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25
500 个结果
  • 简介:批准逮捕实质上是通过法定程序使不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羁押。根据刑诉法规定,逮捕必须同时具备证据条件、刑罚条件和必要性条件。司法实践中,不批准逮捕存在对逮捕证据把握过严、较少考虑刑罚条件和必要性条件而存在“构罪即捕”等问题。应当在完善立法、加强内部监督、建立不捕说理制度等方面进行改革,以保障不批准逮捕权的正确行使。

  • 标签: 逮捕 逮捕条件 不批准逮捕词
  • 简介:附条件批准逮捕是对我国现行逮捕制度的一种发展和创新,对于预防和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提高工作效率和办案质量、防止社会矛盾激化和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和社会安全等具有积极作用。现行附条件批准逮捕制度存在诸多不足,可以在适用范围、条件、程序,以及跟踪监督、责任追究等方面加以完善。

  • 标签: 附条件批准逮捕 适用范围 条件 程序 监督 责任
  • 简介:刑诉法规定,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可以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不批准逮捕的,应当说明理由。但刑诉法对不捕说理的方式、程序等都无具体规定。实践操作中,不捕说理也存在着重视不够、说理笼统等问题。构建不捕双向说理机制有利于进一步规范不捕说理程序,提高当事人对不捕的认同度,有效化解社会矛盾,达到良好的社会效果,不失为一种有效的尝试。

  • 标签: 不批准逮捕 刑诉法 双向说理
  • 简介:中国《宪法》规定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批准逮捕权是法律监督权的组成部分,审查批准逮捕权由检察机关行使是由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性质决定的,由检察机关行使批捕权,可以防止批准逮捕权的滥用,符合中国的国情。

  • 标签: 法律监督 批准逮捕 中立 法院
  • 简介:2013年3月7日,李天一以涉嫌强奸罪被检查机关批准逮捕。在此前的2013年2月20号李冠丰(曾用名李天一)等5人因涉嫌强奸被北京警方抓获,随后被刑事拘留,在完成调查后,警方向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报送案件相关材料,以涉嫌强奸罪提请批准逮捕。警方透露,2013年2月19日,北京海淀公安分局接到一女事主报警称,2013年2月17日晚,其在海淀区一酒吧内与李天一等人喝酒后,被带至一宾馆内轮奸。

  • 标签: 强奸罪 逮捕 北京市海淀区 检查机关 刑事拘留 警方
  • 简介:早前,在广东打零工的刘某、邓某与绰号“三哥”的男子商定要以碰瓷手段捞钱,2015年1月13日中午,三人驾驶租来的别克小轿车从广州来到广西荔浦县修仁镇旁的马路上,由刘某骑单车在路边等着,邓与“三哥”则开车阻挡并逼使路经此地的一辆挂贵州车牌由宋某驾驶的大货车减速,刘某趁机骑单车靠上去假装被撞跌倒,

  • 标签: 碰瓷 逮捕 荔浦县 小轿车 驾驶 单车
  • 简介:是人民检察院在批捕刑事案件过程中,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部门)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认为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逮捕条件,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制作的检察法律文书.是检察机关作出的具有法律权威性的重要文书,在填写时,应当统一、规范地填写.该文书为一式四联,第四联为回执联,由逮捕执行机关侦查人员填写.在逮捕执行过程中,侦查人员填写回执时,缺少统一规范,有的填写"犯罪嫌疑人×××被逮捕",有的填写"我局于×××年×月××日对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等等.

  • 标签: 《批准逮捕决定书》 回执 填写方法 检察机关 犯罪嫌疑人
  • 简介:在国外的刑事诉讼中,审前羁押是强制措施的一种,一般指在审判前或判决生效前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羁押,并且在各国刑事诉讼法典中的含义是不同的,如德国称之为"待审羁押"[1],法国则称之为"先行拘押"[2],并且在法国《刑事诉讼法典》中,"先行拘押"是法典中的一"目"[3],有着详尽的论述。我国刑事诉讼中没有明确的审前羁押的概念,仅有羁押的概念,这两个概念并不完全相同,羁押更体现为一种状态,而审前羁押是强制措施,其造成的结果才是羁押的状态。

  • 标签: 审前羁押 批准逮捕 批捕权
  • 简介:中国《宪法》规定批准逮捕权是法律监督权的组成部分,审查批准逮捕权由检察机关行使是由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性质决定的,在批准逮捕权的行使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通过完善相关制度、制定相关措施来解决这些问题。

