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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对其选举任命的“一府两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开展工作监督,是《监督法》赋予人大的职权。去年以来,略阳县人大常委会拓展工作思路、创新监督形式,依据《宪法》、《组织法》和《监督法》的有关精神,结合实际,出台了《略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选举任命的“一府两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行履职承诺评议暂行办法》,对其选举任命的“一府两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开展履职承诺评议。

  • 标签: 地方人大 略阳县 2010年 承诺 履职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 简介:中国取得了2010上海世博会举办权以来,各个相关领域的准备工作都有条不紊的开展,面对我国专利保护机遇与挑战并存的的现状,加强企业专利保护具有紧迫的现实意义,应从宏观与微观角度加以完善。

  • 标签: 世博会 企业专利保护 中国 专利法 知识产权 专利权
  • 简介:2010,甘泉县民政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突出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主题,全县民政事业呈现出前所未有的的良好态势。在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 标签: 维护社会稳定 2010年 改善民生 甘泉县 民政局 纪实
  • 简介:淳化县是典型的山区农业县和国家新一轮扶贫开发重点县,全县辖15个乡镇204个行政村,总人口20.54万人,农业人口18.4万人;总面积983.81平方公里,农用地面积97.2万亩,常用耕地68.3万亩。该县位于渭北黄土高原沟壑区南缘,境内五道山岭横贯,中部六条大沟纵切,塬面支离破碎,沟壑纵横密布,水土流失严重。2010以来,县水利局紧紧围绕“生态经济强县建设”目标任务,优先发展民生水利,加快建设资源水利,大力推进生态水利,做出了卓有成效的工作,被陕西省水利局评为“2010全省夏季农建先进单位”。

  • 标签: 2010年 水利建设 淳化县 民生 扶贫开发重点县 黄土高原沟壑区
  • 简介:山头不能没有动静——否则威名何以远扬?国内法学院中大一点儿的山头,都要不时召开法律国际研讨会。主要目的是聚集人气,制造磁场,学术讨论还在其次。结果许多国际会议经常流于形式,开成了联谊会。偶尔也有开得好的,中欧法学院2010的学术研究会便是一例:

  • 标签: 学术研究会 2010年 法学院 中欧 国际研讨会 学术讨论
  • 简介:李大钊研究是理论界和学术界重要的研究课题,2010至2014的五间,理论界和学术界对李大钊生平、革命活动及思想理论等方面的研究取得了显著进展,也有一定的不足与缺憾,对这五来理论界和学术界关于李大钊研究的重要成果进行梳理与评述,以期推动这一领域研究的进一步发展与深化。

  • 标签: 五年来 李大钊研究 梳理与述评
  • 简介:1998以来检察机关连续开展教育活动,取得了显着成效,检察机关执法观念、执法水平、执法作风、队伍素质均有了明显提升.但联系实践考察,也发现教育活动存在数量偏多、形式主义较重、工作效果不理想等不足。对此必须进行系统规划,尊重检察工作规律,突出办案业务,不断完善机制,以保证检察事业科学发展。

  • 标签: 检察机关 教育活动 形式主义 司法独立 队伍素质
  • 简介:德国传统刑法理论将安乐死区分为积极安乐死、间接安乐死与消极安乐死三种情形。其中,间接安乐死与消极安乐死并不构成刑事犯罪,但积极安乐死原则上依据德国刑法第216条受嘱托杀人罪或者第212条故意杀人罪受到处罚。然而,德国联邦最高法院第二刑事审判庭在其2010的判决中对这种传统见解提出了挑战。该判决主张在医事领域放弃积极安乐死与消极安乐死的区分,转而认为但凡构成“中断治疗”的安乐死都属于合法行为。第二刑事审判庭的这种立场转变有其内在原因,也与德国近年来特殊的立法背景相关。其虽然具有积极意义,但同时也带来了许多未解的难题。我国对之借鉴应当慎重。

  • 标签: 安乐死 中断治疗 自主决定 受嘱托杀人 不作为
  • 简介:上市公司参加社会捐赠事业是公司承担社会责任的主要方式,是值得法律设置相应的专门规则加以推进的事业。在保护捐赠人捐赠权利的同时,要注意上市公司的开放性特点、营利性宗旨使其参加捐赠事业与其他捐赠人的区别,对上市公司的捐赠应当有更完善的内在约束规则和外在法律规制,其在参加社会捐赠事业的同时,协调好公司、股东、管理层、债权人和社会公众的不同利益,完善信息披露机制,完善捐赠程序和行为,使捐赠额度符合上市公司的经营判断规则,使捐赠更符合社会公益目的。

  • 标签: 社会捐赠 公益 营利性 上市公司
  • 简介:<正>本篇文章是介绍1981开始到199110间日本对中国法制史研究的概况。写作中参照了滋贺秀三著的《日本对中国法制史的研究和现状》(中国法律史学会主编《法律史论丛》第三辑,法律出版社198311月版294—304页吕文忠译)。这篇文章是滋贺秀三在19816月到7月参加的日本法制史专家访华团对中国进行访问期间,在中国法律史学会主办的学术座谈会上发表的讲演稿(滋贺秀三是东洋法制史研究会的会员)。本稿中,七野敏光(大阪经济法科大学法学部)撰写了先秦、秦、汉、魏、晋、南北朝部分,川村康(东京大学东洋文化研究所)撰写隋、唐、宋、元部分,中村正人(金泽大学法学部)撰写明清部分,近代部分及法文化论的现代研究由高见泽磨(武藏高等学校)撰

  • 标签: 法制史研究 东洋史 中国法制史 魏晋南北朝 文化研究 中国法律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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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正>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92—93会于5月中旬在深圳市召开。来自全国各地的专家学者50余人参加了会议。与会者就如何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婚姻家庭法律制度的有关问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探讨。现将本次会议讨论的几个主要问题综述如下:一、关于婚姻法的名称和体系法律名称应根据其调整对象的范围来确定。世界各国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名称可归纳为四种:婚姻法、家庭法、婚姻家庭法、亲属法。我国婚姻法调整的范围不仅包括婚姻关系,而且包括家庭关系。因此,多数与会者主张从名实相符的命名原则出发,将我国婚姻法更名为“婚姻家庭法”,使之更加规范化、科学化。还有的学者主张更名为

  • 标签: 现行婚姻法 婚姻法学 婚姻家庭法律制度 婚姻家庭关系 主要问题 综述
  • 简介:一、前言  中国自古以来,即有“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之思想,视外来民族为蛮夷之邦。16世纪中叶以来,耶稣会教士传入西方科技,渐启中西接触之大门;1840鸦片战争后,中国与外国签订南京条约、中英五口通商章程等不平等条约,并丧失国家独立自主的法权——领事裁判权。中国自给自足的闭关自守社会,因国际贸易等对外经济活动日益频繁,在政治与经济双重危机下,于清季晚期,开启了一连串法制现代化的改革。  法制现代化进入中国,第一步当属进行法律著作的“翻译”工作,最早翻译外国现代法律著作,应起于林则徐,林则徐于鸦片战争期间主持编译“各国律例”;其后,魏源于“海国图志”中,也介绍了西方

  • 标签: 中国 法制史 1943-1948年 庞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