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明中叶至清初,土默特蒙古以游牧为生,土地是有力者多占,无力者少占,其时并无书写契约的传统。乾隆八年,清廷划拨户口地,此后土默特蒙古可以相对自由地支配自己的土地。在朝廷西征朔漠和放垦土地的背景下,民人数量不断增加,旅蒙贸易显著发展,这使土地投资具有了可观的利润回报。民人和蒙古的土地权属意识逐渐增强,开始利用契约确定地权关系。官府对民人租种蒙古土地持默许态度,将契约作为断案的依据,使其具有了法律效力。在蒙汉文化的接触之中,土默特蒙古受到民人地权观念的影响,学会了利用契约维护自身权益。经由长达数百年的历史进程,土默特蒙古的生计方式从游牧为生转为吃租当差,整个归化城土默特地区也从广袤无垠的大草原变成沃野千里的米粮川。
简介:中国作为一个正在崛起的世界性大国,在国际海洋秩序的建构与调整中应当采取何种立场?中国之崛起需要何种海洋秩序?不仅困扰着国人、也困扰着我们的邻邦和国际社会.强调海洋自由以供包容性使用与锁闭海洋以供排他性使用之间的动态紧张关系,反映出国际海洋秩序一直处于不停的互动、不断出现需求与回应需求的过程.在这个动态的建构过程中,不同的国家根据其自身的政治理念、自然地理环境以及经济、技术发展水平等因素,对海洋利用提出不同的主张与制度构想.中国是一个海陆兼备的国家,同时也是一个海洋地理相对不利国以及新兴的海洋利用大国,在海洋秩序建构过程中需要合理平衡包容性与排他性制度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