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25
500 个结果
  • 简介:民法总则》第十条将习惯正式纳为民法,这为习惯入并以此指导民事司法判决开辟了法定性道路。对习惯的定义有事实属性和规范属性两类,民法总则第十条中的"习惯"应当是指具备规范属性的习惯规则。习惯规则成为应具备各项具体性约束条件。在中国社会转型期,对习惯与制定法两者之间关系的认识应当超越二元对立的观念,以实现对等正义为目标在司法领域内适用习惯规则。

  • 标签: 习惯规则 法源条件 二元对立 司法适用
  • 简介:判断一个国家的民法典是否新颖,合同分则的种类及编排是一个重要的指标。从最新编纂的民法典进行观察,合同分则中有名合同的类别出现了大规模扩张的趋势。每一个合同类别实际上都涉及一个行业,新合同类别的原创性和继受速度是和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成正比的。

  • 标签: 合同法 民法典 立法建议 分则 经济发展水平 合同类别
  • 简介:中国《民法典》编纂能否成就一部引领21世纪潮流的伟大法典,可能并不仅仅取决于或者主要不取决于编纂模式或者技术,而取决于该法典内容之思想深刻性与现实有效性.为达致上述要求,《民法典》编纂应立基于中国传统、生活及其未来发展.就此而言,习惯问题对《民法典》编纂成败得失具有关键性意义,我们必须认真对待《民法典》编纂中的习惯问题.澄清问题有助于解决问题,《民法典》编纂中习惯问题之意蕴可适切地表述为“民事习惯法典化”又可展开为五个子问题:观念基础问题、具体路径问题、源地位问题、要素构成问题、事实之规范意义问题.但该问题之有效解决,还须依赖最终汇聚于民法学术路径的多方智识努力.

  • 标签: 中国《民法典》编纂 习惯法问题
  • 简介: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迅速,但质量低下,问题种种,根源在于制度供给.新《农民专业合作社》已列入立法规划,《民法总则》先行出台,对其修改完善影响甚大.“特別法人”的逻辑内涵决定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人地位和类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立法模式、法人财产权制度、法人责任制度等基础性制度的构建也需以《民法总则》为遵循,进行协调统一.

  • 标签: 民法总则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特別法人
  • 简介:高空坠物法律规制的核心问题是在抛掷人不明的情况下如何处理保护受害人利益和维护居住人自由之间的关系。罗马上的抛掷或倒泼之诉,将受害人利益视为公共利益,让居住人承担了一种不要求其过错的客观责任。由于时代背景的变迁、过错责任的坚持以及私法与公法的划分等原因,后世绝大多数大陆法系国家的民法典中都没有做出类似于罗马的规定,只有少数沿袭了其相关规定,我国《侵权责任》第87条也是属于此等少数派。通览我国学者从各个视角的分析论证可知,我国高空坠物的法律规定过于偏向利益保护,极大压制了行为自由,其正当性、合理性和实效性都值得反思。鉴于此条已为成文的立法,现在唯一的办法是尽量在适用地点、对象、方式等方面限缩其消极影响,一定程度软化其规定,而最终的解决办法是在将来的修中删除之,并加强其相关的配套制度的建设。

  • 标签: 高空坠物 抛掷或倒泼之诉 利益保护 行为自由
  • 简介:法国法和中国法的经验表明分别规范一般代理制度和委托合同不代表必然采纳“代理权授予之无因性”理论,我国法可明确也可委托授权限制行为能力人完成法律行为。在表见代理方面,二者都强调第三人的合理信赖,不将“本人之归责性”作为单独构成要件,而是以例外的方式排除与本人无关的表象。就代理权终止时表见代理之适用,我国法可关注本人是否合理地通知第三人代理权终止之事实,而非一概由第三人就表见代理之适用提供举证责任。我国法解释上还可认为在代理权滥用时代理行为针对善意第三人仍有效。最后,法国法新设的“代理权不明时的询问程序”可供我们参考。

  • 标签: 代理权 委托合同 无权代理 表见代理
  • 简介:2016年2月10日出台的《关于合同、债一般规则与证明的改革法令》对法国的债法部分进行了全面修订.在我国民法典制定的语境中,这一比较上的最新立法例无疑具有重大的参考价值.法国新债改革中有关情势变更中“情势”范围的界定以及合同变更或解除的选择,有关不公平格式条款的规制,有关不当得利与非债清偿的区分以及当事人主观状态对受领人返还范围的影响,有关合同解除的类型以及解除后返还范围确定等问题的规定,均对我国现有制度的完善具有借鉴意义.

