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根据浙江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加强五保供养工作的指示精神,从2003年开始。开化县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关心重视及县级各有关部门的配合下,经过县民政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的共同努力,全县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实现了硬件突破、软件加强、整体推进的目标。到2004年底全县投资2304万元,相继新建和改、扩建了城关、音坑、马金、中村、池淮、苏庄、华埠、村头、长虹、黄谷、塘坞11所乡镇敬老(中心)院,总面积达22450平方米,床位存量964张,覆盖了18个乡镇的“五保”对象和城镇“三无”对象的集中供养。全县665名“五保”、“三无”对象,其中574名进院集中供养,集中供养率达到了86.3%,“五保”、“三无”对象集中供养标准达到3350元/年人,相当于当地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84.6%。提前一年完成了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工作目标,实现了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三年规划、两年完成、三年完善”的任务。为确保五保老人过上愉快生活。我县在完成敬老院建设后,立即把工作的重心转移到内部管理上。对敬老院的长效管理作了进一步的探索和思考。
简介:第一条为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基本生活,促进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根据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简介:[摘要]:作为社会中弱势群体的五保老人,在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关怀下,物质供养已经得到满足,但同时要看到,五保老人精神供养是有所缺失的,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也应该注重五保老人精神供养的保障。作者经过多年和五六个敬老院里的五保老人多次谈心交流,综合分析研判,找到他们精神供养缺失的原因,对症下药,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以期在全面小康背景下,提高五保老人的认同感,尊重他们的精神需求愿望,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
简介:1992年3月以来,湖北省枣阳市干林镇五保供养采用以实物定标准的办法,不仅确保了五保对象的生活,而且取得了较好的经验。镇政府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通知》,确定了以实物定标准的五保供养方法,全镇规范管理,统一标准:每人除每年日常生活费700元,三大节日(端午、中秋、春节)补助100元外,净粮250公斤,净油5公斤,单衣2套,布鞋、解放鞋各1双,袜子2双,柴禾1000公斤;棉鞋2年1双;棉衣3年1套;棉被5年1套(含席子、蚊帐);医疗费实报实销。在执行过程中,张榜公布标准,自觉接受五保对象和群众监督,严格按标准发放实物,杜绝将实物作价折钱付给五保对象,并在实践中逐步充实和完善此办法。实践表明,平林镇以实物确定供养标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五保供养工作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确保了五保对象生活水平不受物价因素的影响,维护和保障了五保对象的基本生活权益,实现了党委政府、村级集体、五保对象三满意。8年来,该镇无一起五保对象因生活问题上访,多次被上级评为五保供养工作先进单位。五保供养:以实物定标准@吴光兵$湖北省枣阳市民政局@白书军$湖北省枣阳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