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1
6 个结果
  • 简介:清代国家法律规定,当事人呈交的状纸须由通过考试获得资格的官代书抄写及核查,并盖上衙门颁发的戳记。官代书有义务检查当事人控诉是否真实,据之书写状纸并以此向当事人收取费用。代书制度的设置,弥补了诉讼制度的不足,但主要目的在于去除讼师行业、协助衙门限制过多的诉讼、提高衙门的审判效率。官代书虽有为私人服务的现代律师色彩,但工作性质更像是庭前立案审查机制,成为协助公权力运作的工具。因此,在清末,官代书制度演化为审判机构的部分职责,而非成为向近代律师制度转化的本土资源,从而走向了终结。

  • 标签: 清朝 官代书 诉讼制度
  • 简介:<正>清朝是我国多民族国家高度统一和发展时期,西藏是清政府统治下的一部分。为了加强对西藏的管辖与治理,清政府除采取军事、政治、经济等措施外,还采取了一系列法律措施(多为行政法方面),运用法律手段有力地保障了西部边疆的稳定,进一步强化了西藏地方政府对中央政府的隶属关系,对祖国的统一和汉藏两族人民的团结都有不可低估的积极意义。所以,对这些立法进行探讨是中国民族关系史和法律制度史研究中的一个课题。本文仅就清政府对西藏的行政立法作一粗浅的探讨,以此期待这一问题研究的深入开展。

  • 标签: 西藏 行政立法 清政府 清朝政府 驻藏大臣 地方政府
  • 简介:<正>清朝作为我国历史上统一的多民族封建王朝,集历代统治经验之大成,在维护国家统一的前提下,对边疆各民族地区采取了较为灵活的统治方式,就其刑罚而言,既适用国家统一的刑罚制度,也有受民族传统习惯影响,在制定的民族法规中,规定了不少特殊的处罚方式。“换刑制”,就是清朝刑罚制度在民族地区实行变通的主要形式之一。清代的所谓“换刑制”,就是将清律规定的“充军”、“流”、“徒”等刑罚按其等级折合成相应的枷号刑和鞭刑,亦称为“折枷”。这种制度原为保护旗人而制定的,后来逐渐在民族地区广泛适用,成为清朝对民族地区依法统治的一个重要方面。据光绪《大清会典事例》,

  • 标签: 民族地区 各民族 清朝 刑罚制度 国家统一 刑罚体系
  • 简介:<正>元朝末年统治阶级腐化堕落,奢侈日甚。政府采取卖官鬻爵的办法来聚敛财货,使得贿赂公行,地方官吏更公开贪污索贿,唯利是图,民怨沸腾。“有元之末,主居深宫,臣操威福;官以贿成,罪以情免,……死者枕籍于道,哀苦声闻于天”,“于是人心叛离,天下兵起”(《明太祖实录》卷2),一夫揭竿,万众景丛。

  • 标签: 倡廉惩贪 朱元璋 明朝初期 《大明律》 《明太祖实录》 《唐律》
  • 简介:一转眼,《比较法研究》创刊已经二十年,自己离开《比较法研究》也有十二个寒暑了。在这段时间里,我当然还是一直牵挂着这份刊物,那毕竟是自己参与创办的刊物,也是个人兼职编辑生涯的一个起点。龙卫球教授命我写一点周年感言,仿佛有很多话要说,但一时又不知从何谈起。

  • 标签: 比较法研究 创办 编辑生涯 刊物
  • 简介:人民法庭作为颇具中国特色的司法设置,是为顺应时代需要而设立,逐渐成为司法系统在基层不可或缺的媒介.它起源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农民运动,在解放战争时期为推行土地改革和获得战争胜利做出了重要的贡献.毛泽东同志评价它为"农民群众打击最坏的地主富农分子的有力武器,又可免乱打乱杀的错误".〔1〕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土地改革人民法庭、"五反"人民法庭、"三反"人民法庭和普选人民法庭相继成立,对保障运动顺利实行和维护社会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面对现今关于人民法庭的存废之争和职能转变,〔2〕重新回顾和审视人民法庭在当时的角色就显得十分必要.

  • 标签: 中华人民共和国 人民法庭 1954年 1949年 解放战争时期 中国共产党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