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斯金纳言语行为理论与乔姆斯基生成语言学理论由于在本体、认识以及方法论等层面都有着明显的不同,因此分属两个不同的研究范式。虽然一般认为,乔姆斯基对于斯金纳《言语行为》一书的长篇书评,给了行为主义致命的打击,促成了心理学及语言学研究的认知主义转向,但实际上斯金纳的理论并没有从此销声匿迹。行为主义强盛的生命力主要在于:它在自闭症儿童言语行为评估与干预等方面具有很高的应用价值。因此,乔姆斯基与斯金纳关于人类语言问题的理论观点,相互之间具有高度的互补性,二者都是我们全面认识人类语言本质必不可少的理论视角。
简介:摘要行为主义学习理论强调刺激和反应的联结,提出了强化的概念,重视环境因素在学习中的作用,实现了由研究人的意识转向研究人的行为,并将理论应用于教育领域。但是由于行为主义学习理论只强调了人的行为并把动物实验中的学习直接推论到人类,忽视了人的主观能动性,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
简介:<正>一现代西方国际政治学的一大特点,就是它的"行为主义化"过程。这首先是由于传统的西方国际政治学理论上的重大缺陷和方法上的严重不足;其次也是由于现代自然科学、技术科学、社会科学的迅猛发展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渗透和科际组合。这一过程大致开始于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而鼎盛于六十年代和七十年代。如今盛期虽已过去,势头略有收缩,但这一过程仍在继续之中,其影响更不可忽视。所谓"行为主义化",亦即运用行为科学(心理学、社会心理学、社会学、人类学、精神病理学、生物学等)的理论和方法研究国际关系和对外政策的一种方式。因此,可以说,行为主义国际政治学是一个纷繁庞杂的多学科的、跨学科的"科际综合体"。在这一行为主义"科际综合体"之中,首先要提到的,是心理学和社会心理学。正因
简介:摘要:我国刑事法律对于敲诈勒索罪采取的是简易规则模式,在此立法规定的约束下,如何通过合理化解释将其具体化与可操作化便成为实现刑事政策——平衡打击犯罪与维护社会良好行为预期两大目标——精准落地的关键。在法律适用环节,我们必须对以下具体问题作出回应:敲诈勒索罪与非罪的标准是什么?敲诈勒索罪与他罪的边界在哪里?敲诈勒索罪与权利实现行为又如何区分?在相关研究中,这通常被认为是刑法教义学的统摄范畴。本文并不打算在传统法学之内研究该问题,而是跳脱于外——采取行为主义的研究视角。具体而言,本文试图对敲诈勒索罪的刑法学教义进行行为主义意义上的重构,以期在以上问题上作出一点智识上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