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汉字简化即由繁到简(书写)、由难到易(识记),不仅是现实应用的需要,也是历史发展的总趋势。我们应该认清并顺从这一发展趋势,不走历史的回头路。文字本来是人创造的,并非造化的恩赐,因此人要用什么样的文字作为交流工具,有权进行自由选择。但必须指出,这里的“人”不是指个体,也不是指少数几个人或一些人,而是指一个民族群体。“自由选择”也不是个体或少数人的随心所欲、任意所为,而是认清客观规律,遵循一定的操作规则。汉字简化并不意味着越简越好,越易越好。“简”与“易”都是相对的,都有一个限度。这个限度是什么?我觉得不应脱离“方块”形体而变成拉丁文,也不应废弃单个汉字的独立意义而代之以拼音。为什么“不应”,道理
简介:甲骨卜辞时期,个体事物主要有“数+名”、“名+数”、“名,+数十名,”三种计数方式,“名,+数+名。”是“名+数+容器量词”、“名+数+集合量词”类推的产物,拷贝型量词是个体量词的最初形式。西周以后,拷贝型量词被一般名量词替代,量词观念开始建立。量词产生后,在不可数名词的数量结构的类推作用下数词后面添加量词成了一种规范。汉语“数+量+名”结构由不可数名词的计数结构“数+量+名”类推而来,同时也是汉语内部自我调整的产物。两种不同的语序“数+量+名”和“名+数+量”基本语义相同,均可用于计数和描写,只是表意的侧重点有所不同而已,但这种区别仅仅是倾向性的。因此,“名+数+量”和“数+量+名”具有相同的话语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