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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高校内部的权力被分解为行政与学术两个维度并由两类不同性质的主体分别享有和行使。传统美国主流高校内部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的运行机制是行政主导模式。美国高校内部的行政权力通常由董事会和校长掌握。教授通过组建评议会集合行使决策学术领域事务的权力。近一个世纪以来,美国高校内部的权力结构由行政主导模式逐渐向学术权力方向迁移。美国高校纵向的系、院、校三级各自在横向上都是二元治理结构,在每一层级的治理结构中这两种权力呈现出此消彼长的变化趋势。我国高校内部也存在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之区分,如何设定两者关系,有待进一步思考。

  • 标签: 行政权力 学术权力 美国高校 行政主导模式
  • 简介:TEACHAct对1976年美国版权法作了修改,将合理使用延及到了数字化环境下的远程教育。同时,为切实有效保护版权人的权益,对远程教育机构及其信息技术人员、教师作了具体的要求。通过分析TEACHAct,并反观我国的版权制度,会发现其已不适应现代远程教育的发展,有必要予以修改。在修改时,可以借鉴TEACHAct的相关经验。

  • 标签: 远程教育 TEACH ACT 版权 合理使用
  • 简介:<正>译者按:这里译出的两篇论文,即威廉·L.马伯里的《论宪法修改权的限制》(TheLimitationsupontheAmendingPower)与威廉·L.佛雷尔森的《论美国宪法的修改:答马伯里先生》(AmendingtheConstitutionoftheUnitedStates—AReplytoMr.Marbury),可以说是美国宪法学说史上第一次就修宪权限制问题展开的直接交锋,具有一定的学术意义。马伯里是美国马里兰州巴尔的摩市的一名律师,主张修宪权存在内在的限制,宪法的修改不能有违于宪法的原则和精神。佛雷尔森乃是当时美国助理司法部长,主张除了宪法的明文规定外,不存在对修宪权的其他限制。值得一提的是,

  • 标签: 宪法学 美国宪法 州议会 修改权 司法部长 征税权
  • 简介:<正>由于公立学校受到质量下降批评的压力,美国各州纷纷要求提高公立学校的绩效,随之而来的结果便是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种要求一方面表现在对教师资格取得的严格设定,另一方面则体现在教师聘任制上。美国教师聘任制一般要求教师与地方学校董事会(LocalSchoolBoards)签订书面的合同。聘任合同从形式上来看,大致分为两类,一是定期合同(TermContracts),与之相对的是终身合同(TenureContracts)。一旦签订终身合同,教师就获得了终身职(Tenure),本文拟对美国教师终身职作一探讨,

  • 标签: 公立中小学 学校董事会 合同义务 聘任合同 教学效果 不道德行为
  • 简介:兼并一直是经济学上一个复杂的命题,也是立法、执法和司法实践中一个容易产生争议的问题。尽管经济学与法学在反垄断中结合得如此紧密,对同一起兼并案,法学家和经济学家的观点仍然可能存在很大分歧。经济学家追求真理性的结论和规律,而法律实践则是为解决具体讼争的实用科学,两者考虑问题的角度和方法都有很大不同。在实际的考量中,除了经济学提供的分析思路和方法以外,有权机构仍然要考虑一些非经济的因素,如公平、正义和民主等命题。

  • 标签: 兼并 反垄断 经济学 法学
  • 简介:不论是在西方,还是中国的法律学界,有关法律东方主义的争论都备受关注.而当下,络德睦的《法律东方主义》一书,则成为了该研究领域的参照物.尽管络德睦的作品聚焦于美国、中国,以及现代法,但本文提议从一种欧洲视角出发,重新诠释其观点.因此,本文首先审视了,从欧洲视角出发是否是恰当的;进而论证,法律东方主义为我们提供了一种解构主义式观点,因此也暗示了在东方主义式法律论说之中,还剩下什么内容可供我们思考.很显然,剩下的内容就是“东方法律主义”这一概念——它暗示了某些超越法律东方主义的内涵.因此,在结尾部分中,本文评述了这一概念,并且探索了从欧洲视角出发的其他方式,以重新思考法律东方主义.本文的主要观点是:我们应当修正络德睦对于法律东方主义的概念分析,以及他对于“西方”式论述起点的呈现.

