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现代国际社会,一国如果成为他国境内非国家行为体所实施的打击行为的受害国,常常会对该非国家行为体实施越境打击。基于国家主权神圣和尊重他国领土完整的原则,这种越境打击行为在一般情况下是违反国际法规定,不符合《联合国宪章》要求,应当被禁止的。然而在遇到母国违反国际义务支持其境内的非国家行为体对受害国袭击行为的时候,受害国的越境打击行为则有其存在的合法与合理基础。可见,对非国家行为体实施袭击行为时,母国所持不同态度的剖析,是论证受害国实施越境打击的合法性关键所在。
简介:欧亚地区存在这样一种实体,它们拥有国家的基本特征,但是没有得到国际承认而无法成为国际法上的国家,作者将其定义为"无公认非国家行为体"。它们在法律上都归属于一个得到国际承认的国家,因外部力量的支持得以存在,而原属国失去了对它们的实际管辖权。本文以阿布哈兹、南奥塞梯、科索沃与北塞浦路斯为例,分析了"无公认非国家行为体"的特征及其形成原因和得到承认的程度差异,指出它们是民族矛盾以及外部势力介入的共同产物,其出现不仅为国际局势增添了不稳定因素,导致自身国际境遇的孤立化和边缘化,更是欧洲一体化的逆过程。由于承认的缺失,无公认非国家行为体的地位会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保持下去,但从其内部现状及国际影响来看,这不是一个应该鼓励的现象。
简介:在常规课堂教学中,教师与学生之间进行着不断的交流活动,这种交流和沟通是通过言语行为和非言语行为两种方式进行的。对学生课堂行为进行组织与控制是教师的重要职责,也是搞好课堂教学的必要条件。教师在教学中不仅要运用言语讲解知识,还要运用非言语方式组织教学和管理课堂,非言语行为较之于有声言语提供的信息更加简洁明了,它们大多不需要经过任何中间环节,就可表现为肯定或否定、接纳或排斥等为学生所熟知的信号,较之言语行为传递信息更加快速、有效。本文从提高认识、自觉领会、协调统一、熟悉对象和把握标准几方面做了具体论述。
简介:国.兰二国法﹄‘荷英1.么乐乃‘心‘弓石国别g砚几冈比亚签约时阿‘、生效时间)特殊条款汽、签约时阅生效时间)‘称殊条软‘1的。年2询江嵘9灰年辱月).、款、款税条锐条·,免让免让︸进镜进饶累收累收J行锐行税买有实有一}哭篷轰;县‘l妙3年12月巍饭碗蔺条斌i’犷、,犷、·几冬·、一月时月伴朔研袱年训年年曰年门3.4-1991年.12月(1.992:年l艺月)108,牟B件:、‘法一气1984牡蛆2年7月)(1匀ag杯税收侥让条漱、·叭一下-一川七一‘有锐雄饶址务孰、有视收饶让条!款威典士国抓瑞瑞︸菜月通.0‘象牙海岸1972(197息比利时乃,加拿大1977年11月实行累进免税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