  • 标签: 法国债法改革 情势变更 不公平格式条款 不当得利 合同解除
  • 简介:《东亚侵权示范》第四章“因果关系”规范了因果关系的类型、判定方法、证明责任以及因果关系推定。这些条文规定吸纳了东亚各国立法规范、学术理论与司法实践的精华,具有合理性与时代性。我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宜借鉴此规范,在立法中明确判定因果关系的主要方法与举证责任的分配路径。

  • 标签: 东亚侵权法示范法 因果关系 民法典
  • 简介:2017年3月1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民法总则》,标志着新中国民法编纂完成了第一步。文章介绍了前四次民法典编撰的历史过程,并在其基础上对《民法总则》做了宏观评述,指出了《民法总则》在结构体例、主要内容等方面精准地继受了《民法通则》的做法,当然也在自然人、法人、民事权利、诉讼时效等方面有所创新。同时也指出了《民法总则》无论是在民事权利的具体内容方面还是在立法技术等方面的创新还不够,还需要进一步的完善。

  • 标签: 民法总则 民事权利 创新 不足
  • 简介:3月1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标志着民法典总则的形成。从1986年的民法通则到如今的民法总则,一字之变,背后却是立法理念、精神的变化和制度的创新发展。民法总则有哪些新亮点?笔者采访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苏泽林、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驻会副主任吕忠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王轶。

  • 标签: 民法总则 民法通则 法律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 何新 中国人民大学
  • 简介:民法总则》在规范民事权利、意思自治、信赖保护方面颇具特色。关于民事权利的原则性、确权性或说明性规定,旨在以《民法通则》之衣钵落实权利保障法治化政策,彰显对民事权利保护的高度重视。人格权应否独立为一编应立足于该权利的独特性并结合侵权责任编的规定予以体系性、技术性论证,不能按《民法总则》关于人格权的规定并以人格权重要为据,进行自我想象的政策性论证。《民法总则》第134条与第136条第1款在践行意思自治原则上进步斐然,合同编应响应此种立法,摈弃将书面形式当作合同成立要件的《合同》规定。合同是提取法律行为制度的基本素材,合同编不应再像《合同》那样对合同的效力作专章规定。《民法总则》以对诸多信赖保护规则予以规定的方式,将信赖保护视为中国民法内在体系的构成要素。物权编应据此对不动产登记簿的公信力制度做出单独规定。

  • 标签: 民事权利 人格权 意思自治 民事法律行为 信赖保护 不动产登记簿的公信力
  • 简介:民法典》制定过程中应解决劳动民法的关系问题。民法是私法的一般,劳动应是私法的特别。在现行框架中,依附性劳动的本质是需要用人单位单方进一步确定给付内容的债的关系。通过市场配置劳动力资源是劳动无法离开民法的根本原因,劳动包含较多弱者保护制度并不足以将其从民法中分离出去。从教义学角度看,劳动本身是规则残缺的;劳动关系中特殊的照顾保护义务可以在民法教义学中得到解释;民法中持续性合同规则得到很大发展;公法在私法上的效力理论可以解释劳动包含公法规则的问题;集体自治的双轨制结构可以将集体劳动融入民法的制度和理论中。民法典需引入社会化的制度和持续性合同的内容,劳动应成为私法社会化的发动机。民法和劳动的上述关系可以在劳动合同单方解除中得到验证。

