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13年国家海洋局重组后,我国海洋联合行政执法还未进入实质阶段。我国海洋行政执法效率低下的重要原因是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文章研究了监督机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监督主体,从海洋行政执法监督主体的角度,分析了我国海洋行政执法监督主体的现状,探究海洋行政执法监督主体的未来发展,为完善海洋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提出建议。文章主要采用文献研究和实证研究的方法,通过研究发现,我国海洋行政执法监督主体呈现多元化,主要分为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但在监督实践中,由于监督主体的监督职能缺位导致监督机制未能有效运行。我国应注重厘清海洋行政执法监督主体间的关系,构建相应平台促进监督主体间的配合与协调,实现监督信息的畅通,从而提高海洋行政执法监督机制的运行效率。
简介:检察机关的行政执法监督是检察权的组成部分,不但有现行宪法的依据,而且还有一些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益探索。应当修改现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将行政执法监督权规定进去。这是实现权力制衡的需要,也是解决现存问题的需要。行政执法监督应当坚持特殊监督、事前与事后监督相结合、合法性审查的原则。在监督的对象上,应当限于对限制、剥夺人身自由的行政行为、对涉嫌犯罪案件不移送刑事司法程序的行为以及严重损害公共利益的行政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在监督的方式上,应当赋予检察机关监督审查权、发挥检察机关在"行刑衔接"机制中的监督作用、以及赋予检察机关提起行政监督之诉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