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著作邻接权,是指表演者、唱片制作者及广播电视组织因传播作品而在一定期限内享有的类似著作权的权利,它因与著作权相邻接(或相关联)而得此名。它是一种与著作权不同,但又与其关系密切,同属于知识产权范畴的权利。随着唱片制作业的国际化,唱片发行的跨越国界以及新传播媒介的发明、应用,一种全新的技术和社会环境使著作邻接权的保护问题,不能只停留在国内立法水平上,而要求赋于全球性的保护。目前,保护著作邻接权的公约有《罗马公约》、《唱片公约》以及《卫星公约》等。各公约规定的条款虽不多,但涉及范围甚广。限于篇幅,本文主要剖析《唱片公约》,并与《罗马公约》作些比较。
简介:摘要:在知识产权领域,人工智能的出现打破了几千年来人类在科学技术、文化艺术领域创作和研究的垄断地位,同时也对现行法律规范提出挑战。本文在分析人工智能及其创作物的概况和特点的基础上通过比较分析主流的权属观点,提出通过邻接权制度来构建起人工智能创作物的法律保护。
简介:2013年8月1日,德国《著作权法》第八修正案生效。针对以Google为代表的搜索引擎和新闻聚合器在互联网上免费使用报刊产品的行为,修正案创设了报刊出版者权。根据修正案,在报刊产品出版后一年内,报刊出版者对其享有以商业目的进行网络传播的专有权。本文介绍了德国《著作权法》此次修改的主要内容及特点,考察了“邻接权”的概念、产生背景、发展脉络、国际保护及国内法转化情况,梳理了不同国家法律中出版者所享有的邻接权种类,在此基础上对德国《著作权法》赋予报刊出版者用于控制报刊产品网络传播的邻接权保护的正当性进行了质疑,并就我国有无效仿修法之必要展开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