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25
500 个结果
  • 简介:商业信用票据化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为防范票据风险,增强票据流通的安全性,《票据法》有条件地承认票据的抗辩。本文就如何正确理解和行使票据的相对提出了作者的观点。

  • 标签: 票据法 票据 相对抗辩权 票据债务人 持票人 债务人利益
  • 简介:对于抗辩制度,我国立法分散,且着重对合同抗辨体系的研究,缺乏制度化梳理。应厘清抗辩抗辩这对极易混用的概念,严格区分两者的行使方式、对抗内容和效力,从而明确法官在诉讼过程中所能援引的事实范围。

  • 标签: 抗辩权 抵充规则 立法价值
  • 简介:在各种不同类型的合同中,双务合同是最为常见的一种。所谓双务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互享权利互担义务并且互为对待之债的合同。这种合同一方享有的权利正是他方所履行的义务,而一方所履行的义务正是他方所享有的权利。当一方不履行义务时他方的权利就必然会受到损害,于是就出现了履行中的

  • 标签: 不安抗辩权 履行义务 预期违约 对方当事人 中止履行合同 不履行合同义务
  • 简介:不安抗辩制度的设立,对维护交易秩序、保障交易安全起了积极作用.但我国对此制度规定过于简略,缺乏可操作性,有必要加以完善.不安抗辩制度与规定的另一制度-预期违约制度存在着明显区别,它们是各自独立、相互补充的关系.

  • 标签: 不安抗辩 操作性 完善 预期违约
  • 简介:双务合同一方当事人行使同时履行抗辩,同时履行抗辩制度的目的在于使合同双方债务同时履行,当事人一方不得行使同时履行抗辩

  • 标签: 履行抗辩权
  • 简介:劳动抗辩是指劳动者享有的在劳动关系运行过程中拒绝用人单位的劳动请求或劳动指示的权利,在性质上属自力救济。我国对劳动指示抗辩的直接法律规定主要在劳动保护法中,不过在劳动立法中却没有针对劳动请求抗辩的规定,《合同法》可以提供此种法律依据。实践中,劳动抗辩行使会遇到一些障碍,应有针对性地予以克服。劳动抗辩是保护劳动者生命健康的最佳方式,具有效率高且成本低的优势,其行使效果表现为暂停提供劳动,但一旦抗辩事由消失则劳动关系又恢复到正常状态。

  • 标签: 劳动者 劳动抗辩权 劳动请求 劳动指示
  • 简介:贸易中,行使不安抗辩要有确切证据表明对方“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否则将陷自己于违约境地。

  • 标签: 不安抗辩权 丧失 证据 违约
  • 简介:保证责任是保证制度的核心,保证责任的方式可作多种划分。最重要且最常见的是成保证责任是否具有补充性而作的划分,即一般保证与连带保证之分。先诉抗辩的有无是区分一般保证与连带保证的关键。因此,研究先诉抗辩,对于正确处理债权人、主债务人及保证人间的关系附关至钜。一先诉抗辩的界定及历史溯源充诉抗辩又称检索抗辩,是指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主债务人的财产强制执行而无效果之前,对于债权人得拒绝清偿的权利。先诉抗辩抗辩的一种,属于消极的、防御性权利,具有一时的抗辩性质。所谓“先诉”,是指债权人应先对主债务人起诉并执行,放在罗马法上称此为“后诉利益”。‘先诉抗辩产生于东罗马帝国的代帝一世时期。在此前

  • 标签: 先诉抗辩权 债权人 主债务人 保证责任 强制执行 一般保证
  • 简介:引言:关于法官对抗之释明的三个命题在全球司法改革的潮流推动下,我国民事程序法学界积极借鉴大陆法系的法官释明制度,对我国构建辩论主义诉讼模式、营造和谐的诉讼氛围无疑具有积极的作用。在这一背景下,将实体法上的抗辩理论运用于程序法上,以便为法官释明在抗辩问题上的权利和义务描绘出一个相对清晰的边界,既有利于促进私法体系内部和谐,也有利于深化法官释明制度的研究。

  • 标签: 法官释明权制度 释明制度 抗辩权 诉讼模式 内部和谐 司法改革
  • 简介:抗辩是一种作为请求的对应面而产生的民事权利,其应用非常广泛,对在社会经济和市场交易中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有着重大意义.文章结合抗辩内涵特点,探讨了抗辩制度的设立在民法上的价值取向,并对票据抗辩作了具体分析.

