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从文化的结构来看,清末以来中国从传统法制向现代法制的历史性跃进是一个从文化的物质层面——制度层面——精神层面逐步递进、逐步深化的过程。而国人对中国现代化的认识与实践,从粉碎"四人帮"到20世纪90年代后期的近30年间,在近代以来的"大圆圈"上,又产生了一个"小圆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标志着我国的法制现代化建设深入到法律文化的核心层面——观念(理念)层面,并使之从法制向法治转变。中国当下法治实践最大的问题,在于法治与法治理念并没有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因此,培植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并使之在全社会形成共识,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思想观念基础。
简介:社区矫正的有效开展离不开先进的理念和健全的规范体系。当前,社区矫正的规范体系无论在完备性还是协调性方面,都存在明显的缺陷。其中,规范体系的不完备主要体现为《社区矫正法》的缺失,相关法规规章的不健全,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数量严重不足。规范体系的不协调则表现在对一些基本问题的规定或概念的使用上,不同的规范性(法)文件存在很大的差别。《社区矫正法(送审稿)》中虽然确立了"一个统一、两个结合"的矫正理念,但该理念并没有在该规范文本中得到贯彻,实践中也远未得到落实。为此,立法机关在通过《社区矫正法》时应该采取措施贯彻上述理念,矫正实践中也应该逐步改变重监管轻帮教的倾向。在改进社区矫正立法体系时,软法体系的建设同样应该得到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