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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正当防卫的场合,根据我国《刑法》第20条第二款对防卫限度进行判断.“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与“造成重大损害”之间是并列关系.在“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认定上,应从侵害行为的强度、防卫人的防卫能力与防卫行为发生的具体情境三个方面综合考虑.“造成重大损害”,在有关司法解释没有明确之前,应当把握在造成侵害人重伤以上人身损害这-限度,而不必将判断重心放在法益的衡量上.

  • 标签: 正当防卫 防卫过当 必要限度 重大损害 法益权衡
  • 简介:"特色学校"被定义为个性化学习的推动者、寻求学校之间竞争与合作的探索者,以及在社区文化的建设者。日前,在"共同督导框架"(CommonInspectionFramework,CIF)下,英国教育标准办公室(OfficeforStandardsinEducation,Children'sServicesandSkills,简称Ofsted)对优质学校的认定又有了新动向。

  • 标签: 优质学校 教育标准 特色学校 沟通技能 非母语 改革法
  • 简介:摘要我国高校形成了“奖、贷、助、补、减”一系列完整的贫困生资助体系。谁是贫困生?高校主导认定的模式存在缺陷,导致“假贫困生”的出现,通过分析提出政府主导认定贫困生模式,给贫困生以公平和希望。

  • 标签: 贫困生认定 高校主导型 政府主导型
  • 简介:"吊模宰客"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不仅侵犯了受害人的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而且扰乱了当地的市场交易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吊模宰客"行为具有多样性、组织性和阶段性的特征,且不同类型的"吊模宰客"行为所侵犯的法益既有区分又有联系,导致"吊模宰客"行为的司法定性存在较大争议。"吊模宰客"行为的司法认定,需要把握好两个方面:一是"吊模宰客"行为的表现和特征,二是"吊模宰客"行为关联罪名之间的区分与界限。对于蒙骗型的"吊模宰客"行为,宜认定为诈骗罪;对于胁迫型的"吊模宰客"行为,应根据交易的状态和给付对价的合理性,认定为强迫交易罪或者敲诈勒索罪;对于暴力型的"吊模宰客"行为,要区分暴利的程度,一般暴力宜认定为强迫交易罪或敲诈勒索罪,压制性暴力宜认定为抢劫罪。"吊模宰客"行为同时触犯多个罪名时,属于想象竞合,应从一重罪论处。

  • 标签: 吊模宰客 诈骗 敲诈勒索 强迫交易 想象竞合
  • 简介:伴随着经济发展,因离婚引起的债务纠纷已由夫妻间向夫妻与第三人间转变,这增加了司法实务中认定与厘清夫妻共同债务的难度。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在夫妻债务的承担方式上,主张侧重保护第三人利益,但没有明确夫妻对内举证责任分配问题,存在疏漏。建议在《婚姻法》中确立家事代理制度,构建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两阶段"理论,以明晰和区分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适当加重债权人注意义务,合理分配债权人与夫妻之间的举证责任。

  • 标签: 共同债务 个人债务 举证责任 夫妻日常家事代理权
  • 简介:出售、购买假币罪属于抽象危险犯,只要出售者将假币现实地带入与购买者约定的地点,即出售者已将假币带到购买者面前着手交易,不论是否完成交易行为,均应以犯罪既遂论处。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出售、运输假币的,按照出售、运输假币罪处理。如果出售、运输的假币和购买的假币以及换取真币的假币系同一宗,数额不累计,也不并罚;如果并非同一宗,应当以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与出售、运输假币罪并罚。

  • 标签: 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 犯罪既遂 犯罪认定
  • 简介:案例背景案例一2015年11月30日,余某甲的妻子张某在某妇幼保健院通过剖宫产分娩出一名男婴,取名余某某。同年12月3日上午,余某某在医院死亡。闻此消息后,余某甲、余某丙(系余某甲弟弟)、余某乙(系余某甲叔叔)、陈某甲(系余某甲舅舅)以医院对男婴的死亡负有责任,院方领导未出面给予说法,医生、护士未道歉为由在妇幼保健院闹事,打砸儿科医生办公室、院长和副院长办公室、护士站以及一楼大厅内物品,并大声叫嚷。

  • 标签: 儿科医生 剖宫产分娩 医疗纠纷 负有责任 医疗行为 医疗秩序
  • 简介: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关系越来越复杂,社会矛盾也层出不穷,人们的生活压力大,心理负担沉重,在受到外界的不良刺激时不能合理有效发泄不良情绪,容易造成极端暴力犯罪。据调查,近几年的暴力型犯罪中,有三分之一左右属于情绪性犯罪,六起命案祸起激情。激情犯罪受到社会广泛关注,我国刑事立法对激情犯罪没有做出明确规定,对激情犯罪的适用完全取决于法官的个人素质,导致对激情犯罪的审判在司法实践中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和随意性。因此,将激情犯罪引入刑法,将其作为法定量刑情节,迫在眉睫。

