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共同财产制下夫妻个人债务的清偿问题一直是各法院的困境问题,尤其是涉及房产、车辆等夫妻共同房产的执行,涉及分割不便,债权人与债务人配偶之间利益平衡等问题。执行夫妻共同财产面临如何确定清偿顺序,份额,如何界定债务性质(个人利益的债务和共同利益的债务)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去理清和研究,以确保该类执行案件的合理、合法、合规执行。
简介:摘要夫妻作为男女两性的结合,进而形成一个小的团体,在社会生活中作为一个个体的存在,参与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其中,夫或妻一方也可以个人名义独立参与到社会生活中,从事与其个人相关的社会生活,男女两性的结合,形成夫妻,最初是以其共同生活,生育后代为初衷,主要是所具有的身份功能,维护社会伦理道德,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夫妻之间作为一个小团体,或者夫或妻一方为了相互之间的共同生活,在与社会交往的过程中,会越来越多的与社会群体产生财产之间的联系,不仅会影响到家庭的共同生产经营生活,也会影响到夫妻与第三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夫妻之间逐渐由最初的身份关系为主到现在的身份和财产关系并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