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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2004年3月,中国进行了第四次修宪,此次修宪一大亮点即提出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人权入宪,在我国宪政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本文试从宪法人权的关系、我国宪法人权的规定进行分析,对适应宪法修改,中国应如何作相应改革作一探讨.

  • 标签: 宪法 人权 缺位 完善
  • 简介:西耶斯并非决断主义制宽权观的源头。在他的理论体系中,制宪权仅限于决定政制,而人权作为价值规范是其前提和目标。制宪权的至上性只是相对于宪制权而言,它服从干国民主权原则之下的代表制·且蕴舍以劳动分工为基础的分配正义。大革命之后,西耶斯意识到制宪权的危险并将其掩藏,构想了宪法审查会以实现违宪审查、宪法改良和人权的终极保障。我国“政治宪法学”与“规范宪法学”的主张者在论战中各执制宪权与人权,怛都忽视了西耶斯这个重要的理论源头。特别是前者在阐释西氏的制宪权理论时切断了与人权的关联。将制宠权的客体从政制扩大到政治体本身,将规范主义替换为决断主义,忽视宪法在民主正当性之外的规范正当性;“政治宪法学”应当以积极姿态有效地融入人权话语,从而走出理论泥淖。

  • 标签: 制宪权 人权 宪制权 西耶斯 宪法的规范正当性
  • 简介:人权乃是需要重新思考和认识的重要法学范畴,它是权利的最基本、最普遍、最广泛存在,人权原则的深入贯彻实施,必然要求各部门法学都应将其作为理论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人权保障首要的和关键性的环节是人权宪法保障,这是人权的其他法律保障的基础和前提,也是人权的政治保障和社会保障的根本法保证。

  • 标签: 人权 宪法保障 根本法保证
  • 简介:宪法格权作为基本权利,具有主观权利和客观法的双重性质,这是宪法格权与民法人格权具有密切关联性的根源。作为主观权利,宪法格权的义务主体指向政府,基本理念在于防范公权力对公民人格权的侵害;民法人格权的义务主体指向私人,防范私人间的相互侵害。宪法格权所承载的基本价值有赖于民法的贯彻与浸润,宪法中的人格权的规定具有概括性和指导性,民法中的人格权的规定具有具体性和补充性。基于当下我国宪法实施和人格权的保障现状,应当主张宪法格权在民法中的直接效力。

  • 标签: 人格权 双重性质 区分 转化 直接效力
  • 简介:人权宪法相伴相随、密不可分.宪法作为人权保障书,既是对已有人权的确认,也是人权发展的保障.从宪法产生和发展的历史轨迹来看,无论是资产阶级宪法还是社会主义宪法,都是以确认和保障基本人权为中心而展开的,近现代人权事业的发展都会在宪法中得到体现和反映,而宪法的进步又推动着人权事业的发展.现代宪法主要通过确认人权原则和人权范围、规定国家权力的运行规则和确立违宪审查制度来实现对人权的保障功能.

  • 标签: 社会主义宪法 人权事业 人权保障 人权原则 违宪审查制度 国家权力
  • 简介:保障人权宪法的终极价值.本文讨论了宪法保障人权的机制,认为宪法通过宏观上控制国家权力和微观上规定基本权利的内容,形成有机的宪法保障机制.历史地看,宪法人权的保障突出从宏观上的国家权力控制到微观上的正面规定基本权利的转变.我国宪法与现代宪法有暗合之处,但有需要改进的地方.

  • 标签: 宪法 人权保障机制 人权保障条款
  • 简介:十六大在民主和法制建设方面,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任务和要求,并强调:"必须严格依法办事,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允许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 标签: 人权保障 宪法人权 我国宪法
  • 简介:保障人权宪法的终极价值.宪法人权的保障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宏观保障,控制国家权力;二是微观保障,规定基本权利的内容.历史地看,宏观上,人权观念的变化促使了宪法观念从限制国家权力到作为共同体的根本价值的变化.微观上,人权促使了基本权利的增长.这两方面的变化体现了人权保障的新跨越.我国宪法和现代宪法观念有暗合之处,但不能等同.这是对我国人权保障条款的认识的平台.

  • 标签: 宪法 人权保障机制 “人权保障条款” 国家权力 基本权利 社会权
  • 简介:宣示人权、保障人权构成了现代宪法的基本内容和功能,人权应当被作为宪法的核心价值而备受推崇。人权作为现代宪法的核心价值,它首先是宪法生成的价值追求,并且,人权理念是贯穿宪法(学)基本范畴的核心要素,宪法保障自由、维护秩序的根本目的在于实现人权宪法实践活动的终极目的也在于保障人权

  • 标签: 人权 宪法 核心价值
  • 简介:人权是人类社会最高和最具有普遍性的权利,是人作为人所享有的权利,是人之为人所具有的权利。人权分为应有的人权、法定的人权和实有的人权。包括公民的政治权利、文化权利、经济权利、社会权利等。人权的内容是不断发展的。宪法人权保障书,是人权据以实现的最高准则,既确认已有人权,又保障人权的实现和发展。