  • 标签: 抗辩权 抗辩 价值取向 票据抗辩权
  • 简介:不安抗辩是我国《合同法》设立的债权维护制度,是指双务合同当事人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另一方当事人有财产状况恶化等情形,可能危及债权时,有拒绝履行合同的权利。对于银行信贷管理而言,此项制度为有效防范风险增加了合法途径,对保障信贷资产权益有着较大意义。

  • 标签: 不安抗辩权 银行信贷管理 合同当事人 债权维护 《合同法》 财产状况
  • 简介:双务合同具有双方当事人对待履行的性质,双方的履行义务互为条件,为保证双方当事人履行合同的对等性,防止单方面不履行合同,《合同法》规定了“同时履行抗辩”、“后履行抗辩”、“不安抗辩”三种抗辩抗辩制度从法律上最大限度地平衡了合同双方的利益。

  • 标签: 双务合同 同时履行抗辩权 后履行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 《合同法》
  • 简介:出版者和作者互负同时履行义务,当负有同时履行义务一方当事人未履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另一方当事人依法有权行使同时履行抗辩。当负有先履行义务的出版者或作者到期未履行出版合同义务或履行出版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负有后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有权拒绝对方的履行要求。当负有后履行义务的出版者或作者确有不能向先履行义务当事人为对待履行的危险,先履行义务当事人可以中止履行。以上三种抗辩产生不同的法律效力。

  • 标签: 出版合同履行 抗辩权 法定情形 法律效力
  • 简介:合同履行中的抗辩分为同时履行抗辩和不安抗辩两种。同时履行抗辩的使用须符合以下条件:双方当事人的债务须因同一双务活动而发生且具有对价关系;债务已届清偿期,行使抗辩的一方无先行履行债务的义务;双方当事人未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对方有能力履行债务。不安抗辩的行使,抗辩方须有相对人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债务的确切证据

  • 标签: 合同 抗辩权 种类 条件 问题
  • 简介:我国合同法总则第69条规定了不安抗辩人在履行不安抗辩时,7.1.2 《合同法》不安抗辩制度的不成功之处笔者认为,虽然《合同法》第68条并没有规定同时履行抗辩那样将

  • 标签: 不安抗辩权 抗辩权法律 法律思索
  • 简介:根据合同法的原理,合同发生转让后,债权或者债务的受让人可以享有与让与人在转让前所享有的同样的权利,这样,让与人在转让前享有的,用以对抗或否认债权人或债务人请求的理由和权利,受让人也同样享有。这就是合同转让中的抗辩问题。对此,《合同法》仅有两条定统的规定,而实践当中有关这一方面的问题将会非常复杂,本文主要针对法律规定的“空白点”,试图详细分析这一方面可能存在的问题,探讨这些问题的法律适用。一、债权转让中债务人的抗辩债权人转让债权基本不受限制,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一般债权人在转让债权时,只需要履行通知债务人的义务即可,无需征得债务人的同意,因此可以认为,在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的通知时,合同即发

  • 标签: 新债务人 债权人 保证人的抗辩权 合同转让 受让人 《合同法》
  • 简介:在现代的市场交易中,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后,至履行期限届满,往往存有一定的期限,在期限到来之前债权人不可能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如果债务人在履行期到来之前存在不履行债务的危险,或者说很有可能将不履行债务,债权人应采取何种措施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呢?英美法系针对上述情况创设了预期违约的制度,大陆法系则赋予当事人不安抗辩。这两种制度在我国《合同法》中都有所体现,不少人认为大陆法系的不安抗辩制度完全能够解决相关问题,没有必要引进英美法系的预期违约制度。预期违约制度在我国是否有存在必要,两种制度可否并存呢?本文拟就上述问题进行分析探讨。

  • 标签: 不安抗辩权 预期违约 履行债务 英美法系 合同订立 期限届满
  • 简介:<正>一、概念及其渊源不安抗辩又称异时履行拒绝,是指双方依合同应在异时履行其义务的场合,承担先为给付义务的一方在有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确切证据时,于另一方没有履行对待给付义务或提出充分担保前,可以中止履行先为给付义务的权利。不安抗辩是大陆法上的概念。在德国,“因双务契约负担债务并应向他方先为给付者,如他方的财产于定约后明显减少,有难为对待

  • 标签: 不安抗辩权 预期违约 当事人 法律制度 履行合同 预期违约制度
  • 简介:<正>在现代的合同法理论和实践中,双务合同被视为最为典型和最为重要的一种合同类型。它要求双方当事人互相对等履行,以给付的交换为目的,即当事人都负有履行合同的义务,只有在双方都履行了合同之后,合同的目的才能全面正确地实现。由于双务合同所具有的这种双方对等给付或者对等履行的性质,也由于合同一方当事人的履行义务与对方当事人的履行义务互为条件具有牵连关系,因而许多国家的合同法大都规定了双务合同履行中在当事人一方未为履行或者不能保证履行的情况下,另一方可以依法主张不为履行的权利,以保证合同履行对双方当事人的效

  • 标签: 同时履行抗辩权 双务合同 对方当事人 合同法 对等给付 合同履行
  • 简介:摘要现代交易以双务合同为典型,双务合同履行遇到障碍就需要法律配备相应的救济措施,新的《合同法》确立的抗辩制度是我国民事法律制度的一个进步,但也存在一些尚待完善之处。双务合同履行抗辩制度在新的《合同法》中得到了较为完整的确认,主要体现在合同法中的第66条、第67条、第68条、第69条等条款中。本文拟对双务合同中的履行抗辩制度做初步的探讨。

  •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