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明清时期鄂西南民族地区的聚落形式主要有城市和村落两种类型,其发展演变在时间序列上可划分为土司时期和改土归流后两个阶段。土司时期,城市稀少,城址多在盆地(或坪坝)或临近长江之地,规模小,内部结构简单,政治、军事职能较强;土司村寨的分布大势是北少南多,村寨的规模相对较大,非土司区村落分布稀散。改土归流后,城市的数量有所增多,城址的分布渐趋均衡,但城市的规模仍不大,内部结构较土司时期复杂,城市除仍具有政治、军事功能,经济、文化中心的职能有所增强;村落多集中分布于原土司区,村落的数量增多,但规模较小。影响明清时期鄂西南民族地区聚落分布与发展演变的主要因素有自然因素、政治因素、经济因素、人口因素和民族因素。
简介:摘要:近年来,由于极端天气增多,森林火灾扑救成为了摆在党委政府和消防救援队伍面前的一道考题。森林火灾扑救具有跨时长、救援人员多、救援难度大等特点,对指挥体系、装备建设、队伍联动等都有很高的要求。笔者结合自身工作所在地的森林火灾特点和森林火灾扑救面临的问题剖析,提出加强森林火灾扑救能力建设的对策。
简介:深山剿匪鄂西南战役结束后,我师奉命改为恩施军分区,由李人林任政委兼地委书记,我任司令员,江贤玉任副司令员,张难任副政委,熊光武任参谋长。遵照中南局、中南军区以农村工作为重点的指示,军分区边战斗、边分散占领城镇,并组织武装工作队迅速分赴农村,发动群众,肃清匪患,建立基层政权,准备土改。恩施地区,北起巴东,南至来(凤)咸(丰),西起利川,东至鹤峰,上通巴蜀,下临潇湘,境内群山起伏,逶迤连绵,山势险要,地形复杂,历史上就是草莽出没、群寇称王的地方。当时鄂西土匪多是由国民党加委的“军、警、特、宪”的组合产物。据不完全统计,在巴东、房县有李殿臣;利J!I有王冠南、曾照品;建始、鹤峰有钱甫堂;宣恩
简介:上世纪末至今,乡村人民法庭自身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展,其无论是在人员配备、办公条件还是日常管理等方面均有显著改善。与此同时,乡村法官的办案方式亦随之发生了微妙的变化,法官们越来越习惯于坐堂问案,而非携卷下乡。然而,由于缺乏系统的现代法治理念和制度支撑,乡村人民法庭的种种积极转变,并未导致乡村司法的法治化,而是陷入"内卷化"的困境,即一方面乡村人民法庭经过多年的发展渐趋现代化、正规化,其运作方式亦趋于形式化;另一方面乡村司法的结果却是一种"两不是的草率判决",乡村人民法庭本身亦发展为一种机会主义的运作单位。欲走出此种困境,须转变传统追求实质正义的司法理念,重新重视程序的保障作用。
简介:鄂西自古以来就是土家族聚居的地区之一。从战国时期开始,历代封建统治者都在这里推行“以夷制夷”的羁縻政策。元朝开始发展为土司制度,历经明朝,至清雍正13年,鄂西土司全部纳土,改土归流顺利完成。鄂西土司制度的历史沿革鄂西地区山高水深,气候多变,交通闭塞,语言风俗与内地不同,历来就被称为溪峒蛮夷之地。《后汉书·南蛮西南夷列传》载:“秦惠王并巴中,以巴氏为蛮夷君长。”唐王朝对“溪峒蛮酋归顺者,世授刺史,置羁縻州县,隶于都督府,为授世职之始”。①唐朝曾在鄂西设立“清化郡”(即清江郡——引者注),辖清江、建始二县。②“宋参唐制,析其种落,大者为州,小者为县,又小者为峒,其酋长皆世袭。”③乾德三年(公元965年)施州
简介:<正>大溪文化在四川东部巫山县大溪镇发现之后,随着考古工作的深入,在川东、鄂西、湘北等地相继发现并发掘了数处大溪文化的原始社会部落遗址。已知大面积发掘的遗址有中堡岛、关庙山、清水滩、红花套、毛家山、桂花树等。这些遗址的发掘,使我们对这一文化的内涵有了进一步的认识。我们认为,大溪文化是一独具风格的原始文化。认真研究这一文化,对于进一步全面认识长江中游原始社会晚期物质文化的面貌以及研究南方楚文化的起源等问题,都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近年来,又在鄂西地区相继发现了不少的大溪文化遗址。如秭归县朝天咀,大坝沟、龚家大沟,宜昌四渡河;宜昌市紫阳河;宜都县古老背、孙家河;长阳县桅杆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