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邓小平的民主理论是马克思主义与中国革命实践相结合的产物。它不仅坚持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而且还结合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具体实践,在正确地把握现阶段中国社会的性质、主要矛盾和任务的基础上所提出的理论纲领。作者对邓小平的民主理论归纳为以下几项原则:一、社会主义民主是对人民的民主和对敌人的专政;二、民主集中制是社会主义民主的根本原则;三、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特征是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暂时利益和长远利益的辩证统一;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适应我国国情的民主政治形式;五、政治稳定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必要前提。作者还从四个方面对邓小平民主理论作了学理探索:个体与整体的辩证统一;权利与义务的辩证统一;社会主义民主的价值基础──人民利益本位原则与公共权威的合理性;人的不完善性与民主决策的监督的必然性。
简介:邓小平的民主理论,内容丰富、思想深刻,充满了辩证思维,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民主的价值:手段与目的的统一;(二)民主的内容:实质与程序的统一;(三)民主的基础:稳定与发展的统一;(四)民主的途径:法制与教育的统一;(五)民主的资源:传统与现代的统一。邓小平民主理论中的辩证思维既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指明了方向和拓展了空间,也要求我们注意协调和平衡发展。在坚持和发展邓小平民主理论的过程中,党相继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尊重和保护人权、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等一系列新思想和新论断,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动中国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思想武器和坚实的理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