  • 标签: 宪法保障 人权 宪法诉讼 宪政
  • 简介:宪法权利包括人权与公民权,人权的主体是人,公民权的主体是公民。宪法中的人权包括:作为最基本人权的生存权;作为人权核心的自由权;作为人权目标的人的尊严;作为人权保障的诉权。公民权是具有公民身份的人参与国事的权利,属于个人,但却针对国家公共生活,需要许多公民共同行动才能行使。人权宪法权利的基础,公民权建立在人权的基础上。一个有公民身份的人所享有的生存权、自由权是作为“人”而不是以“公民”身份享有的。

  • 标签: 人权 公民权 宪法 宪法权利
  • 简介:该救济方式可以使公民宪法权利在受到法律的侵害时得到保障,  三、我国人权保障与宪法救济的发展现状分析,  当前我国宪法在公民权利保障和权利救济方面的制度是缺失的

  • 标签: 人权保障 保障宪法 宪法救济
  • 简介:国际人权公约在我国的适用路径应该是:在尊重宪法的前提下,通过国内相关人权立法协调与国际人权公约之间的关系,建立体系化的人权法律制度。我国立法机关人权立法义务的来源是宪法,而不是国际人权公约。我国人权立法的义务来源是宪法中所有关涉基本权利的规定。立法机关要根据宪法第33条第3款的文本规定去理解和把握立法机关人权立法义务的主要内容,而对该条款的文本解读必须依据国际人权公约中的相关规定。立法机关的人权立法义务通常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人权的立法保护义务和人权的立法救济义务。人权立法义务应该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来承担。要从根本上贯彻落实宪法中的人权保障义务,应该考虑由全国人大制定一部专门的人权法。

  • 标签: 国际人权公约 人权立法保障 宪法学分析
  • 简介:弱者与强者的对抗是贯穿整个生存竞争的永恒主题。但在人类的精神家园.除竞争外,还弥漫着浓重的“人”的情怀,对弱者的关怀和保护是人类特有的道德法则。正如《世界人权宣言》第一条所明确规定的:“人人生而自由,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他们赋有理性和良心,并应以兄弟关系的精神相对待。”因此,弱势群体的人权保护是宪法价值的应有义务。

  • 标签: 人权保护 宪法价值 弱势群体 《世界人权宣言》 生存竞争 精神家园
  • 简介:在民族民主革命时期,人权话语曾被中国共产党人作为动员的口号和批判的武器,但1949年以后,西方在人权话语上的政治化和作为西方政治工具的人权所扮演的不光彩角色,使人权话语在中国长期政治化。当代中国5部宪法性文献虽然没有使用人权一词,但其中的诸多内容及2004年宪法修正案的出台,记载了人权话语在当代中国的宪法化进程。在这一进程中,中国宪法人权、公民基本权利的有关规定,甚至宪法人权思维,堪称中西方人权分歧的一个样本,不仅保持着对西方人权观的提防和警醒,与人权不可侵犯性、普遍性、人权主要是个人权利这些西方人权核心话语拉开了距离,并且实现了人权来源、性质、主体、范围等人权话语在中国的宪法化。

  • 标签: 西方人权观 自然权利观 人权中国化 人权宪法化
  • 简介:人权保障机能是近代刑法的生命所在。随着人类进入风险社会,社会对刑法的安全需求日益强烈。从而造成刑法危害原则、罪责原则的时代演进。然而,这种演进历程却隐伏着刑法人保障机能的丧失危机,安全刑法与敌人刑法思想的倡导更加剧了这种危机。因此,我们主张一种可责性与需罚性并和论的归责思路,以求更好地维护刑法的人权保障机能。

  • 标签: 风险社会 人权保障 危机 并合论
  • 简介:人权保障体现了宪法的终极价值,是宪法的全部意义所在;以宪法为统帅的整个法律制度也必须以保障人权为其核心命题和最终归宿。我国宪法的正当性同样是从人权保障条款中获得的。我国宪法人权条款的发展,体现了从思想到文本的转化,受益于个案的动力,并以这些条款为基础形成了完整的人权保障法律体系。

  • 标签: 基本权利 宪法规范 人权保障
  • 简介:一、中国宪法回应普适人权的基本立场当今世界正处于全球化浪潮之下,全球化虽带有明显的西方主导性,但可以肯定的是,尚无国家能够脱离其单独存在。不同国家在经济上互通有无,

  • 标签: 中国宪法 人权 全球化浪潮 标准 二元 主导性
  • 简介:从我国宪法人权条款"(即"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条款)在宪法规范体系中所处的位置、在中国法文化背景与当前时代背景下来看,它具有作为宪法具体权利的总括与成为宪法基本原则和价值的功能,且内在包含了对于宪法消极权利和积极权利的保护。宪法未列举权利条款可以在不损害宪法稳定性与宪法权威的前提下为新兴宪法权利的保护提供规范支持。我国宪法的"人权条款"为宪法未列举权利提供了"安身之所"。

  • 标签: 人权条款 宪法未列举权利 结构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