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我国保安业发展至今已有19年历史了.19年来,行业主管部门对保安业一直实行的是行政管制、垄断经营、地区封锁政策,即使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也没有丝毫的松动.那些明显与贸易自由化、促进公平竞争等世界贸易组织基本法律原则相悖的部门保护主义规章和地方性法规,并没有得到全面清理、修改或废止.由此引发的与外商在市场准入问题上的争议已到了白热化程度.而主管部门仍在等待观望之中,希望国家以保护幼稚产业和维护国家安全为由,对这一行业继续实行部门既定的特殊贸易保护政策.同时,如果保安业一旦允许外资进入的话,也就意味着必须按照世界贸易组织主张的非歧视贸易原则,对内资进入这一领域实行国民待遇.
简介:摘要:金融控股公司市场准入法律制度是对设立金融控股公司及经营相关业务的规定和限制,具有抑制金融控股公司风险、保护金融秩序的重要作用。市场准入之于金融控股公司好比一扇“大门”,那么与其对应的市场准入法律制度就是这扇门的一把“铁锁"。如果缺了这把“锁“或者“锁”的质量不好,那么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机构就会混入金融控股公司领域。从而加剧金融风险,甚至引发市场动荡。然而现实是,该制度在我国尚无明文规定,导致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市场准入实际操作问题频出威胁到金融安全。因此,完善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市场准入法律制度已成为当务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