  • 标签: 法律东方主义 东方法律主义 解构 系统论
  • 简介:高校校方责任保险作为一种补偿损失、转移风险的责任社会化法律手段,不仅可以转嫁高校风险责任,而且有利于受害学生获得合理、及时且有效的赔偿。美国是世界保险业最发达的国家之一,已经形成了完备的校方责任保险体系。借鉴美国模式的经验,可以解决我国目前存在的保费来源难以落实、校方责任险险种不丰富、保险责任范围不明晰、受害人诉讼权利缺乏保障等制度问题。当然,应该认识到的是:美国模式的成功运行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其制度设计符合该国国情,因法律体系的不同与法治理念的差异,我国不应盲目地取法美国,而应当在更宽广的比较法视野下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进行理性的借鉴、完善与发展。

  • 标签: 比较法 借鉴 美国 校方责任保险
  • 简介:本文分析了针对跨国公司在他国进行环境侵权,当事人寻求救济的'第三条'道路——依据美国《外国人侵权法》提起的诉讼。该部法律允许当事人在美国联邦地区法院,根据国际环境法或国际人权法提起侵权之诉。《外国人侵权法》虽然提供了审理诉讼的法院和冲突法律规范,但大量判例表明,法院仍然可能面临管辖权问题,相关国际法律规范的模糊性也会为当事人寻求救济构成障碍。'第三条道路'的应用,目前仍然具有很大的局限性。

  • 标签: 《外国人侵权法》 环境侵权 管辖权 法律障碍
  • 简介:为解决司法裁量权、刑罚个别化如何与量刑统一性保持应有的动态平衡.目前主要存在着两种明显的思路——“规则(量化)控制”和“诉权(程序)控制”。“规则控制”通过制定一系列的规则条文.将量刑事实和量刑情节“量化”为一定数量的年月.法官再将量刑事实和情节换算成一定的数字.

  • 标签: 量刑情节 美国联邦 中国式 指南 “量化” 司法裁量权
  • 简介:从职务犯罪案件办理过程中的实务状况看,询问证人时其律师在场具有的重要意义,对此,美国和我国台湾地区相关法务现状可资借鉴,因此,有必要从价值追求、启动条件、在场方式、功能角色等方面构建一个切合我国办案实际的职务犯罪询问证人律师在场制度,从而实现有效监督职务犯罪侦查权滥用,显著提升该类案件证言笔录可信性之制度功用。

  • 标签: 职务犯罪 证人 律师在场 强制询问 可信性
  • 简介:<正>一、导论普通法的历史上,警察拘留犯罪嫌疑人之后的审讯甚至不具有合法性。[1]因为理论上拘留的功能不是为了隔离审讯,而只是为了确保犯罪嫌疑人出庭受审。在美国联邦及各州,根据成文法或普通法,警察在逮捕犯罪嫌疑人后应"无不必要延误"地将其带见治安法官,以便该法官对逮捕理由的合理性进行审查。[2]但随着犯罪的迅速增长,通过讯问查明案件事实的必要性越加迫切。很长时间以来,审讯早已成为世界各国警察打击犯罪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我国也不例外。

  • 标签: 排除规则 刑事制裁 沉默权制度 欺骗手段 打击犯罪 非法证据排除
  • 简介:<正>对于英美法系国家尤其是美国与英国近年来刑事政策的发展,我国学者多认为其呈现出"轻轻重重"的两极化趋势,并且总体偏重。[1]不过,多数文章仍停留在对相关法律法规的总结与陈述层面,并未深入探讨该刑事政策形成的社会背景、理论演变、社

  • 标签: 刑事政策 英美法系 人身危险性 行为失范 法益侵害 犯罪行为
  • 简介:任何法律体系的成功运行都是建立有效制约的基础上。然而,在缺乏强行机制的国际社会,权力与国际法交互影响。冷战结束后,美国称霸世界的野心日益凸显,其对外干涉行为不断升级,并先后以人道主义干涉与自卫权为由发动科索沃战争与伊拉克战争。美国希望运用其强大的权力改变现有国际法规则,并将自己主张的规则转化为国际习惯法和条约法的意图十分明确。尽管美国的主张在短期内很难获得国际社会的普遍认可,但在目前联合国的框架之下集体安全机制也不能对美国的霸权行为进行有效制约。因此,未来国际法的有效遵守依赖于权力与国际法的良性互动。

