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 要 在新一轮技术革命的潮流之下,人工智能发展蓬勃,运用于各行各业,甚至在专业化以及智能化方面有赶超人类之势,也引发了许多法律上的桎梏。人工智能在法律中的地位是否应该被重新界定?这个问题乃近两年法学界争议的一个热点。不少学者认为应该赋予人工智能法律主体资格以应对现实的挑战,本文主要是撷取其中的“有限人格说”观点,通过对比法人制度,分析该观点的合理性基础以及存在的问题,重点讨论法律人格拟制技术应用在人工智能“有限人格说”中的困境,进而探索人工智能的法律地位。
简介:摘要我的父亲是一名普通的人民教师,他总是忙于工作,心中时常挂念着他的学生,陪我的时间越来越少。幼时的我对这些充满了埋怨与不解,随着年龄的增长,我逐渐理解了父亲,开始尊重他作为一名人民教师的无私奉献与伟大付出,同时也体会到了父爱的深沉。
简介: 对我而言,我对大学时代的回忆就是从开始的.那是上世纪90年代中期,那时候的没有现在的漂亮和成熟,但却是我们的最爱.因为它,我们成了学校书报摊的常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