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劳动关系认定作为劳动法的一个基础理论问题和重大制度安排,在法治中国背景下已成为当前我国劳动法理论、立法与实务共同面临的一个难题。劳动关系认定的随意性使劳动法遭遇选择性施行,并使劳动司法面临根本性难题。劳动关系认定在应然层面上,非独立和静态问题,应置身于我国劳动用工制度改革与经济社会发展大背景,才能获得最充分的解读。现有研究与实践多从个案或主体视角观察劳动关系,试图通过个案解析或主体"画像"来归结劳动关系认定的标准。这既是我国劳动关系标准论体系构建的自觉尝试,也是我国劳动关系认定理论不足的必然反映。劳动关系认定需要系统考量,其本质是一种利益格局的调整,需有明确的价值指向,以统领制度建设的方向;劳动关系认定还是一个关系范畴,需在不同主体不同行为之间动态把握,以提炼劳动关系认定之内核。同时,我国劳动关系认定标准之构建需走出传统"从属性循环"之怪圈,回应日益多样化人力资源市场的客观需要,以"历史经验"和"现实体验"作为理解我国劳动关系的双重视角,树立"大劳动关系"之观念,建立一种"系统从属性"与"不完整从属性"并举的双层标准体系,方能最大限度适应现代人力资源市场及灵活用工之趋势。
简介:辅警(AuxiliaryPolice)全称为辅助警察,通常指协助正规警察提供额外警力的警务辅助人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辅警协助公安机关从事治安巡防、人口管理、安全保卫、交通管理、安全技术防范、行政事务处理等警务辅助管理工作,在协助公安机关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维护和保障社会治安秩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社会治安形势日益复杂化,基于管理体制机制等多种因素的制约,我国辅警队伍建设和管理中尚存在诸多问题,辅警超越职权范围违法乱纪行为屡有发生,甚至于非法拘禁、非法搜查、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也频繁见于报端。明确辅警的职业定位、职业标准、范围限定、职责权限界定、职务行为保障等,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的建设和管理,成为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简介:侦查实验作为一项侦查措施,在侦破案件中具有重要作用.新刑诉法明确将侦查实验笔录规定为法定证据种类之一,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其日益凸显的重要性.但是,从现有规定来看,我国仍然缺乏对侦查实验科学、合理、详细的规定,如侦查实验适用主体、适用对象、适用条件不明确,程序规范性不足,实践操作混乱,侦查实验笔录的审查判断缺失等.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侦查实验在刑事司法中准确认定事实、有效打击犯罪和保障无辜的作用.应当从程序公正、充分发挥其科学证据作用的基本立场出发,完善相关规定,包括明确适用主体、适用条件、适用对象,规定具体详细的实践操作程序,建立见证人制度、专家辅助人出庭作证制度,健全侦查实验结果的审查监督机制,实现全程录音录像.
简介:刑事再审程序是刑事诉讼中一种特殊的纠错救济程序,依据独特的理念和原则而设置。随着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再审启动程序有了较大变动,再审启动程序中的启动事由、启动主体等具体修改与实践中操作并不匹配,立法难以实施操作;法院自主启动再审程序争议仍存;检察院与当事人在再审程序启动中权利并不平等的,违背刑事诉讼构造。这些不仅使司法机关感觉困惑,也使得公民寻求再审救济的道路上举步维艰。在禁止双重危险原则的指导下,分析在我国刑事诉讼法关于再审启动程序的法律规定、实际运行等不同层面,对再审启动程序提出限制法院启动再审事由,平衡再审启动程序中检察权与公民诉权的再修改建议。
简介: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党的基层组织是团结带领群众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党的任务的战斗堡垒.《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村党组织是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近几年来,山东省各级党委对村级党组织建设给予高度重视,采取了许多新的举措,诸如创先争优活动、“五个好”活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选派第一书记“抓党建促脱贫”活动等.这些活动的开展,使村级党组织建设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但是,农村发展不平衡,一些村级党组织仍然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笔者作为省直机关选派的驻村“第一书记”,就当前村级党组织建设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作一探讨.
简介:习近平总书记在《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一文中指出,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党章就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党章是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标准,是指导党的工作、党内活动、党的建设的根本依据。严格执行党章,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也是全党同志的应尽义务和庄严责任。然而,当前党章执行不力的现象却较为突出,主要表现在:学习不够深入、内容理解肤浅,注重享受权利、忽视履行义务,执行过程缺乏监管、党纪观念不强等。为此,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章,严格遵守和维护党章,高度重视党的建设,着力塑造党章执行意识,加强党章执行的监督检查,不断提高党章执行能力,在贯彻执行中提高党章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