  • 标签: 霸权 权力 国际法 制约
  • 简介: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历史上,博伊德案是最重要的宪法第四修正案源头判例之一。博伊德案确立了以财产权为中心的第四修正案分析方法。在博伊德案中,最高法院指出,第四修正案违法行为的实质"不在于破门而入,也不在于翻箱倒柜,而在于侵犯了个人对于人身安全、人身自由以及私人财产所享有的不可剥夺的权利"。自博伊德案以后,在长达80年的时间里,控方行为是否构成"搜查扣押",取决于该行为是否对个人财产构成了"侵害"。对于中国来说,该判例关于财产利益的分析颇具启发意义。如果承认拟扣押的"证据"有可能是"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那么,即使扣押证据承载着追诉犯罪的公共利益,我们依然需要为个人私有财产不受不合理干预设定一个规则或底线。

  • 标签: 刑事搜查扣押 博伊德案 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
  • 简介:作为功能性技术产品,计算机软件在我国著作权法下的保护范围仍处于模糊状况。美国司法实践中对软件著作权保护对象范围的界定经过了较长期探索,积累的理论和司法审判结论对世界软件产业及司法实践影响广泛。我国司法可借鉴美国的经验、理论和案例,以立法目的为出发点,考量技术领域的利益平衡关系,在司法实践中对软件著作权保护对象范围做出更加明确的合理界定,从而在激励软件开发与促进技术的传播和进步之间实现最佳平衡。

  • 标签: 软件著作权 著作权对象 思想表达二分法
  • 简介:在母子公司合并的语境中,由于固有威胁的存在,一般合并中的少数股东保护机制将难以发挥功用。特拉华州公司法在温伯格案废除了商业目的规则之后,主要通过完全公平原则和评估权为少数股东提供保护。但是这种保护框架存在明显的问题:失去了商业目的要求,合并可能沦为利益输送的工具;充满缺陷的评估权也难以为股东提供足够的保护。因此,我国《公司法》应当有选择地对特拉华州公司法进行借鉴。

  • 标签: 母子公司合并 少数股东保护 完全公平 商业目的
  • 简介: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或CIETAC)于2001年3月受理了中国某进出口公司与美国某公司因履行影碟机(DVD)购销合同而产生的争议仲裁案。仲裁程序开始后,中国公司向美国加利福尼亚州中区联邦地区法院申请对美国公司的财产进行临时保全。2001年5月3日,该法院的地方法官(Magistratejudge)裁定同意中国公司的申请。

  • 标签: 法院 仲裁案 判决 财产保全 裁定 地方法
  • 简介:首先,本文简要介绍了Therasense公司(于2004年被Abbott集团收购,简称安培公司)同Becton公司对于专利号为"US5,820,551"美国专利的纠纷过程,并重点讨论了本案的主要争议——安培公司是否属于违反美国专利法中关于不正当行为的规定。其次,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在本案作出联席判决时,提出了新的不正当行为判断标准,并依此标准作出撤销并发回重审原不正当行为认定部分的判决。详细对比分析了不正当行为判断的新旧标准,不正当行为新判断标准中的主观欺骗意图判断标准和重要性判断标准均缩窄了认定范围,并且对于重要性的判断标准由原来的五种变为新的一种,同时权衡主观欺骗意图和重要性这两个要件的移动尺度法被废除。联邦巡回上诉法院的判例调整了不正当行为的判断标准,解决了目前不正当行为存在的不确定性高、易被滥用、权利人负担重等问题。新标准提高了认定门槛,并具有较高的确定性从而减轻了申请人的负担,提高了诉讼效率、节约了社会资源。另外,本文认为,在考虑新标准对美国专利体系的影响时,还应和《美国发明法案》共同考量。

  • 标签: 美国 专利法 不正当行为 主观欺骗意图 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