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晋冀鲁豫根据地革命文化史料征集协作组于1999年7月19日至21日在太原市召开第10次会议。参加会议的山西、河北、河南、山东省文化厅史志办主任及撰稿人员,对《晋冀鲁豫边区文艺运动史》书稿进行了审核,商定了该书出版的有关事宜,并就协作组的下步工作进行了研究。文化部党史资料征集工作委员会秘书长石雅娟同志给会议发来贺信,对协作组成立十年来所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鼓励。现将贺信转载如下:山西、河北、山东、河南省文化厅暨史志办,晋冀鲁豫革命文化史料征集协作组:自1988年11月文化部党史资料征集工作委员会协商成立13个跨地区的革命文化史料征集协作组以来,晋冀鲁豫边区革命文化史料征集协作组在4省文化厅
简介:自1931年12月至1949年10月新中国成立,革命根据地建立的预审制度,大体上经历了三个不同时期:(一)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是初创时期.设置了预审的机构与人员,规定了预审的职权与任务以及预审人员的条件,提出了预审工作规则.(二)抗日战争时期是发展时期.预审机构有多种称谓,进一步明确了预审的任务,制定了《审讯工作基本条例》,提出了预审的工作方针与原则,对预审人员提出了新的要求,认真总结预审办案经验,开展了预审学术活动并取得丰硕成果.(三)解放战争时期是变化时期.预审机构出现了“侦审合一”与“政刑公开”的组织形式,颁发了《审讯守则》,继续探索预审办案的新路子,预审理论研究持续进行.本文阐述的是第一个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