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公民社会理论再度流行,成为当代西方学术研究的一个热门话题。以非政府组织或非营利组织为研究对象的第三部门研究也兴起于80年代。起初这两种理论研究的关系并不密切,进入90年代后,公民社会理论家开始转向从政治社会学的角度对作为一个社会实体的公民社会进行实证的研究,而第三部
简介:现代环境法的发展经历了两次大的变化,度过了污染防治法和环境保全法两个阶段并已进入第三个阶段循环型社会法阶段。通过对三个阶段的环境法的对比,可以发现循环型社会法具有六个特点,即(1)注意到人类是自然的组成部分,以生态文明的基本理念,以环境友好为基本态度,以与自然和谐相处为价值取向:(2)以环境承载力为平衡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二者关系的基本依据和环境友好的底线;(3)从生态的高度看待环境。保护环境,承认环境保护的优先地位;(4)以保护生态为环境保护的重要任务。重视生态功能的保护与恢复;(5)以环境保护为基本任务,注意运用规划、宏观经济调控手段实现环保目的;(6)按照物质闭路循环的构想,促进降低人类活动对环境的影响,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