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该文分别从厦门银行业参与互联网金融业务情况和互联网金融机构及其业务发展两个层面,分析了互联网金融以及P2P融资模式在厦门发展的现状:银行介入互联网金融业务比一般机构更具优势且互联网金融机构与银行等传统金融服务的需求将增加;P2P网贷业务多和小额贷款公司互相渗透经营,资金运作主要为资金池模式和自担保模式;第三方网上支付业务尚属空白;股权众筹平台企业为数不多。在此基础上,该文提出厦门需要发挥本土间接金融优势,促进银企间互联网金融合作,优势互补,实现共赢;鼓励互联网金融企业拓展中小微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和中小投资者的投资渠道;努力推动互联网金融在本辖区实现“四化”;出台促进金融互联网企业创新发展的条例,鼓励本土企业抢占先机;采取创新优先,适度监管跟进的发展路径。
简介:修订后的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28条第2款明确规定,对于实施强制执行措施的经过,执行员应当制作笔录。但立法并未对民事执行笔录的法律属性及其构成等问题作出规定,留下了法律空白。从民事执行工作的现实状况和规范性要求来看,最高人民法院宜采取司法解释的方式填补这一空白以促进对该条文的落实。建议司法解释明确赋予已经制作完成且符合立法规定之形式要件的民事执行笔录以诉讼证据的法律属性,以便在执行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执行异议时对执行人员的执行行为等起到证明作用。同时,还应规定民事执行笔录的构成要素、细化其记录的事项并根据强制执行措施过程的难易程度,将民事执行笔录分为表格式执行笔录和记录式执行笔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