  • 标签: 激情犯罪 认定标准 被害人过错 量刑
  • 简介:建筑领域违法转包的情形屡禁不止,甚至愈演愈烈。从而造成违法转包过程中承包人手召用的劳动者发生伤亡事故后确认劳动关系的案件居高不下。此类案件在理论和实践处理中一直存在着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一种观点.根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第四条“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之规定.认定违法发包人与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人或组织招用的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 标签: 劳动关系 建筑领域 违法 转包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主体资格
  • 简介:公司作为被执行人案件中,“执行难”问题十分突出。对于那些滥用股东有限责任或关联关系谋取私利,损害公司和债权人利益的相关责任主体,执行过程中的规制方法主要是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和对主要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但对于那些既非公司股东,又非公司管理层,却隐身幕后支配公司行为的实际控制人,则直到限制消费新规出台才得以在执行程序中将其纳入规制范围。目前关于实际控制人的立法性文件和理论研究多是在上市公司语境下进行探讨,其列举的判断标准对于执行实践缺乏可借鉴性。本文结合案例,归纳了执行实务中实际控制人的判断标准,即对人事权、财务权及经营管理权处于支配地位。同时也指出,实际控制人是一个框架性的概念,其产生本就是为应对复杂多变的公司治理实践,故而难以廓清其边界,也无法对其判断标准加以穷尽。在对实际控制人进行认定时,需权衡有限责任制这一公司法基本原则与债权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因此需要裁判者具备较强的专业素质。执行案件中对实际控制人的认定实际上是行使执行命令权的一个缩影。执行命令权具有较强的司法属性,其所处理的决非外界常常误解的事务性工作,此项权力应当由执行法官行使。只有对执行命令权予以科学配置,才能保障此项权力充分行使。本文在最后一部分内容中对现行执行体制改革中执行命令权配置中的不足之处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了相应的完善建议。

  • 标签: 实际控制人 执行案件 股东有限责任 “执行难”问题 债权人利益 执行命令
  • 简介:案情简介劳动者王某,男,家住西部某县通海镇羊窝桥村二组,生前系东海工人疗养院(以下简称东海疗养院)的职工,其主要工作是担任职工食堂的厨师。2013年2月7日下午,按照东海疗养院安排,王某与同事帅某一起上班,共同负责职工食堂餐厅的配菜工作。

  • 标签: 工伤 职工食堂 疗养院 案情简介 劳动者 东海
  • 简介:食品安全问题事关民生与稳定大局,《刑法》作为法律规范的最后一道防线,在食品安全的保障上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文章从案件入手,认为食品安全犯罪涉及到了三个罪名,进而提出了完善犯罪的主体、主观方面、客观方面规制的建议。

  • 标签: 食品安全犯罪 司法认定 刑法规制
  • 简介:在商业诋毁案件中,虚伪事实的含义应扩大解释为足以引起消费者误认的信息及信息表达。认定虚伪事实应区分行为意义和结果意义上的举证责任,考虑新兴市场发展现状正确认知判断依据,审视维权现实状况确定恰当的证明方向,综合考量信息与商誉的相关度、接受主体的范围、侵害威胁程度等要素。

  • 标签: 商业诋毁 虚伪事实 司法判定 考量要素
  • 简介:假想防卫是防卫制度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聋哑人作为特殊群体,在司法实践中也会遇到假想防卫的问题,对聋哑人假想防卫的责任认定及处理已成为我国亟需研究的重大课题.通过研究,对聋哑人的假想防卫责任认定的有关知识进行系统的梳理,加强对残疾人权利的保护.

  • 标签: 聋哑人 假想防卫 责任认定
  • 简介:在缓刑考验期届满之后的五年内再次实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是否构成累犯,在理论上始终存在较大争议。既有的观点以"不再执行"和"人身危险性"这两个概念为中心,并结合缓刑制度的规范性质,对上述问题进行了多角度、多层面的探讨。但以往的研究均无法为缓刑考验期满后的累犯认定构筑坚实的理论基础。本文在考察累犯制度设立目的的基础上,揭示累犯从重处罚的规范根据。通过对监狱行刑与社区矫正的具体差异的比较,得出缓刑考验期满之后的特定时段内再犯特定之罪不构成累犯的结论。

  • 标签: 缓刑考验期 累犯 规训 社区矫正
  • 简介:非法经营数额的大小会直接影响到部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成立与否以及罪轻罪重.司法解释对于非法经营数额的认定标准进行了详尽的规定,但是在具体施行中仍然面临着许多困难与争议.为了更好地贯彻罪刑均衡原则,维护司法公正,在尊重现行标准的前提下,通过施行严格解释“无法查明”、扩大解释“标价”等解释方法,遵循“存疑时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可以更加科学合理地认定非法经营数额.

  • 标签: 侵犯知识产权犯罪 非法经营数额 认定标准
  • 简介:"美学"和"美术学"的区别刘淳:你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美术学院招收的第一批美术学博士,请你谈谈你对"美术学"的理解和认识。孙振华:中国艺术研究院招美术史论方面的博士是最早的,其次是中国美术学院。我在1985年报考浙江美术学院博士研究生,当时叫美术史论专业,并没有"美术学"的说法。后来,在一些学者的呼吁下,为了规范美术学科,正式提出了"美术学"的概念。也有些人对此不习惯,认为叫"美术史系"挺好,所以不愿意改为"美术学系"。

  • 标签: 孙振华 刘淳 美术史论 美术理论 博士研究生 中国美术学院
  • 简介:电气火灾是因为电气设备、线路故障或其安装、使用、维护不当造成的火灾.准确确定火灾原因,对分析电气火灾的特点和防范措施有重要意义.电气火灾遵循一般火灾的规律,又具有自身的特点.通过对具体电气火灾实例的调查,分析电气火灾原因认定要素,总结出电气火灾原因认定的一般规律,指导电气火灾的原因调查工作.

  • 标签: 电气火灾 原因 认定要素 防范
  • 简介:基本权利滥用禁止原理的正确适用,关键在于确立基本权利滥用的认定标准。比较法视野下基本权利滥用的认定标准,已有日本、德国和欧盟三种模式。但基于我国相关的宪法规范、立宪背景、基本权利保障制度的结构与现况、基本权利滥用原因等因素,适合我国国情的应是比已有三种模式更严格的认定标准:存在主观恶意,明显违反或背离基本权利目的,并且客观上造成了破坏法治秩序的不良后果。此标准从前提条件、行为定性、主观要件和行为后果四方面可形成更具操作性的构成要件。

  • 标签: 基本权利 滥用 认定标准 法律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