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伴随着我国国有企业改革进入深水区,国有企业发展路线规划愈加明晰,如何发挥国有企业在市场资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成为近年来国有企业改革的主要关注内容。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案的出台,需要各行各业增加有效供给、减少无效供给、提高核心竞争力,“三去一降一补”任务的全面部署对行业转型升级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在这种情况下,政策导向既对国有企业的转型发展提出了新要求,也为国有企业的转型升级提供了新机遇。国资委作为国有企业的出资人代表,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对于国有资本的安全保障起到了最后防线的作用。国有企业审计对保障国有资产安全、提升国有资金使用效率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有必要对国资委管理体系下的国有企业审计风险进行探讨,厘清国有企业审计的内部关系,保障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的正常运营和企业资金的有效安全,最终实现国有企业的成功转型和再次发展。
简介:民法总则设定专款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彰显国家保障信息权益之态.纳税人涉税信息属信息范畴,理应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民法总则信息保护机制下的主体并不能有效涵盖税法意义上纳税主体,机构信息与个人信息的法益保护应具有同等性.机构纳税人的涉税信息保障方面尚无上位法为依托,在实际运行中存在一定风险.以纳税人享有信息权、具有涉税信息的各项民事权能为出发点,在借鉴民法总则个人信息保障机制基准上,厘定不同主体对涉税信息保护职责,在立法中以体系化的法律予以强化,建立专门信息执法监管机构负责涉税信息监管和纳税人信息权利宣传教育,赋予信息主体权利侵害的民事救济渠道,以图构建涵盖全体纳税人框架的涉税信息保护体系.
简介:在2017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我国经济运行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是重大结构失衡和必须从结构性改革上想办法,努力实现新的动态平衡的的背景下,本文以十八大以来中央多次部署的税制结构性改革为依据,得出深化税收结构性改革是新一轮税制改革的新常态,是税收制度改革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结论。在此基础上,从统一税法框架下税收立法权的结构性改革、事权与支出责任统一框架下的税收收入结构性改革、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框架下的税收管辖权结构性改革等三个层面阐述了税收体制制度结构性改革;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阐述了税收实体制度结构性改革的基本定位,同时提出税制结构性改革应当包括税收收入侧和税收支出侧两个侧面的改革,二者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应当将调整税收收入结构与调整税收支出结构同步进行的观点。最后,对分析与调整宏观税负提出三点建设性意见。
简介:“新常态”下,中国货币政策调控从数量型向价格型转型,同时开放经济下价格型利率政策与汇率政策始终存在两难选择.社会融资规模是宏观经济调控中的关键检测分析指标,是经济发展的金融表现,同时受到数量型货币政策、汇率政策的直接或间接的影响.采用Granger因果关系、协整回归模型、脉冲响应函数和方差分解等方法实证检验了货币供应、汇率对社会融资规模的实际影响.检验结论表明,中国数量型货币政策基本能够直接对社会融资规模产生影响,而汇率政策的影响主要是间接的,同时两种政策的影响还存在差异.因此,货币政策调控应兼顾数量型与价格型工具;健全汇率形成机制;将社会融资规模作为宏观调控市场化的指标.