  • 标签: 民法 劳动法 私法 社会化
  • 简介:我国法院对非法集体管理行为的司法认定,仅仅建立在著作权代理公司以自己名义收取和分配使用费的基础上,忽略了集体管理在集中许可适用过程中有意分离作品定价标准和使用情况的特殊性安排,将著作权代理公司的行纪行为与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集体管理行为混淆,进而造成集体管理组织得以垄断许可渠道的社会后果。因此,有必要对《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第2条中集体管理组织“行使权利”的概念进行体系解释,将集体管理认定为不专门针对特定权利人所进行的使用费收取和分配行为,与著作权代理公司的许可行为相区分,最终为著作权市场的竞争性许可渠道提供支持。

  • 标签: 集体管理组织 非法集体管理 行纪 代理 体系解释
  • 简介:衷心感谢张礼洪教授为我提供这次讲学机会。张教授是意大利法学界的中国使者。我们视他为我们的同事,并对他始终怀着高度的敬意。因此我非常高兴地接受了他的邀请,向大家谈谈民法典,也就是一种欧洲已经实验过、但在今日已暴露危机和衰弱征兆的立法形式。我希望我对于欧洲经验的叙述能够有益于中国民法典的编纂者。

  • 标签: 中国民法典 欧洲经验 立法形式 法学界 意大利 编纂者
  • 简介:毛杰在《中州学刊》2016年第10期撰文指出,树立法治信仰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应有之义,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础工程。在当代中国,明晰法治信仰的科学内涵和价值功能,正视公民在法治信仰方面存在的问题,从多个方面着手促进公民对法律价值的认同,是培育公民法治信仰的可行路径。具体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 标签: 法治信仰 公民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中州学刊》 基础工程 依法治国
  • 简介: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开始施行。《民法总则》进一步提升了我国民事立法的科学化和系统化水平,完善了市场经济和社会生活的法律规范,保障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民法总则》的颁行正式开启了民法典编纂的进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

  • 标签: 民法总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 意义 民事立法 法律规范 社会生活
  • 简介:摘要为了探索等效时频对油纸绝缘系统多局放的快速分类效果,本文设计了油楔放电、沿面放电、针板放电、匝间放电四种典型的局放模型,从放电源类型、测量系统频带两各个方面,研究等效时频区分不同类型局放脉冲群的效果。实验结果表明,该方法对放电类型相似的多局放脉冲群区分效果不明显;对机理有差异的放电类型区分效果较好;窄带测量系统使得采集到的局放脉冲信号的信息量大部分丢失,一定程度上影响到聚类性能及可区分程度。

  • 标签:
  • 简介:民法强制性规范,在保护公民合法权益、惩治违法行为、维护社会秩序以及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本文概述了民法强制性规范的含义,对其解释和适用作出分析,并论述了设置强制性规范的正当性,以期为我国民法强制性规范的发展提供一定参考。

  • 标签: 民法 强制性规范 研究
  • 简介:1985年制定的《继承》,由于受到计划经济和普遍贫穷的历史局限,存在较多缺陷,不能适应当今我国市场经济下遗产流转的需要。在编纂民法典、将《继承》修订为民法分则继承编时,应当抓住机遇,对我国现行继承制度进行全面改革。继承编入典应当坚持的指导思想:一是继承制度与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相一致原则,二是继承制度繁简与社会实际需要相一致原则,三是继承制度与遗产流转规律相一致原则,四是继承改革与婚姻家庭制度等民法制度改革相一致原则,五是肃清"左"的思想与坚持民族习惯相一致原则。基于这些指导思想,继承编的制定应该妥当设计篇章结构、具体安排规范内容,对继承的一般规则、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遗赠扶养协议和继承协议、遗产的分割等制度全面作出具体规定,为自然人对其身后遗产的支配自由提供更好的法律保障。

  • 标签: 民法典 继承编立法 指导思想 具体意见
  • 简介:作为一部基础性的民事法律,《民法总则》中的很多制度与《民法通则》及《公司法》紧密关联,创设的新制度并不算多,但仍存在一些与目前法律规定有所不同的规定内容。对于外商投资企业而言,有必要充分了解这些不同的规定内容,并对《民法总则》实施后的司法实践持续予以关注,

  • 标签: 民法总则 外资企业 《民法通则》 外商投资企业 《公司法》 民事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