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改革也进入全面深化的新阶段。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新常态和新阶段中经济社会改革的主战场。改革需要法治的保障,我国各部门法都要主动为改革服务,经济法更应充分发挥作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解决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突出矛盾的治本良方;作为调控宏观经济的两个基本手段——供给侧管理与需求侧管理的精准高效发力,要求必须加强经济法的耦合;激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动力,除了要发挥民法、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等法律的作用,还要发挥经济法主体制度的作用;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目标和任务,需要完善市场规制法,以营造有利于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保障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实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目标和任务,需要健全宏观调控法,以规范、引领和保障各类宏观调控行为,更好发挥政府经济职能作用。
简介:<正>一、经济法律规范就是经济制度规范法律是调整社会关系和社会行为的主要社会规范之一.社会规范的特性使法律与社会制度发生直接联系.社会制度是一定社会历史条件下人们的社会关系和社会行为的规范体系,是社会关系规范化的结果.社会制度也就是社会关系制度.构建社会制度的社会规范有多种,如传统、习惯、惯例、政策、法律等等.法律因具有规范性、普遍性、稳定性、可操作性和强制性等特性,使其在实行商品经济和民主政治的近现代成为构建社会制度诸规范中的最主要的社会规范.因之,在理论上,人们每谈到制度的时候,总会自然地将其与法律联系起来;在实践上,人们总会将国家重要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文化制度、社会生活制度加以法律化.
简介:《公益经济诉讼:经济法诉讼体系的构建》是中南大学法学院颜运秋教授在他的博士论文基础上修改而成的,已于2008年4月由法律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共计25万余字,是他十年来对经济法程序研究的结晶。该书构建了比较完整的经济法诉讼体系,打破了经济法研究的瓶颈,丰满了经济法的另一翼,使得中国经济法研究终于可以展翅飞翔。该书使经济法终于有了自己独立的诉讼体系,填补了经济法研究的薄弱地带,使经济法作为一个单独部门法的地位得以真正确立;公益经济诉讼体系的构建有利于深化人民主权的内涵,推动民治的进程;公益经济诉讼对传统诉讼制度进行了有效的补充,大大地丰富了诉讼法的理论和制度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