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高等教育的不断发展带动了我国高校教育基金会的兴起。随着教育经费支出的不断扩大,为实现基金会的筹资和发展需求,高校需要创新筹资模式,不断拓宽筹资渠道。本文基于我国高等教育基金会在筹资方面存在的问题,对高等教育基金会如何通过创新筹资模式、提高捐赠收入提出具体建议,从而实现高校基金会的可持续发展。
简介:摘要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高等教育基金会也如雨后春笋般迅猛发展,但由于政策法律的缺失,发展起步较晚等原因也使教育基金会的发展过程中面临很多困难。本文将主要采用文献研究法、归纳法等方法,归纳总结我国教育基金会存在的问题,提出高校要重视自身发展,增强财务透明度,加快筹资国际化进程等具体措施,以期对我国教育基金会的健康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
简介:“原始基金”是非公募基金会成立的必要条件之一。目前,《基金会管理条例》及其相关规章对此所作的规定,存在着不足,需要加以完善。首先,原始基金在形式上限于“货币资金”。其实,它也应该包括“实物”。其次,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人民币。其实,最低额应适度降低且考虑地区差异。再次,《基金会管理条例》对公民捐助行为的种类、捐助行为的属性及其法律效力,均未规定。立法建议是:公民的捐助行为包括生前捐助和遗嘱捐助;捐助行为属单方法律行为、自“征得业务主管单位同意”时起生效;公民遗嘱捐助在捐赠人死亡时生效。最后,原始基金不能享受税收优惠。其实,当年即应享受税收优惠;对超出当年额度的部分,可以在后几个年度实行税前扣除。
简介:我国的经济转型与高等教育财政体制改革,扩大了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也极大地增强了高等学校多渠道筹集教育资金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而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民间财富的积累又在客观上提供了这种可能性。在这样的社会经济条件下,大学基金会应运而生,反映了一种历史必然性,呈现出捐赠金额不断突破、校友捐赠不断增多、捐赠形式和用途日趋多元、组织机构不断完善、筹款专业化程度逐步提高的局面。随着我国改革的不断深化、开放的进一步扩大、国民经济的高速增长、民间财富的持续积累以及公民慈善意识的不断增强,我国大学基金会的发展必将实现新的跨越。社会捐赠将可能成为大学最具增长潜力的经费来源渠道之一,为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