  • 标签: 法律监督 批准逮捕 对策
  • 简介: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童罪的陕西“房姐”龚爱爱,3月8日,检察机关决定批准对其逮捕。此前龚爱爱本人已辞去所担任的人大代表职务。龚爱爱原是神木县农村商业银行副行长。2013年1月16日,龚爱爱被爆拥有3个虚假户口和数十套房产,引起社会广泛关注。2月4日,经榆林市、神木县人大常委会许可,当地警方依法对龚爱爱刑事拘留。

  • 标签: 农村商业银行 原副行长 逮捕 陕西 人大常委会 国家机关公文
  • 简介:审查逮捕阶段的证据收集运用中,共存在十种不良倾向。为克服这些问题,从整体上讲,应当坚持证据审查的原则;从具体上讲,应当善于运用证据的审查方法。在多年司法实践的基础上,共归纳了八种行之有效的方法。

  • 标签: 检察环节 审查逮捕 证据审查
  • 简介:审查逮捕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受侦查阶段保密要求的限制,此阶段检务公开程序相对较低。通过加强对侦查机关与案件当事人双方意见的听取和审查,能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审查逮捕阶段的听证制度既节约了司法成本,又实现了公正和效率的最大化。文章指出,应限定启动听证程序的案件范围,采用自愿、公开、辩论的原则,就适用主体、举证责任、效力地位等方面提出了建立审查逮捕听证制度的构想,以期对审查逮捕阶段检务公开工作的发展有所裨益。

  • 标签: 审查逮捕 检务公开 听证制度
  • 简介: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要求,审查逮捕阶段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但笔者在实践中发现,有些办案人思想上忽视提讯的重要作用,审查案件不负责任,常常在讯问中出现一些不规范的现象:

  • 标签: 讯问 审查 逮捕 最高人民检察院 犯罪嫌疑人 不负责任
  • 简介:逮捕是最严厉的刑事强制措施,其适用正确与否不仅关系到犯罪嫌疑人权益的保障,还关系到刑事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而逮捕适用的前提就是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其关键就是对证据的审查,但在司法实践中,审查逮捕阶段对证据的审查判断还存在着一些错误倾向,本文就从此角度出发探讨下审查逮捕阶段证据的审查运用问题。

  • 标签: 审查逮捕阶段 证据审查 判断运用
  • 简介:【摘要】本文从侦查监督工作中的审查逮捕工作存在的问题出发,力求寻找其制度及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而寻求解决之道,完善侦查监督工作。【关键词】审查逮捕完善

  • 标签: 存在问题 审查逮捕工作 工作存在
  • 简介:我国审查逮捕程序存在的最突出的问题是错捕和不当逮捕比例过高,这主要是由于侦查机关没有对逮捕的全部条件承担证明责任和犯罪嫌疑人诉讼地位客体化造成的。调整批捕权的职权配置,将其交给法院行使,并不能达成以审查逮捕的正当程序控制逮捕的目标。我们应当以树立检察官在审查逮捕程序中的裁判者角色为核心,维系审查逮捕程序的诉讼构造,强化对逮捕全部条件的审查,改进检察机关审查逮捕的工作机制,创造犯罪嫌疑人及其律师在审查逮捕程序中发挥作用的条件,推行不捕理由双重说明机制,进而强化侦查机关对逮捕条件的证明责任,以实现审查逮捕程序的正当化,达到防止错捕、减少不当逮捕,并为公诉程序、审判程序纵深改革创造条件的目的。

  • 标签: 逮捕 程序 正当化 改革
  • 简介:为优化批捕诉讼构造、畅通侦查监督线索,提高审查批捕案件质量,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于2008年6月1日制订出台了《律师介入审查批捕程序办法(试行)》。在对该机制一年来的运行情况和取得的成效进行考察的基础上,从告知、申请会见、提交材料、审查核实、配套措施等五个方面对该机制的规范完善进行了探索。

  • 标签: 审查批捕 律师参与 制度构建
  • 简介:审查逮捕实践中,由于诉讼价值目标发生偏秽、执法理念出现偏差、逮捕条件难以操作以及司法机制存在缺陷等原因,造成当前以捕代侦普遍化、批延程序形同虚设、逮捕条件掌握失范等。完善逮捕决定程序,需要从认识层面进行价值纠偏与理念重塑,从立法层面对逮捕条件的内涵进行准确解析并对审查逮捕的规则予以细化,从司法层面进行制度建构和探索完善相关机制。

  • 标签: 审查逮捕 逮捕说理 业务考评 跟踪帮教监督机制 案件分类办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