元亮继承案件比较复杂,特别是在新形势下又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其中,对有些问题的认识尚不尽一致,因此,律师代理继承纠纷案件难度较大。本文就律师在代理继承纠纷案件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谈点看法。一、正确认定遗产...

  • 标签: 被继承人 继承案件 代位继承权 法定继承人 劳动能力 遗产
  • 简介:过去的十多年里,我国广大的行政法学研究者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自觉反映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顺应中国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努力服务于人民的根本利益,以多种形式的学术活动,促进我国行政法学研究的深入开展,对于推动我国宪政与行政法治建设,繁荣社会主义文化事业,起到了积极作用,做出了特殊贡献.下面,我就十余年来我国行政法制建设和行政法学研究所取得的成绩做一简要回顾,并就今后行政法学研究的发展谈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 标签: 行政法制 行政法学 中国 权力结构 依法行政原则 行政相对人
  • 简介:<正>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廿五条,法定继承人未作放弃继承的表示就视为接受继承,那么,他在超过继承法第八条规定的诉讼时效之后提起诉讼,是否可以提出分割共有财产的要求,而不提继承的诉讼请求呢?

  • 标签: 诉讼时效 继承法 遗产 被继承人 共有财产 法定继承人
  • 简介:引言中国古代历史上很早就存在遗嘱类型的文书。在秦汉时期就有遗令的存在,也称为“先令”。早在汉朝的《户律》中可见“先令券书”。遗令是逝者临终前对后人的嘱咐、告诫、安排,包括对其身后事的一种交代,也有对生者未来期望的寄托。可以说,遗令所涉及的内容是比较广泛的。到唐宋时,遗令渐渐演化成遗嘱,其内容范围越来越小,关于遗产继承的部分越来越主要,并逐渐被纳人国家管理。宋朝是中国古代经济非常发达的一个朝代,同时宋朝的市民文化也十分繁盛。

  • 标签: 遗嘱继承 法理分析 案例 清明 案件 宋代
  • 简介:违法建筑不能获得房产初始登记,购买人也因不能办理过户登记而无法获得法律认可的房产所有权。但违法建筑物买卖事实就在那里。那么,在违法建筑购买人死亡后,其继承人能否继承该违法建筑,以及继承继承了该违法建筑的什么权利?进而,如果违法建筑被无权占有,继承人又是依据什么权利请求返还?对此,某法院的两审判决结果截然相反,值得学界认真探讨。

  • 标签: 违法建筑 违法建筑继承 无权占有
  • 简介:一、引言家是传统中国社会的基层结构。[1]从家出发,古代中国构造出伦理本位的社会。瞿同祖先生论述到:我们可以说家族实为政治、法律的单位,政治、法律组织只是这些单位的组合而已。这是家族本位政治法律理论的基础,也是齐家治国一套理论的基础,每一家族能维持其单位内之秩序而对国家负责,整个社会的秩序自可维持。

  • 标签: 传统中国社会 家族法 宗祧继承 同居共财 帝制 原理
  • 简介:在国家教委、北京大学和人民大学党政领导关怀以及政法部门热情支持之下,在海淀区检察院和学会的许多同志具体筹划下,中国犯罪学研究会会员代表会议暨第六届学术研讨会今天(1997年5月26日)在全国著名学府人民大学胜利开幕了.在这里,让我代表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对大会的顺利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对来自五湖四海各个方面的同志积极参加学术研讨会表示热烈的欢迎!对为大会的召开付出辛勤劳动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我受中国犯罪学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的委托,向中国犯罪学研究会会员代表会议暨第六届学术研讨会做工作报告,请审议.

  • 标签: 犯罪学研究 学术研讨会 犯罪概念 犯罪原因 犯罪研究 犯罪学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