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近年来自然灾害以及环境破坏的不断恶化致使大规模环境流离失所者产生,对国际社会产生了巨大的冲击,因此,环境流离失所者逐渐为各国所重视和关注。本文旨在结合各家学说观点,重新对环境流离失所者的概念、法律地位予以梳理,并在此基础上,多角度分析当下环境流离失所者保护措施的利弊,并以2012年10月启动的"NansenInitiative"作为契机,提出解决环境流离失所者问题的最佳解决办法——缔结国际性公约。
简介:清华简《楚居》记述有楚人始祖季连活动的若干地名,为探讨楚人起源地提供了新的重要资料。"季连初降于山",就是今河南新郑、新密市一带的具茨山。春秋时期的郑国,即今考古工作者发现的郑韩故城,位于今河南省新郑市区,黄帝所都的"有熊氏之墟"就在此地,西南距大隗山约20公里,是楚人的祖根地,当是《楚居》所说季连长大成人以后"抵于穴穷"之地。"乔山"当即鄗山,位于黄河南岸,南距新郑市即"穴穷"约60公里,"前出于乔山,宅处爰波",意即季连由穴穷前往乔山,居处于波涛滚滚的黄河岸边。"逆上汌水,见盘庚之子,处于方山,女曰妣隹……先处于京宗。""汌水"可能就是文献记载的汜水;"盘庚之子"有可能就是武丁;京县故城今称京襄城村,即"京宗"所在地。以上地名地望,位于今河南也即中原腹地,为楚部族起源地。
简介:本文致力于研究犯意在法律中的地位问题。在国家和刑法理论的基础上得出刑法不惩罚意识犯这一明确的结论。刑法只关注违法行为,不考虑作为潜在危险的唯一表现的犯意。这一结论适用于整个刑法领域,为在刑法解释和刑法裁量中排除犯意因素铺平了道路。刑法中不允许引入犯意因素使得另一法律领域得到关注,在此领域关注个人的内心活动且遵守宪法上的比例原则具备合法性。此即警察法,它旨在从根源上防止危险行为人可能制造危险的发生。如果允许通过犯意来评估个人的潜在危险性,则对犯意的判断将非常有助于合理地履行危险预防任务。目前的法律体系使得镇压和预防的严格区分逐渐消失,而它通过划分刑法和警察法作为法治国家的产物。与此相反,这里提供了很多反映刑法不断强化作用于危险预防的场景,它随着犯罪行为的事实构成、构成要件或者刑法裁量因素而出现,更多关注恶的深层思想,而不是对违法行为的反应。本文反对这一消极发展,试图通过分析法治国家原则,维护刑法排除犯意因素这一界限。在这里起决定作用的是保障法治国家中自由和安全的平衡关系。过分追求安全导致的不平衡可能是本文所批判的犯意因素加强的原因。
简介:被动源地震数据包含丰富的低频信息,本文有效地提取并利用这些信息对缺失低频的主动源地震数据进行低频重构,提出了基于多正弦窗的被动源多窗谱重构方法,并给出了相应的多震源多道重构公式。与常规互相关法和常规反褶积法重构的被动源记录相比,该方法能重构出更为准确的相对振幅信息。通过分析被动源数据重构前后的频谱特性,发现被动源的低频特性在重构和去噪处理后能更明显的体现出来。并提出了一种用被动源数据重构主动源低频信息的方法,即在功率谱上进行匹配,并在频域进行补偿和平滑。最后进行了数值算例的验证,对低频重构后的数据进行了叠前深度偏移处理。能量匹配方法能够用被动源的低频信息有效地重构主动源缺失的低频信息,低频重构后的记录在偏移成像中能体现更多的细节信息和深部构造。
简介:混淆可能性是否是商标混淆侵权判定的标准,目前存在着争议。一种观点认为,混淆可能性是商标混淆侵权判定的标准。而另有观点认为,判定商标混淆侵权不一定需要借助于混淆可能性。只要系争双方标识相同或近似,并使用在相同或类似的商品类别上,就构成商标混淆侵权。根据商标的本质和功能原理以及商标的相似性、商品的类似性在消费者认知中所发挥的作用,混淆可能性应是法院据以判断混淆侵权成立与否的标准,商标的相似性和商品的类似性是判定混淆可能性是否存在的考量因素。我国2013年新修订的《商标法》第五十七条厘清了商标的相似性、商品的类似性与混淆可能性之间的关系,是值得肯定的立法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