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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个结果
  • 简介:大量的海上运输合同的存在不但构成了海商合同最主要的部分,而且也是船舶关系成立的重要原因,所以,海商合同关系在海商法调整的法律关系中占有重要地位。本文对于海商合同的概念、特点、效力及其标准格式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分析,强调海商合同法律调整的特殊性,并进而评价其标准格式对于海商立法和实践的积极影响和消极作用,并就如何克服标准格式的消极作用提出看法。

  • 标签: 海商法 合同法 占有 法律调整 效力 合同关系
  • 简介:保证期间是诉讼时效还是除斥期间,一直是学界争论得比较激烈的一个问题,本文认为保证期间除诉期间,同时,本文认为有效的保证期间应有确定的始期与终期,应是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后一段时期及不能长于诉讼时效。

  • 标签: 保证期间 诉讼时效 诉讼法
  • 简介:如果以“市民社会、具备形式理性的私法规范体系、独立的民事诉讼程序”这一法律标准来衡量,中国古代是没有民法的。现代意义上的“民法”,是自中世纪以来,欧洲国家在继受和发展罗马法的基础上形成的,是古罗马国家及欧陆近现代国家共同积累而成的。我们所谓的中国“古代民法”,应该是社会结构与规范功能意义上的“民法”。在社会结构方面,对私人或私人团体之间的关系,

  • 标签: 中国古代 民法 民事诉讼程序 社会结构 市民社会 形式理性
  • 简介:6月12日,省委政法委委务会议成员、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张琦主持召开省法学会直属研究会工作座谈会,省法学会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陈祥健出席会议并对研究会工作提出指导意见。会上各直属研究会负责人交流讨论直属研究会开展学术研讨活动、加强组织机构建设等工作情况。4月2日下午,省委政法委委务会议成员、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张琦主持召开设区市法学会工作座谈会。各设区市法学会负责人参加会议,交流前阶段工作情况及下阶段工作安排。会议通报了去年区市法学会年度考评情况,对区市法学会下一阶段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 标签: 学会工作 法学会 座谈会 学术研讨活动 组织机构建设 学术委员会
  • 简介:<正>一、选择填空(在各题不同的答案中,选择一个正确答案填在横线上,每题1分,共10分)1、社会危害性是犯罪最本质的特征。(1)社会危害性(2)违反刑法性(3)应受刑罚处罚性2、已满十六岁的人,过失犯罪的应负刑事责任。(1)十四岁(2)十六岁(3)十八岁

  • 标签: 共同犯罪 正当防卫 刑法规定 社会危害性 减轻处罚 我国刑法
  • 简介:《纽约公约》第5条第2项(乙)款规定了公共政策抗辩理由,但没有对其含义、范围以及具体内容作出规定。这种情形可能导致缔约国法院滥用该抗辫理由。公约中的公共政策是国际性公共政策,属于国内法而非国际法范畴,属于残留条款而非主要条款。适用公共政策除了通常应考虑的因素外,还应考虑法院地国与潜在交易的关系。公共政策与拒绝承认或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不可仲裁事项、法定诉讼程序条款和显然漠视法律等情形存在区别。

  • 标签: 《纽约公约》 公共政策的性质 不可仲裁性 显然漠视法律
  • 简介:<正>一、选择填空(在各题不同的答案中,选择一个正确答案填在横线上,每题1分,共10分)1.刑事诉讼法的表现形式是有关的国家机关制定的法律、法令、条例、决议、命令和指示。(1)立法机关制定的刑事诉讼法典(2)司法机关的司法解释和判例(3)有关的国家机关制定的法律、法令、条例、决议、命令和指示2.审判人员的回避,应当由法院院长决定。

  • 标签: 刑事诉讼法典 被告人供述 附带民事诉讼 人民检察院 公安机关 表现形式
  • 简介:康有为是否伪造阔普通武的《变法自强宜仿泰西议院折》,学界对此存在争论。通过两则新证据,亦即更早发表的梁启超的《古议院考》与该折在内容上具有高度的相似性、康有为的上书经验与该折在程序上“(议院)议妥由总理衙门代奏”的安排相符合,可证明该奏折是由梁启超、康有为起草。戊戌时期,康有为的法政思想从主张开设议院变成反对开设议院,进而提出设立仿照近代日本特别内阁模式的制度局。他仍然是从中国古典语义而非近代意义的角度来理解宪法,戊戌变法并无君主立宪的动议。

  • 标签: 康有为 梁启超 阔普通武 议院 宪法
  • 简介:本文以对话体的形式阐释了现代法治的基本精神,指出了当代中国法治发展的主要方向:论述了宪法在法治中的重要地位,认为当代中国法治的关键在于宪政体制的建构和发展,因而有必要激活宪法,使之成为具有可诉性的活法,以捍卫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同时通过司法审查制度的建构,确保法律的合宪性。本文还论述了分权制衡制度对于防止权力腐败的重要性,阐述了言论自由在现代法治中的独特功能,并针对中国的问题提出了具体的建议。

  • 标签: 法治 宪政 权利 自由
  • 简介:20世纪80年代后期以来形成的将"无讼""厌讼""贱讼""耻讼"等视为中国传统诉讼文化之特质的"理想类型"概括,近十余年来受到法律社会史领域研究结论的质疑与颠覆。但是,后者所作的学术工作主要只是搜集更多的史料证据加以展示,而并没有针对中国传统诉讼文化研究中常见的思维框架及其概念使用进行反思。即便对于像中国传统诉讼文化这样非常本土化的学术议题,研究者也必须清醒注意到"法律意识""权利意识"等概念所附随的"西学"知识背景对此类议题之讨论的微妙影响,从而在研究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时对此类概念谨慎使用。

  • 标签: 中国传统诉讼文化 无讼 理想类型 法律意识 权利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