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03年是中国电子政务建设进入实质性阶段的一年。以“两网一站四库十二金”为主要内容的电子政务建设将全面启动,信息安全、电子签章、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等与电子政务相关的市场也将活跃起来。可以预见,电子政务项目的外包市场已迅速形成并将产生巨大商机。2002年我国电子政务建设市场总投资额达到350亿元,比2001年增长23.4%。2002~2004年中国电子政务总体市场年复合增长率将为25.7%,按这一发展速度计算,五年后电子政务市场的投资额将突破1000亿元。面对商家提出的各式各样的电子政务解决方案,如何依法搞好电子政务项目成为各级政府共同关注的焦点。下面我们将和大家共同探讨电子政务外包工程项目的法律实务,供大家运营电子政务外包工程项目时参考。
简介:债务人以在建工程作为抵押,担保债务的履行,在《担保法中》没有明确的规定,在《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也没有明确的规定。只是在建设部颁发的《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以下称《办法》)中有一原则性的规定。按照该《办法》规定,在建工程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