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自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之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从中央到地方、从理论到实践、从政策到执行等方面都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国企参股民企是混合制改革的重要模式之一。国企的优势在于资金比较雄厚、人才比较多,缺点在于机制不够灵活、执行不够彻底,而民企的优势在于机制灵活、强调迅速行动,缺点在于资金和人才相对匮乏。民企走混合所有制道路,可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整合优势资源,释放新潜能,创造更大的效益,实现企业战略目标。然而,混合所有制下诞生的新企业却必须要面对多种企业复杂的管理特点和管理问题,本文就国企入股民企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存在的管理难题进行浅析。
简介:找到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学理支撑,明确所有制改革的性质、目标、原则和保障,关系到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合法性。本文用历史唯物主义这一科学工具对当前我国所有制改革问题进行分析。马克思认为所有制的本质由具体的历史现实决定,当前我国混合所有制改革也应该由我国经济基础决定,其性质必然是实现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形式;马克思论述了社会分工和个别单位内部分工的历史形成,指出不合理的分工蕴含着剥削关系是导致人异化的重要原因,我国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必须以合理分工为原则,关注人的全面发展,为更高水平的分工创造条件;马克思提出共产主义社会的理想,激励无产阶级联合起来实现生产资料的占有,这一价值追求启示我们,在推进混合制改革中必须将巩固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和提高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作为目标;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的法律和私有制有密切联系,私法是资产阶级进行统治的工具,混合所有制改革要借鉴马克思对资本主义法律的批判,制定体现社会主义优越性的法律,为国有企业的保值增值提供保障。
简介:摘要随着混合所有制改革进程的深入,2015年国资委、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日前下发了《关于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根据主营业务和核心业务范围,将国有企业界定为商业类和公益类。商业类国有企业以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主要目标,按照市场化要求实行商业化运作,依法独立自主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实现优胜劣汰、有序进退。对于竞争性国企的界定也仅限于从定性角度为切入口进行指导,各省市及中央企业也是从某个企业作为试点,以此检验混改的可行性。本文从股权与业绩关联性角度出发,通过对竞争性国企的定性分类和股权制衡角度对竞争性国企定量界定,通过对相关理论的对比分析以及股权与企业业绩的关系研究的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